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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3.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882.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945.0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12207110401)人民币19,000.00万元、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户(账号为:71010122002049867)人民币2,000.00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账号为:8110801013502057930)人民币3,100.00万元、招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571905794010881)人民币3,000.00万元和工行杭州科创支行账户(账号为:1202220929900291678)人民币25,836.9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085号)。

(二)募集金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18.93万元,其

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使用3,532.15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取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1894.3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746.1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其中8,8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571912207110401募集资金专户1,227.90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1010122002049867募集资金专户107.8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8110801013502057930募集资金专户234.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571905794010881募集资金专户129.9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1202220929900291678募集资金专户246.48-
合 计1,946.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截至2020年9月27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216.36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187.15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16.3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187.1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万元,超募资金为20,270.76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

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度

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购买主体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率
1山科电子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享银金旗(单鲨)109号浮动收益凭证SYX446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000.002023-4-212023-7-241.00%-8.00%
2山科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彩增盈6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800.002022-9-302023-9-132.4%-3.6%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享银节节高(区间累计结构)32号浮动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600.002023-4-282023-9-132.4%-3.4%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享银节节高(区间累计结构)32号浮动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1,200.002023-4-282023-9-132.4%-3.4%
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睿享双盈78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2,200.002023-4-202023-9-122.6%-3.4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870.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32.1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018.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19,000.0019,000.002,839.4117,393.7592%2023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00.002,000.0078.46787.6139%2023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100.003,100.0086.201,456.0147%2023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3,000.003,000.00528.08881.5629%2023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500.003,500.00-3,5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0,600.0030,600.003,532.1524,018.93--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018,000.001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8,000.0018,000.00018,000.00100%
合计48,600.0048,600.003,532.1542,018.938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这四个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到2023年9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0,870.76 万元,超募资金为 20,270.76万元。公司于 2020 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且在2021年10月16日之后实施;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截至2020年9月27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216.36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187.15万元,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16.3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187.1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部分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外,其余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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