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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的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万股。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6人调整为35人,首次授予部分由70.20万股调整为67.80万股,由于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占授予总量的比例超出20%,故对预留授予部分做出相应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由17.4万股调整为16.8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87.6万股调整为84.6万股。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67.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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