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328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
2025-02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号维峰电子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家军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增资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汽车”)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保证其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维康汽车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三、备查文件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