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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科技:关于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发挥协同效应,丰富公司在电动工具行业的布局及资源优势,同时也为了避免关联交易及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平科技”)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购买海南香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香橼”)、江苏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控股”)持有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鹿电子”)100%股权。搜鹿电子100%股权的价值已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评估,评估结论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准。经收益法评估,搜鹿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24,100.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最终确定为19,800.00万元。海南香橼、康平控股保证,截止基准日,除2024年度审计报告所列示的资产、债务等情况外,搜鹿电子没有任何其他负债或担保责任。如日后发现基准日前的其他债权债务的,或者应收款项在基准日后发生不可收回或坏账损失的,海南香橼、康平控股亦承诺将承担相应损失。此保证及承诺已反映在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

康平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香橼为康平控股控制的企业,因此康平控股、

海南香橼均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建平先生、夏宇华女士、江迎东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海南香橼

企业名称:海南香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24R90F9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8区21-08-7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康平控股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康平控股出资比例为99.00%,夏宇华出资比例为1.00%

实际控制人:江建平、夏宇华夫妇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香橼净资产为14,072.32万元;2024年度,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367.62万元。

关联关系:海南香橼为公司控股股东康平控股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查询,海南香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康平控股

公司名称:江苏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564302661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苏州市中张家巷29号法定代表人:江建平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1月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建平持有99.00%的股份,夏宇华持有1.0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江建平、夏宇华夫妇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康平控股净资产为19,934.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4,792.47万元。关联关系:康平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经查询,康平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61193396J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乐路799弄2-10号法定代表人:江建平注册资本:1,21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4年4月16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充电器、激光探测仪、工夹具生产加工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海南香橼持有90.00%的股份,康平控股持有10.00%的股份

(2)出让方获得交易标的股权情况

2021年1月20日,苏州香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苏州香橼”)出资10,800.00万元购买了上海凯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歌电子”)持有的搜鹿电子90.00%的股权。

2022年6月10日,康平控股出资1,400.00万元购买了海南元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元品”)持有的搜鹿电子10.00%的股权。

(3)近三年又一期的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

2022年6月10日,海南元品将其持有的搜鹿电子10.00%股权以1,400.00万元转让给康平控股。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变,仍为人民币1,210.00万元。其中,海南香橼出资1,08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康平控股出资1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2023年9月25日,搜鹿电子分立为搜鹿电子和上海百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搜鹿电子有限公司为存续公司,上海百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分立后新设立公司。分立后的搜鹿电子注册资本由1,210.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410.00万元,其中,海南香橼出资36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康平控股出资4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2024年12月10日,搜鹿电子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由原股东认缴,本次增资后搜鹿电子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210.00万元。

金证评估对搜鹿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2]第0185号)。本次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搜鹿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5,800.00万元。

金证评估对搜鹿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078号)。

2021年12月9日,苏州香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海南香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搜鹿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4,100.00万元。

(4)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搜鹿电子主要从事仪器仪表生产加工及销售,具备自行研发、制造、销售和出口各类电子电动工具的PCBA、马达控制模块、电子激光类产品、LED系列产品、家电部件、逆变器等产品的能力。

搜鹿电子主要产品分为四大类:PCBA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领域;激光产品,主要产品包括镭射水平仪、激光水平仪等;LED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马达控制模块,主要应用于多种交流电动工具。

搜鹿电子销售收入从产品类型划分主要分为四大类:PCBA产品收入、激光产品收入、LED产品收入和马达控制器模块收入,其中PCBA产品收入和LED产品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合计占比超过80%;从销售区域划分分为内销收入和外销收入,其中外销收入占比较大,大约占比70%。

(5)主要客户情况

搜鹿电子主要客户为百得集团、麦太保集团等外资企业。搜鹿电子从成立之初就与百得集团展开合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百得集团已经成为搜鹿电子第一大客户。

(6)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搜鹿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a.购销商品关联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793.93
易助电机(苏州)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5.35
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销售商品0.21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1.67
上海百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购电力56.41

b.关联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主债务金额(万元)主债务到期日
搜鹿电子康平控股7,000.003,000.002025.9.30
江建平、夏宇华5,000.00
康平控股7,200.001,980.002025.2.2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借款已如期归还,关联担保已履行完毕。

c.关联方资金拆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搜鹿电子向康平控股拆出资金3,032.00万元,拆出利息310.97万元。

d.向关联方采购资产情况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易助电机(苏州)有限公司伺服端子机4.99
南通康平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除湿机0.46

本次交易完成后,搜鹿电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

2、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3,668,734.61110,677,323.78
负债总额67,431,675.7385,375,959.23
应收款项总额65,107,481.0771,216,483.5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36,237,058.8825,301,364.55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99,119,814.5276,727,846.59
营业利润20,764,701.2310,121,200.65
净利润18,135,694.338,722,91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53,619.0817,326,353.26

3、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金证评估对搜鹿电子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078号)。本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收益法评估,搜鹿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4,100.00万元。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搜鹿电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10,366.87万元,评估价值18,190.21万元,增值额7,823.34万元,增值率75.46%;总负债账面价值6,743.17万元,评估价值6,743.17万元,无评估增值额;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3,623.71万元,评估价值11,447.04万元,增值额7,823.33万元,增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平控股已归还全部拆出资金及利息。

率215.89%。经收益法评估,搜鹿电子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4,10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所有者权益增值20,476.29万元,增值率565.07%。

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相差12,652.9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评估方法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资产基础法仅能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难以反映客户资源、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价值,也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的整合效应对企业价值的贡献;而收益法考虑的未来收益预测和折现率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价值内涵包括了企业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各单项资产整合效应的价值,因此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本次评估中,收益法已基本合理地考虑了企业经营战略、收益现金流、风险等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故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4、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搜鹿电子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经查询,搜鹿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不存在为搜鹿电子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情况,搜鹿电子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搜鹿电子应付账款余额为1,056.05万元,结算期限为120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搜鹿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搜鹿电子与康平控股、海南香橼无经营性往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康平控股、海南香橼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收益法评估,搜鹿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4,10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本次购买搜鹿电子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9,800.00万元。

上述定价符合市场化对等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利益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转让方):海南香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2(转让方):江苏康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转让其合计持有的100%的股权,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购买甲方合计持有的100%的股权,标的股权所对应的一切权利、权益及义务一并转让。

其中,甲方1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90%的转让给乙方;甲方2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作价19,800.00万元;其中,乙方应向甲方1支付股权转让款17,820.00万元,乙方应向甲方2支付股权转让款1,980.00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甲方于2025年7月31日前协助标的公司完成100%股权转让及标的公司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后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1支付17,82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向甲方2支付1,98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本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各自依法承担。

3、协议生效条件

乙方为上市公司,本协议需经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乙方将依

法在协议签署后30天内完成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流程。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需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乙方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备案的,则自主管部门、乙方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4、交接

标的公司的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20天内,甲方与乙方办理标的公司的交接手续,甲方应将标的公司的印章、财务资料、档案等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5、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甲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在评估报告基准日后发生不可收回或坏账损失之情形,甲方承诺按不可收回或坏账损失之金额予以赔偿。

甲方承诺除审计报告所列示的资产、债务等情况外,截止基准日,标的公司没有任何其他负债或担保责任。如日后发现基准日前的其他债权债务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因上述清理导致净资产降低的,则本转让价款相应降低,乙方保留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甲方承诺,截止基准日,标的公司除于2025年3月3日分红1,800.00万元外,其余滚存未分配利润未/不再进行分配,由乙方享有。基准日至交接日的利润,由乙方享有。

交接日前标的公司因经营管理产生的责任(税、罚款、处罚等)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给标的公司和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应予以赔偿,或乙方可选择自股权转让款中相应抵扣。

6、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任一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返还已付的所有款项,如逾期返还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金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其他义务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失或责任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减少,搜鹿电子接受控股股东康平控股、实际控制人江建平、夏宇华担保以及向上海百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购电力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公司会持续控制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搜鹿电子主要从事仪器仪表生产加工及销售,具备自行研发、制造、销售和出口各类电子电动工具的PCBA、马达控制模块、电子激光类产品、LED系列产品、家电部件、逆变器等产品的能力。目前主要客户多为外资世界500强公司。搜鹿电子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具有全面、综合的电子产品整机的设计、开发能力。搜鹿电子自主设计质量管理系统,可实现来料、过程、出厂、客户和供应商反馈等信息共享,电子产品线路板的生产通过了ISO9001 2015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与搜鹿电子实现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互补,积极发挥协同效应,促进行业纵向及业务深入融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电动工具行业的布局及资源优势将更加丰富,影响力也将进一步扩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搜鹿电子100.00%的股权,搜鹿电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加强对搜鹿电子的管理,以期其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和资产价值,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降低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规避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公司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业务独立性、会计核算方法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康平控股、海南香橼(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39.07元。

九、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完备,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购买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5、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078号);

6、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2]第0185号);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搜鹿电子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5NJAA2B0018)。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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