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8日以微信、书面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梅春林、阳永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