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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1)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经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2023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形,也未发生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陈 刚】

【朱大旗】

【于玉群】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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