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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23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 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工商局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国宝武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钢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宝武集团(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前,宝钢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后,中国宝武集团将通过武钢集团间接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宝钢集团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钢集团仍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宝钢集团的基本情况 名称: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电路 370 号 法定代表人:徐乐江 注册资本:527,9110.1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00000000080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 1992 年 1 月 1 日起至长期 出资人名称:国务院国资委 2、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258)号,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宝钢集团更名为中国宝武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钢集团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宝武集团。 3、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考虑到武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武钢股份 247,297,606 股、247,297,606 股股份分别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影响(本次划转 尚 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 准), 本次权益变动前,武钢集团持有公司5,325,307,98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76%;宝钢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宝武集团将间接取得武钢集团持有的公司5,325,307,98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76%。 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钢集团仍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5、 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宝钢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尚需通过所必要的反垄断审查。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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