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山科智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0,486,64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99,332,9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799,873.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40,219,804股;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股本结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52,899.28元,根据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9,788.59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6,381,308.2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08,193,078.60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197,885.87元,根据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9788.59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312,060,473.1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08,285,617.82元。公司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486,64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99,332,912股。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股本结构,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0,486,64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99,332,9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799,873.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140,219,80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59%。公司于2024年10月完成了半年度现金分红29,799,873.60元(含税),如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599,747.2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17%。

公司于2024年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53,728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2,198,449.6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1,798,196.80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42%。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9,599,747.2027,072,200.0040,8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1,452,899.2892,852,934.3280,965,313.25
研发投入(元)56,999,684.2456,891,301.9546,751,964.69
营业收入(元)664,092,592.01655,199,209.42564,150,761.3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56,381,308.2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12,060,473.11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27,471,947.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5,090,382.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27,471,947.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160,642,950.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8.53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27,471,947.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资本公积充足,满足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其他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