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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电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和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9,13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7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3,9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7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7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4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76,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71%。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9.99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公司独立董事林涛先生、朱炎生先生、陈工先生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3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6%;反对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4,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1%;反对3,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9.99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7,3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4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13%;反对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47,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3%;反对3,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吴宁先生、吴用先生、金华先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静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1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7,3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1,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楼晴昊、金伟伟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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