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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30,466,305.0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46,630.51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27,419,674.5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0,372,541.98元,扣除2020年度派发现金股利39,6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8,192,216.5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2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的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该预案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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