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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6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鲍殿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鲍殿峰先生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鲍殿峰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1、鲍殿峰简历

鲍殿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71年6月出生,飞米新能源负责人,历任米亚索能(上海)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总监、英莱新能(上海)有限公司项目&供应链管理总监、尚岩(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杭州锦江集团宇创新能源总经理兼任泰州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年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管理经验,资深太阳能产品生产和光伏电站市场及产品渠道销售管理经验,熟悉太阳能设备机械制造,熟悉供应链、物流管理和财务管理;资深光伏电站项目管理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殿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鲍殿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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