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绿生物”)的全资子公司泗阳华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华茂”)拟向余养朝先生出售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牌轿车(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80万元人民币。余养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公司关联方,故本次资产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余养朝、余丽钦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余养朝先生,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余养朝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为轿车一辆,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022年3月10日,上海联合二手车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编号为“22031032024”的评估报告书,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80万元。本次交易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作价为人民币8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交易价格及付款时间。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业务拓展至上海并在上海设立了泗阳华茂上海分公司,因泗阳华茂无上海汽车牌照申请资格,车辆出行受限,利用率较低。为盘活公司资产,遂将其出售给拥有上海轿车牌照的余养朝先生。该事项交易金额较小,并参照评估价值定价,交易的定价合理,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七、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交易以及余养朝先生向公司提供担保情形外,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余养朝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是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相关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等条款,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茂农业与实控人余养朝之间的关
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便利之考虑,交易定价经评估机构评估,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实控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