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937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0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18.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175.4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662.0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3,513.38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9月2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964,357,031.4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956,277.72元;于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46,221,269.5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6,179,484.24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81,472,302.87元(含利
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1,472,302.8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个,分别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核算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9月30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个,分别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1年4月15日与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与器械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诺博特为实施主体,增加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9号院6号楼为实施地点,同时以募集资金5,600万元对子公司诺博特增资。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用于管理该募投项目,并于2022年5月18日与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的超募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超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以上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0200011519200159662 | 191,404,911.95 | 35,760,034.16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813 | 129,537,255.62 | 0.00 | 已销户*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253 | 160,000,000.00 | 18,467,584.74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404 | 120,000,000.00 | 27,905,337.24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005 | 150,000,000.00 | 23,595,937.36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786 | 80,000,000.00 | 22,280,353.58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129 | 600,000,000.00 | 已销户*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937 | 304,000,000.00 | 已销户*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377 | 200,000,000.00 | 已销户*2 |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 11050187360009666666 | 1,500,191,601.66 | 已销户*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211 | 56,488,431.23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459 | 50,157,131.56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72362 | 2,945,034.95 | 活期*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 | 337672841755 | 293,872,458.05 | 活期*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662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253 | 1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404 | 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005 | 5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211 | 1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459 | 14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 | 337672841755 | 204,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 | 337672841755 | 196,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6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合计 | 3,435,133,769.23 | 1,581,472,302.87 |
注*1:鉴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账号:0200011519200160129)不再使用,已于2020年12月21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募集资金金额60,000.00万元及孳生的利息全部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诺博特,并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0,231.00万元对诺博特进行增资,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0200011519200157211;0200011519200157459)。原有“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以公司名义设立的专项账户(账号:0200011519200159937;0200011519200160377)不再使用,已于2021年7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3: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诺博特为实施主体,同时以募集资金5,600.00万元对诺博特增资,诺博特公司同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为:0200011519200172362)。注*4:鉴于公司超募资金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户(账号:33767284175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专户(11050187360009666666)不再使用,已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超募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5:鉴于“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0200011519200159813)不再使用,已于2024年1月12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1,647.25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注*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始日 | 赎回日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444期G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12 | 2024-3-13 | 10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466期B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26 | 2024-3-28 | 15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444期G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12 | 2024-3-13 | 5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12 | 2024-3-13 | 50,000,000.00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始日 | 赎回日 | 截止日余额 |
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444期G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444期G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12 | 2024-3-13 | 160,00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第444期G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2-12 | 2024-3-13 | 14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营业部 | (北京)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01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0-25 | 2024-1-26 | 204,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营业部 | (北京)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400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3-10-25 | 2024-1-25 | 196,000,000.00 |
合计 | 1,050,000,000.00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1853),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爱美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爱
美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爱美客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35,133,769.23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179,484.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64,357,031.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9,537,255.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7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191,404,911.95 | 191,404,911.95 | 29,067,161.74 | 65,066,989.74 | 33.99%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是 | 129,537,255.62 | 73,537,255.62 | 31,368,636.88 | 77,149,853.98 | 104.91% | 2025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0.00 | 310,000.00 | 0.19%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8,213,236.41 | 47,227,742.74 | 39.36%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37,411,331.48 | 83,321,492.07 | 55.55%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2,950,432.13 | 60,573,816.72 | 75.72%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7.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 否 | 304,000,000.00 | 304,000,000.00 | 23,343,709.97 | 101,539,483.42 | 33.40%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8.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1,737,479.70 | 20,003,406.80 | 10.00%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0.00 | 600,000,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6,000,000.00 | 12,087,495.93 | 53,511,693.84 | 95.56% | 2025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34,942,167.57 | 1,934,942,167.57 | 176,179,484.24 | 1,108,704,479.3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增资暨收购韩国Huons BioPharma Co.,Ltd.部分股权 | 855,652,552.17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55,652,552.17 | |||||||||
合计 | 1,934,942,167.57 | 1,934,942,167.57 | 176,179,484.24 | 1,964,357,031.4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场地,围绕厂区生产产能以及自动化生产能力提升,涉及厂房生产车间施工建设及配套生产设备购入,截至目前,完成生产车间一层及二层改造施工以及生产车间三层车间施工建设,但因前期寻源、产品工艺特性、供方技术响应、技术方案制定、设备货期等因素,2023年部分设备因货期较长未到场,部分设备待签订采购合同,因此相关投入进度未达到预计,延期至 2024年12月完成。 2.“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为构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由于项目的选址、生产方式、投产时间等尚在商议中,因此截至目前基因重组蛋日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建设。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延期至2025年12月完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共取得超募资金1,500,191,601.6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的余额为293,872,458.05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400,000,000.00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暨收购韩国Huons BioPharma |
Co.,Ltd.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已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交割,合计交易对价为855,652,552.17元人民币,公司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22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25.42%,依法享有标的公司的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9号院6号楼为“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诺博特,并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0,231.00万元对诺博特进行增资。 2.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诺博特增资5,600.00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1,956,277.72元。本次置换已于以前年度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签约购买结构性存款,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共取得到账收益金额为14,184,526.99元,期末尚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金额为1,050,000,000.00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050,000,000.00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73,537,255.62 | 31,368,636.88 | 77,149,853.98 | 104.91% | 2025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生物技术与器械创新研发中心 | 56,000,000.00 | 12,087,495.93 | 53,511,693.84 | 95.56% | 2025年5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29,537,255.62 | 43,456,132.81 | 130,661,547.82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位于北京市平谷区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受制于研发用地空间限制,该实施地点不能满足公司未来研发持续增长的需求。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北京市昌平区新建实验室,以更好的整合研发资源,规划建设生物技术和器械研发中心。 (2)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主要专注于医疗器械相关的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诺博特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专注于生物技术相关的研发方向。因此公司决定由诺博特承担生物技术和器 |
(3)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增加生物技术相关领域的投入,能够增强公司生物技术领域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提升药品研发管线建设能力,提升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竞争力。 2.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查意见。 3.信息披露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相关公告已对上述变更情况做详细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洪立斌 王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3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