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二、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8日。同时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8日。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