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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华绿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4.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319.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0.9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
1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厂技术改造项目9,660.670.00
2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18,990.000.00
3河北华绿之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5.4 万吨鲜品金针菇工厂化生产项目30,960.31216.32
合计59,610.98216.3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0,491.36万元(含利息等)。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根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绿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华绿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绿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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