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15%的持股比例向PT HengSheng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0%(不分币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向PT. Stardust Estate Investment(以下简称“SEI”)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7%,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借款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各股东对其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保障参股公司印尼恒生、SEI的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下同)拟按15%的持股比例向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0%(不分币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向SEI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7%,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上述借款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被资助对象未提供担保,各股东对其均为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
被资助对象履约能力良好。
(二)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印尼恒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印尼恒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PT 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 |
注册号 | 2810210020834 |
成立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注册资本 | 8,000亿印尼卢比 |
住所 | Jalan Poros Bantaeng Bulukumba, Kelurahan/Desa Papanloe,Kecamatan Pajukukang, Kabupaten Bantaeng, Provinsi Sulawesi Selatan, Indonesia |
股东结构 | 中伟香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海南瑞赛可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0%、PT.HUADI INVESTMENT GROUP持股20%、SHENGWEI NEW ENERGY PTE.LTD.,持股15% |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印尼恒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28日,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95,321.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841.07万元人民币;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11,116.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115.41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印尼恒生的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印尼恒生提供财务资助1,632万美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
时清偿的情况。
(5)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印尼恒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星尘产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星尘产地投资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PT. Stardust Estate Investment |
注册号 | 9120102382422 |
成立日期 | 2018年3月9日 |
注册资本 | 120亿印尼卢比 |
住所 | Autograph Tower at Thamrin Nine Complex Lt. 73, Jl. M.H. Thamrin No. 10,Kebon melati, Tanah Abang, Central Jakata |
股东结构 | PURE VENTURE CAPITOL LIMITED. 持股79%、CNGR HONG KONG ZHENGGUANG NEW ENERGY CO., LTD. 持股20%、PT MERLOT GRUP INDONESIA 持股1% |
说明:CNGR HONG KONG ZHENGGUANG NEW ENERGY CO.,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星尘产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9日,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0,566.2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319.31万元人民币;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455.3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48.63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SEI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SEI提供财务资助0万美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5)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SEI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15%的持股比例向印尼恒生提供不超过1,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0%(不分币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按20%的持股比例向SEI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7%,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与上述两家参股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印尼恒生、SEI均为公司参股公司,属于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重要举措,为满足参股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的标准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参股公司印尼恒生、SEI提供财务资助,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本次公司向上述参股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300万美元,各股东对其均为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印尼恒生、SEI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印尼恒生、SEI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345万美元。本次若按2,300万美元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总余额为13,645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8%;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