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6 证券简称:爱美客 公告编号:2024-016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阁,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宁宁,2022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艳灵,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88万元,与上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