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中伟股份: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戴祖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戴祖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戴祖福先生在任职期间严谨务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戴祖福先生在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新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易琨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易琨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易琨先生简历》易琨,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2023年4月,担任祥源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中心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风控监察中心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琨先生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