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证券简称:松原安全公告编号:2025-045债券代码:
123244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原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松原转债”(债券代码:123244)将于2025年8月1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张“松原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
2.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4、付息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松原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50%。
、“松原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
月
日,截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松原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2025年7月31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及利率:
2025年
月
日,票面利率为
0.4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21号”文核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000.00万元。根据《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5年8月1日支付“松原转债”第一年利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松原转债”基本情况
、可转债简称:松原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244
3、可转债发行量:41,000.00万元(410.00万张)
、可转债上市量:
41,000.00万元(
410.00万张)
、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4年8月22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4年
月
日至2030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转股期限: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7日)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
月
日)止(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2.00%、第六年为2.5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信用等级为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维持“松原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维持“松原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付息为“松原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票面利率为0.20%,本次付息每
张“松原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为
2.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松原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60元;
、对于持有“松原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2.00元;
、对于持有“松原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张派发利息
2.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
、除息日:
2025年
月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四、债券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松原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松原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
]号)等规定,自2021年
月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投资者如需了解“松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咨询:
咨询部门:证券部咨询电话:0574-62499207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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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