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二B座22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
6、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7、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加“天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298,158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29,815,8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8.98%。其中,现场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共计1名。
2、公司董事、监事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天阳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158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阳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