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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5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及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黎国清 朱星文 万晓民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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