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江建平先生、尹洪英女士、梁清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保障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内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会批准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框架和原则内全权处理回购股份有关事项,授权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包括但不限于:
1、在如下情形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期限内,根据最新监管政策法规要求、资本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司已发行股份:
(1)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3)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2、回购股份总额不超过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回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其他资金。
3、制定、审批并实施回购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价格、种类、批次、数量、方式及执行时间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以及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
5、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股份回购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若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方案实施期限顺延相关事项。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二、授权期限
此项授权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直至公司任何一次股东大会通过撤销或更改本议案之日止。
三、其他
本次授权回购的股份未来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或出售股份,公司届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发行可转债、出售股份所需之审议程序。基于本次授权回购的股份如存在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转让(包括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或出售股份),公司届时
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注销该等股份。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