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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代码:300866证券简称:安克创新公告编号:2025-070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B座4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阳萌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1,221,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538,199股的56.6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36,148,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538,199股的

44.42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5,072,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538,199股的12.24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7,787,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538,199股的12.75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71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538,199股的

0.51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5,072,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1,538,199股的12.242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1、审议通过了《提名阳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97,428,31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995,21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4050%。

议案1.02、审议通过了《提名赵东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99,632,47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199,3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6565%。

议案1.03、审议通过了《提名祝芳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99,308,6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75,55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788%。

议案1.04、审议通过了《提名熊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94,408,18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975,0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497%。

议案1.05、审议通过了《提名连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99,308,66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75,56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788%。

(二)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了《提名李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00,437,0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003,93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434%。

议案2.02、审议通过了《提名易玄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99,257,64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824,53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036%。

议案2.03、审议通过了《提名韩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297,219,85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786,74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0974%。

(三)逐项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3.01、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14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7%;反对2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708,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31%;反对27,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3%;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57%。

议案3.02、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01,165,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7%;反对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732,8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86%;反对3,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7%;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5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6,53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053%;反对24,63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73%;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03,8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863%;反对24,631,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3365%;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五)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5.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507,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17%;反对26,660,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09%;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74,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931%;反对26,660,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3297%;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议案5.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6,4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89%;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54,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133%;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4095%;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议案5.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507,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17%;反对26,660,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09%;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074,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5931%;反对26,660,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3297%;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议案5.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6,48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92%;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55,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148%;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4095%;弃权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57%。

议案5.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6,4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89%;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54,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133%;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4095%;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议案5.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6,4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89%;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54,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133%;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4095%;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议案5.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6,4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889%;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37%;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54,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133%;反对24,681,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4095%;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7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96,410,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29%;反对2,417,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5%;弃权2,393,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977,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9031%;反对2,417,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3.5658%;弃权2,393,6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531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01,21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4,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7,780,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4%;反对2,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3%;弃权4,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971,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2%;反对636,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4%;弃权2,612,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538,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064%;反对636,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395%;弃权2,612,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85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钱珍、陈思汝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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