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5-035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及通讯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0,482.00万元,发行数量为11,048,200张。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6月16日至2031年6月15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之初始转股价格为111.9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原则及方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信用评级及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 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10,482.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张(1,000元),上限为10,000张(100万元)。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安克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安克创新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78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20785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531,538,199股,发行人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股份,即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A股股本为531,538,199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11,048,021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11,048,200张的99.9984%。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安克配债”,配售代码为“380866”。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安克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安克发债”,申购代码为“370866”。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0,000张(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确定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安克转债;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售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