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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3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巢湖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巢湖市当地投资建设“年产1,200万套安全系统核心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含企业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用地面积约100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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