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43,389.7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878,017.43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6,876.3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31,722,297.8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626,876.37 | -305,247,614.20 | -45,479,672.64 |
研发投入(元) | 26,326,754.82 | 35,188,877.30 | 38,738,179.9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业收入(元) | 457,247,203.35 | 468,989,744.93 | 642,273,396.2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1,722,297.8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5,878,017.4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0,033,470.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00,253,812.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39%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
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