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 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友谊大道 999 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二楼会 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31,552,609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7.77(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邹继新先生主持。(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马国强先生,董事 胡望明先生、朱永红先生,独立董事张吉昌先生、祁怀锦先生、张克华先生、 张杰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因工作原因,公司监事吴寒芬女士未出席本次 会议;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海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李洪波先生、王 平先生、余汉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免去张翔监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831,503,309 99.9991 44,600 0.0007 4,700 0.0002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杰、高照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