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5-048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2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行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具备承接监事会职权的法定基础与运作机制,职权转移方案设计合理,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内部监督的延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购买责任保险具有合理性,对公司的投资者权益保障具有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年报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6月4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531,538,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97,307,29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249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144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281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作废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75人、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9人、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40.396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