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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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