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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电话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主持人:董事长钱炳炯先生

(6)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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