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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绿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4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李贺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贺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李贺文,男,出生于1988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农艺师。李贺文先生于2011年6月加入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江苏大区技术调控总监、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贺文先生通过宿迁华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43%;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贺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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