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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伟)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5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伟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7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缺席股东大会1次。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707032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公司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A、参加了2022年4月2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A、参加了2022年7月15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 要求,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及证监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增强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维护企业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专业工作条件。

六、其它事项

1、2022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伟

2023 年 4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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