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颖)本人马颖作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马颖,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兼聘教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等;现任申达股份有限公司(600626)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以现场方式参加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 具体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内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9日 | 1、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2、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 3、关于年度初审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未发生对公司某具体事项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能够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认真听取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颖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