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903.94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另外,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3.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882.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945.0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币19,000.00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币2,000.00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人民币3,100.00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币3,000.00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币25,836.9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08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 22,704.00 | 19,000.00 |
2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100.00 | 3,100.00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3,000.00 | 3,000.00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00.00 | 2,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 | 3,500.00 |
合计 | 34,304.00 | 30,600.00 |
注:1、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9);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这四个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到2023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5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 571912207110401 | 募集资金专户 | 864.66 | 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049867 | 募集资金专户 | 54.95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 8110801013502057930 | 募集资金专户 | 184.32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571905794010881 | 募集资金专户 | 21.20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 1202220929900291678 | 募集资金专户 | 246.48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财产品余额 | 8,800 | |||
合 计 | 10,171.61 |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2、截至2023年8月 25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① | 累计已投入金额② | 投资进度= ②/① |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③=①-② | 利息减手续费净额④ | 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 ⑤ | 节余金额 ⑥=①-②+④-⑤ |
1 |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 19,000.00 | 17,762.71 | 93.49% | 1,237.29 | 627.37 | 1,668.38 | 196.28 |
2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100.00 | 1,505.69 | 48.57% | 1,594.31 | 190.02 | -- | 1,784.33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00.00 | 840.48 | 42.02% | 1,159.52 | 95.43 | 154.00 | 1,100.95 |
合计
合计 | 24,100.00 | 20,108.88 | -- | 3,991.12 | 912.82 | 1,822.38 | 3,081.56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一)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主要为了扩大智能传感器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推进智能水表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市场发展,提高市场份额的需要,把企业做大做强。截至 2023 年 8月25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762.71万元,投入比例达93.49%,募集资金结余资金为 1,864.66万元(含利息)。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另外该项目尚有建筑工程尾款以及质保金合计约1668.3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坚持专款专用、科学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把采购环节关,通过加强市场调研、商务谈判并采取询比价、招投标等方式合理降低采购成本费用。
(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是为公司高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解决制约当前公司高速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产品研究和开发的效率和成功率,培育和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体系。截至2023年 8月25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505.69万元,投入比例达
48.57%,募集资金结余资金为1784.33元(含利息)。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
2、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公司充分利用当前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技术优势及行业经验,不断研究探索,通过改进检测工艺,优化整合现有设备资源,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部分不常用但投入价格高的检测设备,通过外部机构检测,实现了设备及软件的投资节约,目前研发中心的设备投入已满足公司正常研发需求,故减少了设备的外购支出。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支出,采用招标方式来加强设备采购和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相关费用。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销售能力、售后服务支持能力,提高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巩固并加强公司的营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截至 2023年 8月25 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840.48万元,投入比例达42.02%,募集资金结余资金为 1,254.95万元(含利息),另外该项目尚有尾款约15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
2、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时,在不改变营销及服务网点的情况下,对原计划各营销中心展示功能进行了调整,在杭州本部全面部署展厅及公司产品的详细介绍和宣传工作,将原计划各营销中心的租赁面积进行了调整缩小,同时减少了营销中心的装修支出。目前市场区域拓展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初步建设完成。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03.9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8月25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截至2023年8月25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3,000.00 | 3,000.00 | 990.29 | 2023年0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目的是通过系统控制关键经营节点,实现公
司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管理。而公司销售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研发管理系统、经营管理系统等定制化程度较高,系统软件的调试周期较长。另,公司为进一步提高生产系统高效和灵活运作,保证产品记录数据的准确性、产品标准的一致性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将在生产管理系统中增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研发管理系统中增加水务智能云平台软件,对设备的测试数据进行全自动的记录、判断、跟踪、统计及分析。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和成本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原有的信息化系统已逐渐无法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迫切需要更为全局化的信息化系统。本次公司信息化建设优化企业生产、研发、销售、管理等各个关键截点与要素,从全局提升企业内部控制,将原本独立的要素串成线、连成面,充分开发、广泛利用企业内部要素,以达到提升整体效能的目的。通过信息化的建设,企业构建了包括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研发管理、财务管理、自动化办公、供应链管理、仓库管理为一体的现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目决策科学正确,以进一步降低运营风险和成本。
(2)有利于加快公司技术创新水平,提升公司经营能力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于公司业务与产品,其作用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通过优化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能够利用信息手段,进一步
搜集客户信息、进一步挖掘客户需求、进一步学习和优化产品技术信息。通过硬件的升级和换代,能够实现企业开发、设计、制造、营销和管理的高度集成化,使企业生产经营趋于柔性化、智能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业务水平。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信息化的建设,具备多年信息化管理经验和实施经验,并且现有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管理经验和人才储备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目前公司已经运用了OA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了易快报管理系统,并将现有车间生产管理系统升级为MES系统。公司还专门成立了信息部,负责公司流程的优化以及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本次募投项目也是由该部门具体执行。通过多年的信息化系统应用,公司主要岗位员工具备熟练的信息化操作经验,并且乐于接受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和工作效率,为公司进行信息化的升级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规范化的运营及管理体系、丰富的业务运营经验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能够确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有序实施。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要求。同时,本次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