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eo Kim Yong)
本人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12月17日任职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并积极出席任职后公司召开的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Teo Kim Yong(张金荣),1953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1980年至1985年,任Edible Products Co., Ltd.市场营销经理。1985年至1987年,任Hwa Jong Edible Oil Pte. Ltd.国际市场营销经理。1988年至1989年,任Gardner Smith Pte. Ltd.董事。1989年至1991年,任KECK Seng Pte. Ltd.市场营销总监。1991年至1992年,任Kim Kim Co., Pte. Ltd.总经理。1992年至2016年,担任Wilmar International Limited首席运营官及董事,负责棕榈和月桂酸油的生产与销售、棕榈油和生物柴油的贸易等业务。在此期间,本人担任丰益国际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执行风险委员会的委员,主要负责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风险监督。2021年至今,担任Willowlake Pte Ltd、J3 Trust Company Pte Ltd 董事。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不
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亲自出席;
(2)公司召开了1次专门委员会,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方式亲自出席。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促进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穆彦魁为公司总裁、聘任牛余新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邵斌为公司副总裁、聘任Loke Mun Yee(陆玟妤)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Ang Bee Ling(洪美玲)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5、未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形式,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实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也在任职期间前往公司泰州、昆山工厂进行调研。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合计现场办公3日。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任职以来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七、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eo Kim Yong)》之签署页)
述职人:
Teo Kim Yong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