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10-31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李贵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于2008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特快专递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参会1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4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占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选举赵青松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陈占军先生,196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邯钢集团公司党干校教师、股份公司证券科副科长、科长、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陈占军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任职条件。 赵青松先生, 1970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1998年至今,在邯钢股份公司证券部工作,历任秘书科副科长、信息科副科长、科长、证券科科长等职务。 2004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任职条件。 同意14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我们认真审阅了两位先生的工作经历。我们认为,陈占军、赵青松两位先生熟悉公司生产经营,熟悉资本市场,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我们同意聘任陈占军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赵青松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