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业绩平稳发展的目标。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时间 | 议案内容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 ||
12、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房产用于出租的议案 | ||
1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4、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2024年度未发生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权,认真、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执行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持续改善,公司内部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