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安克创新 股票代码:300866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ker Innovations Technology Co.,Ltd.(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
7楼701室)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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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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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销售主要来自境外市场的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设有多家境外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6.40%、96.37%和96.45%,占比较高,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如果公司不能及时了解境外政治环境、经济政策、突发事件等动态情况,公司将面临更多境外经营环境变化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政治局势、外交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政策、社会价值文化差异、经济下行带来的风险;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电子产品准入标准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而公司无法及时调整和适应并取得相关准入资格所带来的风险;上述影响可能将导致境外销售收入减少,进而产生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未决诉讼的风险
随着国际贸易关系复杂化及司法环境的差异性,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市场地位和行业关注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可能面临更多的法律纠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多项未决诉讼,涉及案件包括境外专利诉讼及境外推定集体诉讼(主要涉及信息收集、宣传营销等方面),相关诉讼审理时间较长(对方均多次提起动议),该等未决诉讼均在正常进行中。针对多起境外推定集体诉讼,该等推定集体诉讼被法院批准转为正式集体诉讼并进入审判程序存在可能性,且公司存在需承担支付相应金额以进行和解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该等诉讼亦存在损害公司声誉进而影响涉诉业务开展的可能。由于诉讼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审理期限不可控,虽然公司已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但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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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败诉遭受经济损失,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60,258.55万元、1,679,714.15万元和2,381,935.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40%、96.37%和96.45%,金额及占比较大;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北美、欧洲、日本和中东等地区,结算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存在一定的外币敞口。公司已通过持续跟踪汇率走向、持有外汇远期合约对冲汇率波动等方式进行汇率风险管理,但报告期内,公司因汇率波动产生的净汇兑亏损分别为4,603.50万元、3,262.56万元和-5,347.73万元。若未来境外市场或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变化、公司经营情况、房产购置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出现延期情形,“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和“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经审议后有所延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基于现有的产品在便携及户用储能领域开展前瞻性、应用性新技术的研发,以加快产品开发速度,实现有关产品及技术的迭代升级;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围绕3D打印设备、智能投影仪、智能安防产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为客户提供种类更加丰富、性能更加优异的产品。上述项目在后续项目的研发过程中,若出现研发团队人员能力不足、研发技术路线选择错误等情形,则可能导致上述项目的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加之受宏观经济、公司经营情况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土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募投用地尚未完全确定。发行人拟购置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实施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发行人已与该房产所有人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就购买房产事项达成《认购意向协议》,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已就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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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2023)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243001号”《不动产权证书》。若未来该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进展晚于该募投项目预期或发生其他不利变化,该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
(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对外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7,888.51万元、18,346.89万元和12,871.9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842.67万元、7,152.77万元和15,465.8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较高,若未来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不及预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七)债权损失风险
2021年6月,公司认购了招商银行代销的《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356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信托产品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未能如期兑付,在上述信托产品发生逾期后,公司及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司法途径、与信托产品受托人持续沟通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利,以最大程度减少潜在损失。2023年5月,该信托产品第一次受益人大会召开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该信托产品参与资产盘活计划。截至2024年6月末,资产盘活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中。根据中航651号信托产品预计处置情况及结合资产盘活计划的最新进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对该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了5,542.31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若未来该信托产品的盘活计划无法正常推进,则前述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的本金及部分理财收益将存在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
(八)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北美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0.79%、47.92%和
48.11%。美国作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主要消费市场和世界产业链重要环节所在地,其近年来采取的出口限制、关税壁垒等保护性贸易政策,对全球多个行业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自2018年以来,美国已针对中国颁布多次关税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涉及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行业、机械领域、化学品、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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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品、食品、服饰及手袋、电子产品、金属制品和汽配产品等行业;2025年以来,美国政府相继公布了一系列加征关税计划和措施,短期内多次调整从全球范围内进口产品相关的关税政策。在全球消费电子领域,美国拥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前沿的产品技术以及优秀的人才团队,在产业链上游技术市场及下游消费市场中均拥有较强的定价权、话语权。因此,若美国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电子产品进口的限制措施,提高产品进口关税税率,或全球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范围持续扩大,则可能影响全球消费电子产业链的稳定性,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三、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第Z【596】号01),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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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若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利润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二)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三)公司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四)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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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绝对值达到5,000万元。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因此现阶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每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7、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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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分红(实施)年度 | 分红所属年度 | 实施分红方案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487,712,648.40元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1,957,567股 | 813,050,448.00元 |
2024年度 |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318,846,465.60元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797,307,298.50元 |
公司最近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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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1,442.95 | 161,487.20 | 114,348.62 |
现金分红(含税) | 111,615.38 | 81,305.04 | 48,771.26 |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 52.79% | 50.35% | 42.65%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 241,691.69 | ||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 162,426.26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148.80% |
注: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度中期分红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31,884.65万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79,730.73万元,下同。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扣除分红后的其余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就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可转债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本人保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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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规定或本承诺,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2、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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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
二、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5
三、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 5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上市后利润分配情况 ...... 5
五、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 ...... 9
目 录 ...... 11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7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0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3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3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7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37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3
四、公司及股东、关联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4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48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48
二、最近三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 48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52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57
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64
1-1-12六、财务状况分析 ...... 67
七、盈利能力分析 ...... 101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29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32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33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133
十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42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14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 14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 14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55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77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178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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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安克创新 | 指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海翼有限 | 指 |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前身,成立于2011年 |
控股股东 | 指 | 阳萌先生 |
共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 指 | 阳萌先生和贺丽女士,二者为夫妻关系 |
远景咨询 | 指 | 天津市海翼远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海翼远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远帆咨询 | 指 | 天津市海翼远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海翼远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远见咨询 | 指 | 天津市海翼远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海翼远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远修咨询 | 指 | 长沙远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远清咨询 | 指 | 长沙远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子公司 | 指 |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发行人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
Anker Cayman | 指 | Anker Holding Limited |
Anker HK | 指 |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曾用名:Anker Technology Co., Limited) |
Anker UK | 指 | Anker Technology (UK) Ltd. |
Anker Japan | 指 | Anker Japan Co., Ltd. |
Fantasia | 指 | Fantasia Trading LLC |
PML US | 指 | Power Mobile Life LLC |
Anker DMCC | 指 | Anker Innovations DMCC(曾用名: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DMCC BRANCH)) |
Anker Malta Holding | 指 | Anker Malta Holdings Co. Ltd. |
Anker Malta | 指 | Anker Innovation (Malta) Co., Ltd. |
Charging Leading | 指 | Charging Leading Limited |
海翼智新 | 指 | 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海翼翱翔商贸有限公司”) |
安克电子 | 指 | 湖南安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海翼智远商贸有限公司”) |
安克智造 | 指 | 深圳市安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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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翼远致 | 指 | 南京海翼远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天津海翼远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海翼远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克智瑞 | 指 | 湖南安克智瑞制造有限公司 |
马赫创新 | 指 | 深圳市马赫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海翼软件 | 指 | 深圳市海翼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街电科技 | 指 | 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波赛冬 | 指 | 深圳波赛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飞智 | 指 | 上海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南芯 | 指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方便电 | 指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Navitas | 指 | Navitas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
每食乐 | 指 | 深圳每食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注销 |
酷派 | 指 | 酷派集团有限公司 |
中航信托 | 指 |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绿联科技 | 指 |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宝新能 | 指 |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睿联技术 | 指 | 深圳市睿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科沃斯 | 指 |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埃森哲 | 指 | 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事宜 |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发行公告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
转股 | 指 |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股票 |
转股价格 | 指 | 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
回售 | 指 | 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卖还给发行人 |
赎回 | 指 | 发行人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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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海问 | 指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承销商律师/嘉源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审计机构/毕马威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 |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报告 | 指 | 毕马威出具的编号为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4919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6737号”审计报告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6021号”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正)》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
《注册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
《法律意见书》 | 指 | 海问出具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及其补充法律意见书 |
《公司章程》 | 指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募集说明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中国法律 | 指 | 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日元 | 指 | 日本的法定流通货币,亦是日本货币单位的名称 |
迪拉姆 | 指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法定货币名称 |
二、专业术语 | ||
亚马逊/Amazon | 指 | 亚马逊公司(Amazon)的网络销售平台 |
沃尔玛/Walmart | 指 | 美国的世界性连锁企业(WMT.N),在全球范围内以沃尔玛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沃尔玛商店等多种方式经营零售业务,提供种类齐全的商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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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买/Best Buy | 指 | 美国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零售和分销服务集团(BBY.N),主营消费电子、家居办公用品、电器、娱乐软件及其相关服务 |
塔吉特/Target | 指 | 美国零售百货集团,成立于1962年,由戴顿赫德森公司于2000年更名为Target(塔吉特)。塔吉特主要为客户提供时尚前沿线下零售业务 |
日本乐天/Rakuten | 指 | Rakuten,Inc., 公司为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4755.T),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和互联网相关业务,旗下的日本乐天购物平台为日本的知名电商平台 |
天猫 | 指 |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原淘宝商城,英文简称Tmall,为阿里巴巴旗下综合品牌零售平台,提供包括网站(www.tmall.com)及移动客户端等多种用户接入方式 |
京东 | 指 | 中国知名电商集团,其旗下京东商场为主要线上销售平台 |
蓝牙 | 指 | 一种无线技术标准,可实现固定设备、移动设备和楼宇个人域网之间的短距离数据交换 |
B2C | 指 | Business-to-Consumer,即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零售模式。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 |
线上销售 | 指 | 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均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摘自公开资料,并非专门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亦未支付相关费用或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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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nker Innovations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53,141.0776万元
法定代表人:阳萌
股票上市地:深交所
股票简称:安克创新
股票代码:300866
邮政编码:410205
电话号码:0731-88706606
传真号码:0731-88709537
公司网址:https://www.anker-in.com
电子信箱:ir@anker-in.com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为了把握储能和智能硬件等行业发展机遇、丰富产品矩阵,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实力、经营效益,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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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1.05亿元(含11.05亿元),用于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趋势下,全球储能市场蓬勃发展
当前,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不可再生能源日益枯竭的环境及资源问题,全球各国积极进行能源转型,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倡导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我国也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强调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趋势已不可逆转,清洁能源的发展迫在眉睫。同时光伏、风电由于本身受自然条件限制,天然需要与储能搭配来实现电力供给的持续稳定。伴随电化学储能成本的持续下降以及各国政策的大力支持,也同时受益于户外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以及消费者习惯的逐步培养,全球储能市场蓬勃发展,尤其便携储能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在户用储能方面,受益于产品经济性的提升以及各地的政策鼓励,全球户用储能市场亦步入发展快车道。
2、智能硬件行业快速发展,产业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智能硬件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2019中国智能硬件产业演进及投资价值研究》,预计2025年全球智能硬件终端产品出货量将达到90.58亿台,从2019年至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81%,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硬件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引导智能硬件行业的健康发展。2020年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产业支持政策的出台为智能硬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提供了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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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字信息技术推动行业发展和企业管理升级
数字信息时代提供了更为便捷、传播更为广泛的信息分享方式,引导了消费者的需求和选择。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网络零售保持着较快增长。根据eMarketer的数据,2024年全球网上零售额占零售总额的份额达21.9%,预计至2027年这一占比将达到22.6%,比重持续提高。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以网络零售作为主要销售渠道的电商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已成为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数字信息技术能够为企业产品营销、售前售后服务、仓储物流等环节的数智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在产品营销环节,随着流量成本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商、品牌商开始选择自行制作营销内容,降低对第三方渠道内容制作商的依赖,而营销平台的建设需要企业提升自身的数字信息技术能力;在售前售后服务环节,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购物习惯的变化,为消费者提供“交互式售前解决方案+AI智能售后服务方案”的新模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需要电商企业对其传统售前售后服务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在仓储物流环节,信息化的智能仓储系统逐渐成为电商企业的增量需求,企业期待能够通过仓储物流数据的实时收集、反馈和分析,使公司形成更加科学的采购计划、库存方案和配送方案,提升公司仓储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拟围绕便携储能和户用储能领域,通过本项目进行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的研发,开发出更加安全、性能更优以及应用场景更丰富的储能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储能产品矩阵,满足用户多元化需求,实现储能业务多场景覆盖,推动公司储能业务持续发展,以把握储能市场良好的发展机遇。
2、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拟基于自身对智能硬件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自身的研发优势,针对3D打印设备、智能投影仪和智能安防产品加强研发建设。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公司将加大对智能硬件领域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技术升级,同时丰富产品种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助推公司智能硬件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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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公司拟在广东东莞打造智能化仓储中心,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公司将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实现仓储、配送、管理等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仓储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公司拟围绕公司售前导购系统、内容营销中台和售后服务平台三大业务板块开展数字化建设,通过本项目的开展,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产品销售和品牌传播双增长。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以直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效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并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环境较为有利时抢占市场先机,进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证券面值、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048,200张(含本数)。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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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四)募集资金规模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804.61 | 20,104.00 |
2 |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055.08 | 20,554.00 |
3 |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 14,699.00 | 13,998.00 |
4 |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 23,827.08 | 22,726.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3,100.00 | 33,100.00 |
合计 | 123,485.77 | 110,482.00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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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预计总额为1,177.58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
项目 | 金额(万元)(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 | 790.00 |
审计验资费 | 150.00 |
律师费 | 206.00 |
资信评级费 | 23.58 |
信息披露费 | 1.50 |
登记存管及其他费用 | 6.50 |
注:以上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八)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日期 | 交易日 | 发行安排 |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2025年6月12日 星期四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等 |
2025年6月13日
星期五
2025年6月13日 星期五 | T-1日 | 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
2025年6月16日 星期一 | T日 |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及配号 |
2025年6月17日
星期二
2025年6月17日 星期二 | T+1日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 T+2日 | 刊登《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
2025年6月19日
星期四
2025年6月19日 星期四 | T+3日 |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2025年6月20日 星期五 | T+4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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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不设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048,200张(含本数)。
3、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6、债券利率
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
2.0%。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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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8、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1.94元/股,不低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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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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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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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具体上浮比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3、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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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详见本节之“三、本次发行概况”之“(十)本次发行主要条款”之“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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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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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⑤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804.61 | 20,104.00 |
2 |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055.08 | 20,554.00 |
3 |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 14,699.00 | 13,998.00 |
4 |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 23,827.08 | 22,726.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3,100.00 | 33,100.00 |
合计 | 123,485.77 | 110,482.00 |
1-1-31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9、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本次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一)债券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二)违约情形、责任及争议解决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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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法规、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或不合规;
(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受托管理人将依据相应约定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同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解决。
(十三)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与中金公司签订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同意聘任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均视同同意《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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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阳萌联系人:张希、曾旖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一期七栋7楼701室
电话:0731-88706606传真:0731-887095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保荐代表人:彭文婷、胡健彬项目协办人:谭和(已转岗)项目组成员:潘志兵、黄浩、李冰、梁子奕、赵天浩、刘心悦、周蕾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电话:010-6505 1166传真:010-6505 1156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继平经办律师:胡基、钱珍、黄珏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2605室电话:021-6043 5000传真:021-5298 5030
(四)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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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欢、张楠、郑紫云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电话:010-8508 5000传真:010-8508 5000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经办人员:肖上贤、王皓立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湾二路82号神州数码国际创新中心东塔42楼电话:0755-8287 5018传真:0755-8287 2090
(六)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电话:0755-8866 8888传真:0755-8208 3295
(七)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层电话:0755-2189 9999传真:0755-2189 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户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及其子公司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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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自营类(含做市)账户、融资融券专户持有发行人1,991,011股股份,中金公司资管业务管理的账户持有发行人538,785股股份,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子公司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持有发行人66股股份,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账户持有发行人158,651股股份,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的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发行人100股股份,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2,688,613股股份,合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51%。发行人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向上穿透至第5层后存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持股的情况,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通过上述途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不超过0.001%。
中金公司作为安克创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的职业操守和独立性。中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包括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金公司自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中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的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项目保荐并无关联,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除上述情况外,保荐机构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及保荐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或“上级股东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司约
40.11%的股权,同时,中央汇金的下属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中金公司约0.06%的股权。中央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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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料显示,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五)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以上所述,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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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数为531,410,776股,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阳萌 | 境内自然人 | 43.78% | 232,666,200 | 174,499,650 | - | - |
赵东平 | 境内自然人 | 11.91% | 63,310,000 | 47,482,500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9.00% | 47,825,994 | 0 | - | - |
吴文龙 | 境内自然人 | 4.23% | 22,476,797 | 0 | - | - |
贺丽 | 境内自然人 | 3.68% | 19,535,100 | 0 |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1.58% | 8,385,014 | 0 | - | - |
高韬 | 境内自然人 | 1.37% | 7,305,228 | 7,298,009 | - | - |
张山峰 | 境内自然人 | 1.28% | 6,790,003 | 5,092,502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9% | 5,798,532 | 0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7% | 5,700,474 | 0 | - | - |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整的组织架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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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5%以上的子公司)共计6家,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子公司 | 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1 | 海翼智新 | 发行人直接持股82.00%,间接持股1.02%。 |
2 | Anker HK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Cayman持股100%。 |
3 | Anker UK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4 | Fantasia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5 | Anker Japan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6 | PML US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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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翼智新
(1)基本情况
名称 | 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海翼翱翔商贸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B701-705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51号新兴产业园(健兴科技大厦)B701-705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 |
成立时间 | 2014年1月17日 |
主营业务 | 智能创新类等产品的研发 |
发行人持股情况 | 发行人直接持股82.00%,间接持股1.02%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134,635.24 |
净资产 | 115,406.73 |
营业收入 | 102,974.80 |
净利润 | 41,371.19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2、Anker HK
(1)基本情况
名称 |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 |
注册地址 | Rooms 1318-19,13/F., Hollywood Plaza, 610 Nathan Road, Mongkok, Kowloon, Hong Kong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Rooms 1318-19,13/F., Hollywood Plaza, 610 Nathan Road, Mongkok, Kowloon, Hong Kong |
注册资本 | 1万港币 |
实收资本 | 1万港币 |
成立时间 | 2013年10月18日 |
主营业务 | 负责产品采购并销售给集团内的终端销售子公司;同时负责部分境外终端市场的销售 |
发行人持股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Cayman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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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64,235.90 |
净资产 | 5,515.79 |
营业收入 | 193,290.52 |
净利润 | -982.20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3、Anker UK
(1)基本情况
名称 | Anker Technology (UK) Ltd |
注册地址 | GNR8, 49 Clarendon Road, Watford, Hertfordshire, England WD17 1HP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GNR8 48 Clarendon Road Watford Hertfordshire England WD17 1HP |
注册资本 | 1万英镑 |
实收资本 | 1万英镑 |
成立时间 | 2013年11月7日 |
主营业务 | 负责英国等欧洲终端市场的销售 |
发行人持股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23,366.83 |
净资产 | 1,473.83 |
营业收入 | 77,587.62 |
净利润 | 888.74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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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antasia
(1)基本情况
名称 | Fantasia Trading LLC |
注册地址 | 113 Barksdale Professional Center, Newark, DE.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113 Barksdale Professional Center, Newark, DE. |
注册资本 | 6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6万美元 |
成立时间 | 2009年7月2日 |
主营业务 | 负责Anker、Nebula 等品牌产品在美国终端市场的销售 |
发行人持股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38,082.21 |
净资产 | 1,554.77 |
营业收入 | 128,800.54 |
净利润 | -350.61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5、Anker Japan
(1)基本情况
名称 | Anker Japan Co., Ltd |
注册地址 | Shinkawa-building 3F, 2-22-1, Shinkawa, Chuo-ku, Tokyo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Shinkawa-building 3F, 2-22-1, Shinkawa, Chuo-ku, Tokyo |
注册资本 | 16,000万日元 |
实收资本 | 16,000万日元 |
成立时间 | 2013年1月30日 |
主营业务 | 负责日本终端市场的销售 |
发行人持股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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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日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2,292,922.63 |
净资产 | 491,603.05 |
营业收入 | 7,287,330.40 |
净利润 | 165,422.34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6、PML US
(1)基本情况
名称 | Power Mobile Life LLC |
注册地址 | 10900 NE 8TH ST, STE 501, Bellevue, WA 98004.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10900 NE 8TH ST, STE 501, Bellevue, WA 98004. |
注册资本 | 5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5万美元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5日 |
主营业务 | 负责eufy品牌产品在美国终端市场销售 |
发行人持股情况 | 发行人子公司Anker HK持股100%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总资产 | 10,770.23 |
净资产 | 593.41 |
营业收入 | 28,641.95 |
净利润 | 138.27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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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阳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2,666,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78%,并通过远修咨询、远清咨询间接持有公司0.1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3.9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贺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9,535,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8%,并通过远景咨询、远帆咨询间接持有公司0.3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05%的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阳萌先生和贺丽女士系夫妻关系,二者合计持有公司
47.96%的股份,阳萌先生任公司董事长,二者对于公司的经营决策均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阳萌先生与贺丽女士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阳萌先生,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430111198205******。2006年2月至2011年7月,任Google Inc.高级软件工程师;2011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首席执行官;2013年6月至今,任Road Travelled Holding Limited等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阳萌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详见本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相关内容。
贺丽女士,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8410******。2009年至2018年,任Fantasia办公室主任;2011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海翼有限客服部负责人;2013年6月至今,任EternalDreamer Holding Limited等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2021年5月11日,任发行人董事;现任深圳市健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爱与象象餐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阳萌先生、贺丽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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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阳萌先生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阳萌先生和贺丽女士一直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 |
1 | 深圳味云文化有限公司 | 阳萌持股100% | 经营电子商务,文化活动策划 |
2 | 海南省蓝屿游艇服务有限公司 | 阳萌持股90%,贺丽持股10% | 游艇租赁和管理业务 |
3 | 深圳市健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贺丽持股50%,陈红持股50% | 无业务 |
4 | Eternal Dreamer Holding Limited | 贺丽持股100% | 无业务 |
5 | Fast Sun Holding Limited | 阳萌持股100% | 无业务 |
6 | Road Travelled Holding Limited | 阳萌持股100% | 无业务 |
7 | Power Mobile Life Holding Limited | 阳萌通过Road Travelled Holding Limited持股41.36% | 股权投资 |
8 | 深圳爱与象象文化有限公司 | 贺丽持股100%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图书出租 |
9 | 深圳爱与象象餐饮有限公司 | 贺丽持股比例95%,陈小力持股比例5% | 餐饮管理 |
四、公司及股东、关联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1、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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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相关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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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说明及承诺为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除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规定;本人保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3、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规定或本承诺,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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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出具的《关于持续满足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的承诺》
发行人就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净资产情况、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市场情况等因素,确保自公司申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后,每一期末持续满足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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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4919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6737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602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二)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所处行业,从项目性质及金额两方面判断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显著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否会引起特别的风险。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综合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是否较大。具体而言,利润指标为公司重要业绩衡量指标,因此选用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计算基准数,百分比为5%。
二、最近三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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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以及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司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公司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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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根据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公司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2023年12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7 |
未分配利润 | 80.72 |
其他综合收益 | 8.69 |
所得税费用 | -37.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48 |
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2022年初、2022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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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间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2022.1.1 | 所有者权益 | 614,210.92 | 614,205.89 | -5.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964.38 | 20,012.58 | 48.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796.61 | 5,849.83 | 53.22 | |
2022.12.31 | 所有者权益 | 694,408.78 | 694,459.31 | 50.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18.19 | 24,980.43 | 62.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07.21 | 10,018.93 | 11.72 | |
2022年度 | 净利润 | 118,486.06 | 118,534.33 | 48.27 |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公司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公司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公司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公司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公司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公司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公司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公司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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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采用该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于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涉及追溯重述的,采用重述后的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3,358.39 | 206,528.65 | 94,555.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070.76 | 139,747.07 | 172,021.9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60.47 |
应收账款 | 165,420.01 | 152,781.75 | 122,243.26 |
预付款项 | 1,695.53 | 1,667.50 | 6,910.00 |
其他应收款 | 12,661.22 | 9,445.66 | 4,580.44 |
存货 | 323,355.42 | 241,131.10 | 147,979.07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193.61 | 166,193.86 | 152,540.1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6,754.93 | 917,495.60 | 700,890.56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43.53 | 51,707.46 | 36,640.86 |
1-1-53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7,032.72 | 115,242.88 | 99,249.73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8.61 | 1,248.31 | 1,338.01 |
固定资产 | 12,731.60 | 10,679.81 | 10,046.84 |
在建工程 | 149,276.17 | - | - |
使用权资产 | 11,627.48 | 13,305.40 | 10,517.92 |
无形资产 | 3,722.44 | 2,238.34 | 2,039.60 |
长期待摊费用 | 2,891.42 | 3,642.61 | 3,455.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85.76 | 36,794.30 | 24,980.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46.07 | 125,315.41 | 124,101.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3,615.79 | 360,174.52 | 312,370.57 |
资产总计 | 1,660,370.73 | 1,277,670.12 | 1,013,261.1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337.44 | 26,977.85 | 15,899.0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90.38 | 730.19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05.98 | 4,063.48 | - |
应付票据 | 46,754.17 | 39,362.96 | 5,635.76 |
应付账款 | 177,835.92 | 115,926.99 | 72,912.06 |
合同负债 | 15,466.40 | 13,741.50 | 9,368.18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665.70 | 60,664.75 | 39,185.45 |
应交税费 | 40,103.94 | 26,810.69 | 8,795.46 |
其他应付款 | 72,856.00 | 37,726.77 | 34,942.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660.78 | 6,714.09 | 16,182.95 |
其他流动负债 | 29,174.49 | 9,397.35 | 11,449.24 |
流动负债合计 | 590,151.19 | 342,116.62 | 214,370.1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2,491.50 | 61,070.00 | 61,070.00 |
应付债券 | - | - | 314.15 |
租赁负债 | 6,289.85 | 6,924.93 | 4,799.5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9,888.06 | 28,273.61 | 18,147.03 |
预计负债 | 18,493.73 | 7,950.55 | 7,283.27 |
递延收益 | 2,406.94 | 2,602.84 | 2,798.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97.54 | 12,601.62 | 10,018.9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767.61 | 119,423.55 | 104,431.63 |
1-1-54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负债合计 | 745,918.80 | 461,540.17 | 318,801.8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141.08 | 40,642.72 | 40,642.72 |
资本公积 | 297,755.08 | 312,839.90 | 299,469.19 |
其他综合收益 | -6,882.82 | -7,028.39 | -628.20 |
盈余公积 | 26,570.54 | 20,321.36 | 20,321.36 |
未分配利润 | 525,220.46 | 433,216.38 | 324,521.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5,804.34 | 799,991.96 | 684,326.65 |
少数股东权益 | 18,647.59 | 16,137.98 | 10,132.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14,451.92 | 816,129.94 | 694,459.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60,370.73 | 1,277,670.12 | 1,013,261.13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2022年度数据已重述,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最近三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之“(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71,008.03 | 1,750,720.31 | 1,425,051.98 |
其中:营业收入 | 2,471,008.03 | 1,750,720.31 | 1,425,051.98 |
二、营业总成本 | 2,250,836.29 | 1,586,510.83 | 1,328,828.08 |
其中:营业成本 | 1,391,840.37 | 988,525.98 | 873,099.47 |
税金及附加 | 1,803.79 | 972.09 | 664.56 |
销售费用 | 556,979.09 | 388,661.29 | 293,780.11 |
管理费用 | 86,873.19 | 58,318.14 | 46,526.58 |
研发费用 | 210,844.46 | 141,386.74 | 108,046.28 |
财务费用 | 2,495.40 | 8,646.59 | 6,711.07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6.00 | 2,668.65 | 1,230.91 |
利息收入 | 4,481.82 | 3,474.33 | 1,376.43 |
加:其他收益 | 4,706.59 | 8,221.97 | 4,335.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65.86 | 7,152.77 | 11,842.67 |
1-1-55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62.13 | 3,183.51 | 1,377.1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71.95 | 18,346.89 | 27,888.5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90.91 | -3,285.25 | -655.1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41.28 | -14,156.87 | -12,175.0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4 | 75.96 | -7.5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7,691.58 | 180,564.96 | 127,452.68 |
加:营业外收入 | 292.11 | 1,230.92 | 355.79 |
减:营业外支出 | 3,148.84 | 544.67 | 1,028.6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4,834.85 | 181,251.21 | 126,779.84 |
减:所得税费用 | 13,722.45 | 11,857.34 | 8,245.5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112.40 | 169,393.87 | 118,534.3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1,112.40 | 169,393.87 | 118,534.3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1,442.95 | 161,487.20 | 114,348.62 |
2.少数股东损益 | 9,669.44 | 7,906.67 | 4,185.7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5.52 | -6,389.08 | 1,027.5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5.57 | -6,400.19 | 1,038.7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5.57 | -6,400.19 | 1,038.7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11 | 85.47 | 110.86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405.17 | -2,981.50 | 867.41 |
3.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2,579.85 | -3,504.16 | 60.4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5 | 11.11 | -11.24 |
七、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1,257.92 | 163,004.78 | 119,561.84 |
1-1-56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588.52 | 155,087.00 | 115,387.3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69.39 | 7,917.78 | 4,174.4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99 | 3.97 | 2.8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97 | 3.96 | 2.81 |
注:2024年5月,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发行新股121,957,567股,上表中每股收益以各期报告披露数据列示,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下同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7,343.48 | 1,484,750.16 | 1,258,384.7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591.83 | 99,183.08 | 67,946.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01.42 | 16,935.54 | 7,190.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2,536.72 | 1,600,868.78 | 1,333,521.6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85,278.01 | 1,009,397.44 | 817,363.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1,281.81 | 169,754.18 | 149,419.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325.50 | 64,939.51 | 58,920.1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105.53 | 213,786.30 | 165,425.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7,990.85 | 1,457,877.44 | 1,191,12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545.87 | 142,991.34 | 142,392.5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27.57 | - | 2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62.23 | 9,463.34 | 11,445.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21.80 | 21.2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6,951.30 | 316,995.93 | 529,386.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5,341.11 | 326,581.07 | 541,052.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888.20 | 7,029.66 | 114,416.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254.70 | 7,000.00 | 16,381.7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546.07 | 312,996.56 | 599,420.67 |
1-1-57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5,688.96 | 327,026.22 | 730,218.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347.86 | -445.15 | -189,166.1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66.27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47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240.79 | 44,489.04 | 128,554.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607.06 | 44,489.04 | 128,554.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1,048.18 | 43,827.73 | 59,881.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811.20 | 53,830.91 | 34,748.6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363.43 | 2,666.12 | 1,671.9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31.07 | 8,148.38 | 14,212.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590.45 | 105,807.03 | 108,842.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83.39 | -61,317.98 | 19,712.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745.68 | 4,820.89 | 5,193.1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960.31 | 86,049.09 | -21,868.0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910.11 | 92,861.02 | 114,729.0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870.43 | 178,910.11 | 92,861.02 |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公司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公司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
1-1-58
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1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2 | 深圳市安克惠和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3 | 深圳市安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4 | 深圳市安克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5 | 深圳市安克荟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6 | 深圳市安克智才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7 | 深圳市安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8 | 湖南安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9 | 深圳海翼翱翔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0 | 湖南安克智瑞制造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1 | 深圳市马赫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12 | 深圳市悠飞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声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4 | 深圳市安克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超库立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5 | 苏州悠飞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16 | 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7 | 深圳市安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1-59
序号 |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18 |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19 | 深圳安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是 | 是 |
20 | 安克创新商务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21 | 深圳市海翼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22 | 海翼智慧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23 | 天津远弘智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24 | 南京海翼远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25 | 天津市智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26 | 天津智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27 | 天津市智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否 | 否 | 是 |
28 | 天津市智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29 | 天津市智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0 | 天津智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1 | 天津智高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2 | 天津智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3 | 天津智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4 | 天津市智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5 | 天津市智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6 | 天津市智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7 | 天津市智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8 | 天津市智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39 | 天津市智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是 |
40 | 上海海翼领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41 | Anker Japan Co., Ltd. | 是 | 是 | 是 |
42 | 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 | 是 | 是 | 是 |
43 | Fantasia Trading LLC | 是 | 是 | 是 |
44 | Anker Technology (UK) Ltd. | 是 | 是 | 是 |
45 | Power Mobile Life LLC | 是 | 是 | 是 |
46 | Smart Innovation LLC | 是 | 是 | 是 |
47 | Anker Innovations DMCC | 是 | 是 | 是 |
48 | Anker Innovations Deutschland GmbH | 是 | 是 | 是 |
49 | Anker Innovations (Vietnam) Co., Ltd. | 是 | 是 | 是 |
1-1-60
序号 |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50 | Anker Malta Holdings Co., Ltd. | 是 | 是 | 是 |
51 | Anker Innovation (Malta) Co., Ltd. | 是 | 是 | 是 |
52 | Charging Leading Limited | 是 | 是 | 是 |
53 | Anker Store Co., Ltd. | 是 | 是 | 是 |
54 | Anker MEA – FZE | 是 | 是 | 是 |
55 | MYNE Innovations Limited | 是 | 是 | 是 |
56 | MYNE Limited | 是 | 是 | 是 |
57 | MYNE Holding Limited | 是 | 是 | 是 |
58 | Oceanwing Service Ltd. | 否 | 否 | 是 |
59 | Oceanwing Service (UK) Co., Ltd. | 否 | 否 | 是 |
60 | Oceanwing Service Malta Holdings Co., Ltd. | 否 | 否 | 是 |
61 | Oceanwing Service (Malta) Co., Ltd. | 否 | 否 | 是 |
62 | SOARTECH (US) LLC(曾用名:OCEANWING SERVICE (US) LLC) | 否 | 否 | 是 |
63 | Digimarket Co., Ltd. | 否 | 否 | 是 |
64 | Anker Holding Limited | 是 | 是 | 是 |
65 | Anker Tech Co., Ltd. | 是 | 是 | 是 |
66 | Anker Technology (SG) Pte. Ltd. | 是 | 是 | 是 |
67 | Anker Innovations Korea Co., Ltd. | 是 | 是 | 是 |
68 | Anker Innovations Canada Corp., Ltd. | 是 | 是 | 是 |
69 | Anker Innovations Australia Pty Ltd. | 是 | 是 | 是 |
70 | 珠海安克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否 | 否 |
71 | 天津智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否 |
72 | 天津智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是 | 否 |
73 | Loona Japan Co., Ltd. | 是 | 是 | 否 |
74 | Anker Innovations (Netherlands) B.V. | 是 | 是 | 否 |
75 | ANKER INNOVATIONS CHILE SPA | 是 | 否 | 否 |
76 | Choice Technologies Hong Kong Limited | 是 | 否 | 否 |
77 | 深圳市安克智高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78 | 南京智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79 | 南京智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0 | 南京智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1-1-61
序号 |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81 | 南京智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2 | 南京智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3 | 南京智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4 | 南京智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5 | 南京市智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6 | 南京市智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7 | 南京市智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8 | 南京市智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89 | 南京市智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0 | 南京市智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1 | 南京市智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2 | 南京智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3 | 南京智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4 | 南京市智鲲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5 | 南京市智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是 | 否 | 否 |
96 | 深圳市安克旭创电子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97 | 深圳市安克旭创外贸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98 | Anker Solix Innovations Limited | 是 | 否 | 否 |
99 | Anker Solix Limited | 是 | 否 | 否 |
100 | Anker Solix Technology (UK) Ltd. | 是 | 否 | 否 |
101 | ANKER INNOVATIONS (MALAYSIA) SDN.BHD | 是 | 否 | 否 |
注:除以上子公司外,公司在2024年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5家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深圳海翼翱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经营,对其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三)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2024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 | 合并原因 | 登记日期 |
ANKER INNOVATIONS CHILE SPA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1月 |
Choice Technologies Hong Kong Limite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4月 |
1-1-62
公司 | 合并原因 | 登记日期 |
深圳市安克智高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5月 |
南京智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韶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市智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6月 |
南京智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7月 |
南京智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7月 |
南京市智鲲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8月 |
南京市智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8月 |
深圳市安克旭创电子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9月 |
深圳市安克旭创外贸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9月 |
Anker Solix Innovations Limite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12月 |
Anker Solix Limite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12月 |
Anker Solix Technology (UK)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12月 |
ANKER INNOVATIONS (MALAYSIA) SDN.BH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4年12月 |
注:除以上子公司外,公司在2024年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5家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深圳海翼翱翔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参与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经营,对其实施控制,故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公司 | 减少原因 | 转让/注销日期 |
深圳安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2024年11月 |
1-1-63
2、2023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 | 合并原因 | 登记日期 |
天津智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3年4月 |
天津智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3年6月 |
Loona Japan Co.,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3年8月 |
Anker Innovations (Netherlands) B.V.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3年12月 |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公司 | 减少原因 | 转让/注销日期 |
海翼智慧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Digimarket Co., Ltd.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上海海翼领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Oceanwing Service Ltd.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Oceanwing Service (UK) Co., Ltd.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Oceanwing Service Malta Holdings Co., Ltd.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Oceanwing Service (Malta) Co., Ltd.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SOARTECH (US) LLC(曾用名:OCEANWING SERVICE (US) LLC) | 转让部分股权 | 2023年5月 |
天津市智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销 | 2023年4月 |
3、2022年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 | 合并原因 | 登记日期 |
深圳安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月 |
Anker MEA – FZE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月 |
深圳市声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2月 |
深圳市安克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超库立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3月 |
MYNE Holding Limite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3月 |
Oceanwing Service Malta Holdings Co.,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3月 |
1-1-64
公司 | 合并原因 | 登记日期 |
Oceanwing Service (Malta) Co.,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3月 |
SOARTECH (US) LLC(曾用名:OCEANWING SERVICE (US) LLC)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3月 |
MYNE Innovations Limite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4月 |
MYNE Limite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4月 |
Anker Technology (SG) Pte.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5月 |
苏州悠飞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5月 |
天津市智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7月 |
天津市智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7月 |
天津市智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7月 |
天津市智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7月 |
Anker Tech Co.,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9月 |
深圳市安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0月 |
Anker Innovations Korea Co.,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1月 |
深圳市安克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0月 |
深圳市安克荟聚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0月 |
深圳市安克智才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0月 |
深圳市安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0月 |
深圳市安克惠和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0月 |
Anker Innovations Canada Co., Ltd.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2022年11月 |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公司 | 减少原因 | 注销日期 |
珠海安克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申请注销 | 2022年4月 |
五、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流动比率(倍) | 2.10 | 2.68 | 3.27 |
速动比率(倍) | 1.55 | 1.98 | 2.58 |
1-1-65
财务指标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4.92 | 36.12 | 31.4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38 | 28.39 | 23.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 16.86 | 19.68 | 16.84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④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以各期报告披露数据列示,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下同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4.74 | 12.09 | 11.70 |
存货周转率(次) | 4.71 | 4.76 | 4.6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51,158.73 | 197,001.98 | 139,263.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11,442.95 | 161,487.20 | 114,348.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88,776.57 | 134,356.61 | 78,170.9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5.59 | 68.92 | 104.00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 5.17 | 3.52 | 3.5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1.02 | 2.12 | -0.54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②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③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④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⑤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⑥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⑦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以各期报告披露数据列示,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相关年度的追溯调整,下同
(二)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
1-1-66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适用于2022年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适用于2023年度及2024年度)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99 | 3.97 | 2.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97 | 3.96 | 2.81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87% | 21.88% | 17.81%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57 | 3.31 | 1.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55 | 3.30 | 1.92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21% | 18.21% | 12.17% |
(三)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适用于2022年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适用于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0.18 | 27.68 | 15.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06.59 | 8,221.9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 | 4,335.4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446.22 | 10,494.19 | 2,979.76 |
1-1-67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023.98 | 11,927.0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35,374.2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33.80 | 629.40 | -696.0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34.89 | 3,862.47 | 5,529.0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1.89 | 307.27 | 302.31 |
合计 | 22,666.38 | 27,130.59 | 36,177.72 |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按流动性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1,236,754.93 | 74.49 | 917,495.60 | 71.81 | 700,890.56 | 69.17 |
非流动资产 | 423,615.79 | 25.51 | 360,174.52 | 28.19 | 312,370.57 | 30.83 |
资产总计 | 1,660,370.73 | 100.00 | 1,277,670.12 | 100.00 | 1,013,261.1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13,261.13万元、1,277,670.12万元和1,660,370.73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总资产规模不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9.17%、71.81%和74.49%,占比相对较高。2023年,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净利润的增加,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金额均有所上升,使得公司流动资产占比略有上升。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货币资金、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金额有所增加,因此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上升。
1-1-68
1、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253,358.39 | 20.49 | 206,528.65 | 22.51 | 94,555.24 | 13.4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070.76 | 18.85 | 139,747.07 | 15.23 | 172,021.90 | 24.54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60.47 | 0.01 |
应收账款 | 165,420.01 | 13.38 | 152,781.75 | 16.65 | 122,243.26 | 17.44 |
预付款项 | 1,695.53 | 0.14 | 1,667.50 | 0.18 | 6,910.00 | 0.99 |
其他应收款 | 12,661.22 | 1.02 | 9,445.66 | 1.03 | 4,580.44 | 0.65 |
存货 | 323,355.42 | 26.15 | 241,131.10 | 26.28 | 147,979.07 | 21.11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193.61 | 19.99 | 166,193.86 | 18.11 | 152,540.18 | 21.76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6,754.93 | 100.00 | 917,495.60 | 100.00 | 700,890.56 | 100.00 |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均在95%以上。公司主要流动资产的分析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94,555.24万元、206,528.65万元和253,358.3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49%、22.51%和20.49%,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银行存款 | 222,270.17 | 179,068.92 | 84,415.04 |
其他货币资金 | 31,088.22 | 27,459.73 | 10,140.20 |
合计 | 253,358.39 | 206,528.65 | 94,555.2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8,754.68 | 142,169.84 | 44,282.16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20,487.96 | 13,168.93 | 1,694.22 |
1-1-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在保有适量货币资金的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现金管理,申购或赎回理财产品;2)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变动。2023年末,公司银行存款较2022年末增加94,653.88万元,主要系2023年公司净利润规模增加、营运资金周转效率提升使得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稳定,以及投资活动流出的资金减少所致。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与2023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2024年公司净利润规模增长,且应收账款回款较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金额较2023年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证券结算账户随时可支取的款项、作为质押开立应付票据和海关保函保证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作为质押开立应付票据 | 3,353.05 | 9,224.28 | 497.84 |
海关保函保证金 | 11,681.04 | 3,944.65 | 1,196.38 |
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随时可支取的款项 | 9,600.99 | 12,952.40 | 7,500.94 |
质押借款保证金 | 5,453.87 | - | - |
存放于证券结算账户随时可支取的款项 | 999.26 | 1,338.39 | 945.04 |
合计 | 31,088.22 | 27,459.73 | 10,140.2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72,021.90万元、139,747.07万元和233,070.7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54%、15.23%和18.85%,主要为股权投资以及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3,070.76 | 139,747.07 | 172,021.90 |
其中:理财产品 | 223,215.36 | 136,692.23 | 171,080.06 |
股权投资 | 5,932.27 | 2,304.31 | 941.84 |
未到期远汇合约 | 3,923.13 | 750.54 | - |
合计 | 233,070.76 | 139,747.07 | 172,021.90 |
1-1-70
上表中的理财产品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资管计划、信托产品等。股权投资主要包括:1)因公司于Navitas(股票代码“NVTS”)上市前对其开展的投资而形成,2021年10月NVTS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后,公司将该笔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2024年末,因公司持有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预期在一年内处置,公司将其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未到期远汇合约主要系公司采用普通外汇远期合约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理规避、对冲与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外汇风险,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指定套期工具的尚未交割外汇远期合约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3,923.13万元。2022年末和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的变动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现金管理,申购或赎回各类理财产品所致。2024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1)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有所增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有所增加;2)因公司持有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预期在一年内处置,公司将其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使得2024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有所上升。
(3)衍生金融资产
2022年末,公司存在衍生金融资产余额,金额分别为60.4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1%,为已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尚未到期外汇远期合约。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金额为0。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2024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174,365.23 | 160,895.44 | 128,679.65 |
营业收入 | 2,471,008.03 | 1,750,720.31 | 1,425,051.98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 7.06% | 9.19% | 9.03% |
1-1-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8,679.65万元、160,895.44万元和174,365.23万元,随营业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而变动。2)坏账计提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计提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365.23 | 8,945.22 | 5.13 | 160,895.44 | 8,113.68 | 5.04 | 128,679.65 | 6,436.39 | 5.00 |
合计 | 174,365.23 | 8,945.22 | 5.13 | 160,895.44 | 8,113.68 | 5.04 | 128,679.65 | 6,436.39 | 5.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6,436.39万元、8,113.68万元和8,945.22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5.00%、5.04%和5.13%,均为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3)坏账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选取范围及合理性
公司从同行业公司的所属行业、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客户分布、业务模式及规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等角度考虑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绿联科技、华宝新能、睿联技术、科沃斯及小米集团与公司单个或多个产品品类相同或相似,但由于小米集团的主营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智能手机、IOT与生活消费产品、互联网服务等,其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业务模式及规模等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综合考虑后,公司选取绿联科技、华宝新能、睿联技术、科沃斯作为财务数据对比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②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绿联科技 | 5.11% | 5.00% | 5.01% |
华宝新能 | 5.06% | 5.10% | 5.02% |
睿联技术 | 未披露 | 5.00% | 5.00% |
1-1-72
公司简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科沃斯 | 5.07% | 7.08% | 6.04% |
平均值 | 5.08% | 5.55% | 5.27% |
公司 | 5.13% | 5.04% | 5.00% |
注:2024年11月,睿联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终止,未披露2024年度财务数据,下同
2022年末、2023年末,科沃斯对其客户A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867.42万元,导致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均值提高,公司计提比例略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合理。4)账龄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含1年) | 174,029.91 | 99.81% | 160,050.09 | 99.47% | 128,592.51 | 99.93% |
1-2年 (含2年) | 335.32 | 0.19% | 786.94 | 0.49% | 31.76 | 0.02% |
2-3年 (含3年) | - | - | - | - | - | - |
3-4年 (含4年) | - | - | - | - | 55.37 | 0.04% |
4-5年 (含5年) | - | - | 58.41 | 0.04% | - | 0.00% |
5年以上 | - | - | - | - | - | - |
合计 | 174,365.23 | 100.00% | 160,895.44 | 100.00% | 128,679.6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超过99%。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质量相对较高。
5)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余额占比 |
2024.12.31 | 1 | Amazon | 30,218.32 | 17.33% |
1-1-73
资产负债表日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余额占比 |
2 | Best Buy | 13,057.97 | 7.49% | |
3 | Costco | 12,356.26 | 7.09% | |
4 | Directed Electronics Australia Pty Ltd | 8,201.79 | 4.70% | |
5 | 小泉成器株式会社 | 6,234.99 | 3.58% | |
小计 | 70,069.33 | 40.19% | ||
2023.12.31 | 1 | Amazon | 40,454.11 | 25.14% |
2 | Best Buy | 11,890.27 | 7.39% | |
3 | Walmart | 11,472.47 | 7.13% | |
4 | Directed Electronics Australia Pty Ltd | 9,796.09 | 6.09% | |
5 | 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 | 8,180.84 | 5.08% | |
小计 | 81,793.78 | 50.84% | ||
2022.12.31 | 1 | Amazon | 24,456.40 | 19.01% |
2 | Walmart | 16,789.08 | 13.05% | |
3 | Best Buy | 12,327.49 | 9.58% | |
4 | Directed Electronics Australia Pty Ltd | 6,414.07 | 4.98% | |
5 | Woot Services LLC | 5,604.75 | 4.36% | |
小计 | 65,591.78 | 50.97% |
注1:上表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应收账款余额;注2: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外协厂,2023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系向其销售电芯、IC芯片等形成;于合并报表层面,针对公司向外协厂商销售电芯等再向其采购产成品这一业务安排,为了在报表上客观反映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将该等电芯、IC芯片等销售收入及成本进行了抵销,该会计处理自IPO以来保持一贯性。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比分别为50.97%、50.84%和40.19%。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为Amazon、Walmart、Directed Electronics Australia Pty Ltd、Best Buy、湖南炬神电子有限公司等,其信用情况良好。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910.00万元、1,667.50万元和1,695.5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99%、0.18%和0.1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等。
1-1-74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14,236.84 | 11,216.74 | 5,520.30 |
坏账准备 | 1,575.63 | 1,771.08 | 939.85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12,661.22 | 9,445.66 | 4,580.4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4,580.44万元、9,445.66万元和12,661.2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5%、1.03%和1.02%,主要为存放于办公楼出租方和海关的押金保证金、员工用于日常差旅及其他经营活动的零星备用金、已交割未结算远汇合约等。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关联方借款余额分别为3,339.31万元、2,656.06万元,主要系2023年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后,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对本公司尚未偿付的借款被动形成关联方借款余额。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保证金及押金 | 5,772.86 | 5,729.27 | 4,918.85 |
备用金 | 193.08 | 160.19 | 20.67 |
关联方借款 | 2,656.06 | 3,339.31 | - |
已交割未结算远汇合约 | 2,633.07 | - | - |
其他 | 2,981.77 | 1,987.97 | 580.77 |
合计 | 14,236.84 | 11,216.74 | 5,520.30 |
(7)存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存货账面余额 | 335,765.46 | 255,287.97 | 159,627.03 |
存货跌价准备 | 12,410.04 | 14,156.87 | 11,647.96 |
存货账面价值 | 323,355.42 | 241,131.10 | 147,979.07 |
1-1-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7,979.07万元、241,131.10万元和323,355.42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11%、26.28%和26.15%。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公司在2023年底以来新推出了多款储能产品、智能影音产品等,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公司主动增加备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库存商品 | 332,128.86 | 252,948.82 | 158,337.26 |
发出商品 | 3,636.60 | 2,339.15 | 1,289.78 |
合计 | 335,765.46 | 255,287.97 | 159,627.03 |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自主研发设计+外协生产”的模式,不从事具体生产,存货由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58,337.26万元、252,948.82万元和332,128.86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99.19%、99.08%和98.92%;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向京东等客户已发货但尚未确认收入的产品,金额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0-180天 | 327,362.13 | 97.50 | 245,763.56 | 96.27 | 151,246.00 | 94.75 |
180天-360天 | 5,983.11 | 1.78 | 7,781.71 | 3.05 | 5,288.31 | 3.31 |
360天以上 | 2,420.22 | 0.72 | 1,742.70 | 0.68 | 3,092.72 | 1.94 |
合计 | 335,765.46 | 100.00 | 255,287.97 | 100.00 | 159,627.0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整体较短,库龄在180天以内的存货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均在95%左右。库龄在360天以上的存货占比较低,分别为1.94%、0.68%、
0.72%。
1-1-76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银行定期存单 | 164,165.69 | 117,496.29 | 88,087.94 |
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 | - | 10,005.26 | 30,015.20 |
应收出口退税 | 51,723.29 | 22,242.61 | 23,579.47 |
待抵扣进项税 | 16,168.06 | 12,598.66 | 5,530.03 |
应收退货成本 | 6,834.89 | 3,798.40 | 3,956.16 |
预缴间接税 | 591.09 | 5.41 | 1,027.88 |
固息票据 | 7,503.77 | - | - |
其他 | 206.82 | 47.23 | 343.50 |
合计 | 247,193.61 | 166,193.86 | 152,540.1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52,540.18万元、166,193.86万元和247,193.6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76%、18.11%和19.99%。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单、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应收出口退税与待抵扣进项税等;其中,定期存单及国债逆回购理财产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现金管理而购买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固息票据系公司为提高境外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低风险美元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出口退税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外销占比较高且外销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43.53 | 12.40 | 51,707.46 | 14.36 | 36,640.86 | 11.7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7,032.72 | 29.99 | 115,242.88 | 32.00 | 99,249.73 | 31.77 |
投资性房地产 | 1,158.61 | 0.27 | 1,248.31 | 0.35 | 1,338.01 | 0.43 |
固定资产 | 12,731.60 | 3.01 | 10,679.81 | 2.97 | 10,046.84 |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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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在建工程 | 149,276.17 | 35.24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11,627.48 | 2.74 | 13,305.40 | 3.69 | 10,517.92 | 3.37 |
无形资产 | 3,722.44 | 0.88 | 2,238.34 | 0.62 | 2,039.60 | 0.65 |
长期待摊费用 | 2,891.42 | 0.68 | 3,642.61 | 1.01 | 3,455.59 | 1.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85.76 | 12.84 | 36,794.30 | 10.22 | 24,980.43 | 8.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46.07 | 1.95 | 125,315.41 | 34.79 | 124,101.58 | 39.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3,615.79 | 100.00 | 360,174.52 | 100.00 | 312,370.57 | 100.00 |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12,370.57万元、360,174.52万元和423,615.79万元,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部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242.03 | 33,351.68 | 25,064.77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152.37 | 184.84 |
深圳每食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62.07 |
Cell Robotics INC. | 3,037.95 | 3,051.36 | 3,135.35 |
JOYIN HOLDING LIMITED | 5,353.35 | 4,809.54 | 4,687.52 |
SHULEX LTD. | 2,540.38 | 2,602.78 | 2,809.86 |
上海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731.23 | 696.45 |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711.83 | 123.15 | - |
深圳天顶星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657.98 | 6,885.35 | - |
合计 | 52,543.53 | 51,707.46 | 36,640.86 |
注1:深圳每食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注销;注2:2024年8月,公司对外转让所持上海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注3:2024年末,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公司对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相应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分别为36,640.86万元、51,707.46万
1-1-78
元和52,543.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73%、14.36%和12.40%。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进一步增加,主要系:1)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其所有者权益增加;2)本期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后,该公司成为本公司参股公司,纳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3)2023年8月,公司新增对深圳天顶星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主要因被投资公司盈利而略有增长。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99,249.73万元、115,242.88万元和127,032.7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77%、32.00%和29.9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8,154.23 | 57,183.28 | 34,891.46 |
北京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 7,339.31 | 6,300.00 | 9,374.83 |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778.89 | 9,693.47 | 8,067.90 |
广州蓝深科技有限公司 | 3,525.71 | 2,680.55 | 5,149.15 |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 5,282.64 | 5,019.03 |
重庆物奇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054.33 | 4,965.42 | 4,882.62 |
深圳市倍思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6,208.59 | 4,385.17 | 4,601.69 |
深圳市智岩科技有限公司 | 9,244.58 | 5,337.02 | 4,648.14 |
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837.50 | 2,973.39 |
华源智信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3,311.94 | 2,910.93 | 2,743.00 |
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406.00 | 1,812.00 |
珠海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63.42 | 1,444.20 | 2,083.98 |
杭州和谐超越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4.62 | 1,254.62 | 2,000.00 |
深圳波赛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827.70 | 2,827.45 | 1,874.85 |
广州市拿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97.19 | 793.52 | 1,840.14 |
创络(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05 | 319.44 | 687.40 |
深圳迈塔兰斯科技有限公司 | 695.65 | 599.97 | 600.00 |
Etop Group Limited | 0.16 | 0.16 | 0.15 |
1-1-79
项 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中航信托理财产品 | 4,457.69 | 5,021.53 | 6,000.00 |
星迈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7,308.67 | - | - |
合计 | 127,032.72 | 115,242.88 | 99,249.73 |
注1:本表中的中航信托理财产品指2021年6月21日,公司认购的招商银行代销的《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认购期限为356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信托产品全部本金及部分利息未能如期兑付,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维护公司合法权利,以最大程度减少潜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对该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了5,542.31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注2:广州市拿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LAVA GROUP INCORPORATED(发行人持股比例为5.00%)通过协议控制以VIE结构持有的主要境内运营子公司。
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其截至2023年末的公允价值较2022年末有所上升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较2023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因二级市场波动而有所上升以及新增投资星迈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系公司将位于长沙总部的部分房产暂时对外出租形成,总体规模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1,338.01万元、1,248.31万元和1,158.6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43%、0.35%和0.27%。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2024.12.31 | 账面原值 | 3,751.88 | 182.69 | 21,748.21 | 25,682.78 |
累计折旧 | 1,465.58 | 152.99 | 11,332.62 | 12,951.19 | |
账面价值 | 2,286.30 | 29.70 | 10,415.60 | 12,731.60 | |
2023.12.31 | 账面原值 | 3,751.88 | 173.69 | 15,981.39 | 19,906.96 |
累计折旧 | 1,278.16 | 119.29 | 7,829.70 | 9,227.15 | |
账面价值 | 2,473.71 | 54.41 | 8,151.69 | 10,679.81 |
1-1-80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2022.12.31 | 账面原值 | 3,751.88 | 171.02 | 12,576.73 | 16,499.63 |
累计折旧 | 1,090.75 | 84.35 | 5,277.69 | 6,452.79 | |
账面价值 | 2,661.13 | 86.67 | 7,299.04 | 10,046.84 |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与电子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046.84万元、10,679.81万元和12,731.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22%、2.97%和3.01%。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绿联科技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00 | - | 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10.00 | - | 10.00-20.0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00-5.00 | - | 20.00-25.00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 | 20.00-33.33 | |
睿联技术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 | - | 33.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 | - | 33.33 | |
华宝新能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10.0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00 | 5.00 | 23.75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
科沃斯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00 | 5.00 | 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00-10.00 | 5.00 | 23.75-9.5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15.00 | 0.00-5.00 | 33.33-6.33 |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10.00 | 5.00 | 31.66-9.50 | |
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00 | - | 5.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0.00-5.00 | 19.00-33.0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0.00-5.00 | 19.00-33.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无减值迹象,公司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81
(5)在建工程
2024年末,公司向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房产已完成交付并进入装修阶段,预付购楼款项转入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因此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149,276.17万元。
(6)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517.92万元、13,305.40万元和11,627.4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7%、3.69%和2.74%。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较2022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新增办公租赁场地的影响;2024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的影响。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9.60万元、2,238.34万元和3,722.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5%、0.62%和0.88%。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外购的财务费控系统、运输管理系统等企业运营管理软件和专利权。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外购的企业运营管理软件相应增加;2024年,公司购买专利权相关资产,使得无形资产金额有所上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软件系统 | 2,780.35 | 74.69% | 2,238.34 | 100% | 2,039.60 | 100% |
专利权 | 942.08 | 25.31% | - | - | - | - |
合计 | 3,722.44 | 100.00% | 2,238.34 | 100% | 2,039.60 | 1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无形资产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无形资产中软件系统、专利权的摊销年限为10年。公司的无形资产报告期内使用情况良好,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如下:
1-1-82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装修费 | 2,692.14 | 3,052.75 | 2,556.52 |
电力增容费 | 49.52 | 65.16 | - |
软件使用费 | - | 23.01 | 57.52 |
专利风险管理平台会员费 | 149.76 | 501.69 | 841.56 |
合计 | 2,891.42 | 3,642.61 | 3,455.5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455.59万元、3,642.61万元和2,891.4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1%、1.01%和0.68%,主要包括装修费、软件使用费、专利风险管理平台会员费等。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276.15 | 16,606.97 | 58,285.96 | 8,926.17 | 33,842.84 | 5,250.79 |
可抵扣亏损 | - | - | - | - | 19,874.66 | 2,981.20 |
资产/信用减值准备 | 22,820.78 | 5,193.05 | 24,074.30 | 5,829.16 | 18,532.15 | 4,026.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6,199.84 | 19,774.99 | 59,893.95 | 15,920.68 | 27,920.08 | 7,165.58 |
预计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41,331.05 | 9,792.25 | 15,318.53 | 3,731.88 | 15,703.44 | 3,964.78 |
递延收益 | 2,406.94 | 361.04 | 2,602.84 | 390.43 | 2,798.74 | 419.81 |
固定资产折旧 | 83.70 | 25.63 | 218.06 | 66.77 | 114.67 | 35.11 |
衍生金融工具 | 5,131.31 | 845.93 | 4,282.83 | 669.74 | - | - |
租赁负债 | 580.94 | 96.76 | 380.28 | 94.08 | 273.35 | 62.24 |
其他 | 5,579.50 | 1,689.13 | 3,803.01 | 1,165.40 | 3,508.16 | 1,074.65 |
合计 | 263,410.21 | 54,385.76 | 168,859.76 | 36,794.30 | 122,568.09 | 24,980.43 |
注:上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24,980.43万元、36,794.30万元和
1-1-83
54,385.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0%、10.22%和12.84%。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应付职工薪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可抵扣亏损、资产/信用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项目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2023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长主要受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增加的影响。2024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长主要系应付职工薪酬、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和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预付购买长期资产款 | 1,466.51 | 124,749.51 | 123,398.98 |
待抵扣进项税额-长期 | 6,681.86 | - | - |
其他 | 97.69 | 565.90 | 702.60 |
合计 | 8,246.07 | 125,315.41 | 124,101.5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124,101.58万元、125,315.41万元和8,246.0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73%、34.79%和1.95%。2021年12月,公司与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向其购买房产用于办公和项目建设。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余额主要由向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分期支付的购房款形成。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购置前述房产产生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按流动性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590,151.19 | 79.12 | 342,116.62 | 74.12 | 214,370.19 | 67.24 |
非流动负债 | 155,767.61 | 20.88 | 119,423.55 | 25.88 | 104,431.63 | 32.76 |
负债合计 | 745,918.80 | 100.00 | 461,540.17 | 100.00 | 318,801.82 | 100.00 |
1-1-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18,801.82万元、461,540.17万元和745,918.80万元,呈上升趋势。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24%、74.12%和79.12%。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45,337.44 | 7.68 | 26,977.85 | 7.89 | 15,899.03 | 7.4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90.38 | 0.71 | 730.19 | 0.21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05.98 | 0.19 | 4,063.48 | 1.19 | - | - |
应付票据 | 46,754.17 | 7.92 | 39,362.96 | 11.51 | 5,635.76 | 2.63 |
应付账款 | 177,835.92 | 30.13 | 115,926.99 | 33.89 | 72,912.06 | 34.01 |
合同负债 | 15,466.40 | 2.62 | 13,741.50 | 4.02 | 9,368.18 | 4.37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665.70 | 23.33 | 60,664.75 | 17.73 | 39,185.45 | 18.28 |
应交税费 | 40,103.94 | 6.80 | 26,810.69 | 7.84 | 8,795.46 | 4.10 |
其他应付款 | 72,856.00 | 12.35 | 37,726.77 | 11.03 | 34,942.06 | 16.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660.78 | 3.33 | 6,714.09 | 1.96 | 16,182.95 | 7.55 |
其他流动负债 | 29,174.49 | 4.94 | 9,397.35 | 2.75 | 11,449.24 | 5.34 |
流动负债合计 | 590,151.19 | 100.00 | 342,116.62 | 100.00 | 214,370.19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分别为214,370.19万元、342,116.62万元和590,151.19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均超过6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899.03万元、26,977.85万元和45,337.4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42%、7.89%和7.6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1-1-8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25,000.00 | 25,973.59 | 14,851.87 |
信用借款 | 14,953.18 | 1,004.26 | 1,047.16 |
质押借款 | 5,384.26 | - | - |
短期借款合计 | 45,337.44 | 26,977.85 | 15,899.03 |
公司的短期借款由信用借款、质押借款和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构成。其中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部分内部交易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对于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科目。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1)2024年,公司新增渣打银行信用借款约1.4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2024年,公司向中国银行新增质押借款5,814.28万港元,以作为外汇远期合约工具交易的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730.19万元和4,190.3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低。公司采用普通外汇远期合约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理规避、对冲与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外汇风险,截至2024年末,未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4,190.38万元。
(3)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4,063.48万元和1,105.9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低。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以外币结算,为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普通外汇远期合约工具对外币汇率风险开展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4,063.48万元和1,105.98万元为公司持有的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的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根据金融机构月末提供的金融市场公允价值估值报告评估确定。
(4)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明细情况如下:
1-1-8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银行承兑汇票 | 46,754.17 | 39,362.96 | 5,635.76 |
合计 | 46,754.17 | 39,362.96 | 5,635.7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5,635.76万元、39,362.96万元和46,754.1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3%、11.51%和7.92%。公司与供应商采取应付票据和银行存款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应付票据余额的变动主要受公司采购情况及与供应商当年的结算方式影响。2023年末,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年末新品推出主动增加备货,向供应商采购的金额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推行票据结算方式,综合导致期末应付票据金额有较大幅度上升。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规模上升,应付供应商的票据金额相应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72,912.06万元、115,926.99万元和177,835.9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34.01%、33.89%和30.13%。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随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呈增长趋势。2023年末,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年末新品推出主动增加备货,向供应商采购的金额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与部分供应商协商后发行人进一步改善供应商信用期,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202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上升,主要系2024年公司推出了多款新品,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为确保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公司备货有所增加,2024年第四季度采购金额上升,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加所致。
(6)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9,368.18万元、13,741.50万元和15,466.4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37%、4.02%和2.62%,金额及占比较小,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2023年末及2024年末,受独立站销售收入增加的影响,已收款但尚未确认收入形成的合同负债有所增加。
1-1-87
(7)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9,185.45万元、60,664.75万元和137,665.7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28%、17.73%和23.33%,主要包括短期薪酬和一年内支付的长效激励奖金。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整体呈增长态势,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员工薪酬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人员规模持续增长,工资薪金有所增加,且公司当年经营情况良好,期末应发放的奖金金额也有所上升。
(8)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8,795.46万元、26,810.69万元和40,103.9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0%、7.84%和6.80%,主要为当期应交所得税。
(9)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应付物流及海关费用 | 31,996.57 | 17,260.30 | 19,465.19 |
应付营销费用 | 24,594.24 | 9,073.09 | 9,553.30 |
应付研发费用 | 6,608.58 | 3,844.09 | 1,332.99 |
保证金及押金 | 751.19 | 453.15 | 652.08 |
其他 | 8,905.43 | 7,096.14 | 3,938.50 |
合计 | 72,856.00 | 37,726.77 | 34,942.0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4,942.06万元、37,726.77万元和72,856.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30%、11.03%和12.35%。其他应付款主要内容为期末暂未支付的物流及海关费用、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保证金及押金等。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扩大,物流及海关费用、营销费用等金额持续增加,导致期末应付的相关费用金额有所上升。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1-1-88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244.38 | 56.70 | 9,991.58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 209.4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16.40 | 6,657.39 | 5,981.94 |
合计 | 19,660.78 | 6,714.09 | 16,182.9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6,182.95万元、6,714.09万元和19,660.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5%、1.96%和3.33%,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2023年末,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长期借款已到期归还,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2022年末显著下降。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中14,244.38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有所增加。
(11)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1,449.24万元、9,397.35万元和29,174.4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4%、2.75%和4.94%,主要为预提销售产品退回的应付退货款。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后,公司需要承担无理由退货或因质量原因等产生的退货义务,公司已根据一定周期内的平均退货率来合理估计预计销售退回产生的应付退货款。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长期借款 | 92,491.50 | 59.38 | 61,070.00 | 51.14 | 61,070.00 | 58.48 |
应付债券 | - | - | - | - | 314.15 | 0.30 |
租赁负债 | 6,289.85 | 4.04 | 6,924.93 | 5.80 | 4,799.50 | 4.60 |
长期应付职工 薪酬 | 19,888.06 | 12.77 | 28,273.61 | 23.68 | 18,147.03 | 17.38 |
预计负债 | 18,493.73 | 11.87 | 7,950.55 | 6.66 | 7,283.27 | 6.97 |
递延收益 | 2,406.94 | 1.55 | 2,602.84 | 2.18 | 2,798.74 | 2.68 |
1-1-89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97.54 | 10.40 | 12,601.62 | 10.55 | 10,018.93 | 9.5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767.61 | 100.00 | 119,423.55 | 100.00 | 104,431.6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4,431.63万元、119,423.55万元和155,767.61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账面价值合计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86%、74.81%和72.15%。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1,070.00万元、61,070.00万元和92,491.5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8.48%、51.14%和59.38%,是公司非流动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61,070.00万元,主要系因购买房产向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贷款。2024年,公司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新增借款用于支付购置房产尾款所致。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314.15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较低。公司报告期内的应付债券为子公司Anker Japan 2020年通过银行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2亿日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票面利率为0.02%;该债券已于2023年清偿完毕,因此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为0万元。
(3)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的租赁负债分别为4,799.50万元、6,924.93万元和6,289.85万元。
(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8,147.03万元、28,273.61万元和19,888.0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7.38%、23.68%和12.77%,主要系公司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的长期奖金计划。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
1-1-90
酬较2023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期末95,196.45万元的奖金应于一年内支付,重分类至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7,283.27万元、7,950.55万元和18,493.73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97%、6.66%和11.87%,主要为未决诉讼、合同履约预计负债、租赁复原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未决诉讼 | 16,604.35 | 3,016.88 | 2,156.58 |
合同履约预计负债 | 1,625.85 | 4,647.46 | 4,828.92 |
租赁复原费 | 263.53 | 286.21 | 297.78 |
合计 | 18,493.73 | 7,950.55 | 7,283.27 |
2024年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较2023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综合公司诉讼案件所处阶段、法律条款、对方主张的赔偿金额、法律意见等因素后,合理估计诉讼中可能承担的损失,以此计提的未决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有所增加所致,未决诉讼相关预计负债详见本节“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之“3、未决诉讼计提情况”。
(6)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798.74万元、2,602.84万元和2,406.94万元,均为政府补助款,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8%、2.18%和1.55%。
(7)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 86,525.40 | 13,069.45 | 61,561.52 | 9,234.23 | 42,846.49 | 6,426.97 |
1-1-91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收退货成本 | 5,073.09 | 1,169.35 | 2,520.25 | 634.48 | 2,974.41 | 759.72 |
使用权资产 | 525.59 | 85.18 | 53.88 | 15.70 | 290.10 | 88.83 |
视同应税收入的预扣税 | 12,490.36 | 1,873.55 | 18,112.18 | 2,717.22 | 18,289.41 | 2,743.41 |
合计 | 104,614.44 | 16,197.54 | 82,247.83 | 12,601.62 | 64,400.41 | 10,018.93 |
注:上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0,018.93万元、12,601.62万元和16,197.54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9%、10.55%和10.40%。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收退货成本、视同应税收入的预扣税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及流动性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12.31/ 2024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2.10 | 2.68 | 3.27 |
速动比率(倍) | 1.55 | 1.98 | 2.5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4.92 | 36.12 | 31.4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0.38 | 28.39 | 23.52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 251,158.73 | 197,001.98 | 139,263.6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5.59 | 68.92 | 104.00 |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39,263.61万元、197,001.98万元和251,158.7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4.00倍、68.92倍和85.59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良好,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
2、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流动性指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流动性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1-1-92
主要财务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流动比率(倍) | 绿联科技 | 3.89 | 3.93 | 3.85 |
华宝新能 | 5.45 | 7.38 | 6.70 | |
睿联技术 | 未披露 | 4.14 | 2.49 | |
科沃斯 | 1.71 | 1.87 | 1.92 | |
平均值 | 3.68 | 4.33 | 3.74 | |
本公司 | 2.10 | 2.68 | 3.27 | |
速动比率(倍) | 绿联科技 | 2.46 | 2.19 | 2.07 |
华宝新能 | 4.87 | 6.75 | 5.92 | |
睿联技术 | 未披露 | 2.36 | 0.72 | |
科沃斯 | 1.36 | 1.36 | 1.42 | |
平均值 | 2.89 | 3.16 | 2.53 | |
本公司 | 1.55 | 1.98 | 2.5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绿联科技 | 24.91 | 27.59 | 30.02 |
华宝新能 | 18.24 | 13.81 | 15.17 | |
睿联技术 | 未披露 | 23.10 | 36.92 | |
科沃斯 | 52.10 | 51.09 | 51.69 | |
平均值 | 31.75 | 28.90 | 33.45 | |
本公司 | 44.92 | 36.12 | 31.46 |
由上表对比可见,2022年末,因华宝新能2022年完成IPO,货币资金大幅增加,导致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发生显著变化,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23年末,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以及年末新品推出主动增加备货,向供应商采购的金额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与部分供应商协商适度放宽了信用期、进一步推行票据结算方式,导致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有较大幅度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但仍维持在较为良好的水平。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例与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原因系:1、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不断向市场推出新品,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而增加备货,当期采购金额及2024年末应付账款金额上升;2、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速度较快,员工人数有所增加,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有所上升。报告期内,整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偿债能力较强。
1-1-93
(四)最近一期末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适用意见: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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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年12月15日)至本次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投资金融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3、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
货币资金 | 253,358.39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070.76 | 5,932.27 | 0.66% |
其他应收款 | 12,661.22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193.61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43.53 | 42,633.34 | 4.7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7,032.72 | 35,455.55 | 3.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246.07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105.98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90.38 | - | - |
合计 | 939,402.64 | 84,021.16 | 9.38% |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现金及保证金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股权投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和未到期远汇合约构成。其中,理财产品系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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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该部分理财产品金额为223,215.36万元。股权投资由公司于Navitas(股票代码“NVTS”)上市前对其进行的投资形成,2021年10月NVTS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后,公司将该笔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因公司持有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预期在一年内处置,因此该部分股权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使得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股权投资金额增加;截至2024年末,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5,932.27万元,全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4年末,公司持有未到期远汇合约3,923.13万元,系因采用普通外汇远期合约工具对外币汇率风险开展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所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存放于办公楼出租方和海关的押金保证金、员工用于日常差旅及其他经营活动的零星备用金及公司对外转让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方借款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性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单、应收出口退税与待抵扣进项税金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公司 | 投资 时间 | 主营业务 | 业务相关性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2024.12.31账面金额 |
1 |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 | 从事互联网家居、家具产品的设计制造。 | 与公司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安防产品等同属于家居行业,在产品上可互为补充,在市场和客户群体上具有一定重合度,但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是 | 34,2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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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投资公司 | 投资 时间 | 主营业务 | 业务相关性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2024.12.31账面金额 |
2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 | 主要从事共享充电宝等业务的运营。 | 属于公司移动电源产品的产业链下游,与公司移动电源业务具有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 |
3 | Cell Robotics INC. | 2021年 | 一家消费级机器人公司,致力于把工业级的控制算法应用于消费级机器人。 | 与公司的智能扫地机器人具有一定技术共通性,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是 | 3,037.95 |
4 | SHULEX LTD. | 2022年 | 主营面向跨境电商行业的saas产品,以实现对全网品类的洞察分析功能。 | 有助提升发行人对产品销售情况的精准分析能力,优化公司的产品设计和营销方案,与发行人业务具有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2,540.38 |
5 | JOYIN HOLDING LIMITED | 2022年 | 主要从事节日用品、玩具等产品的销售。 | - | 是 | 5,353.35 |
6 |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9年 | 电商代运营业务。 | 该公司原属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发行人转让该公司部分股权后,无法对该公司构成控制,故该公司成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在该事项中不存在新增对外投资的情况,且该公司从事的电商代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711.83 |
7 | 深圳天顶星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 | 天顶星专注于为企业和用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存储解决方案。 | 本次公司投资天顶星的主要目的是其存储产品与公司智能安防产品在目标客户、产品搭配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业务协同性。2023年9月,公司与天顶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市场联合推广、产品研发、供应链融合等方面开展合作。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双方每周均围绕存储产品的软件、硬件、存储解决方案开展技术 | 否 | 6,65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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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投资公司 | 投资 时间 | 主营业务 | 业务相关性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2024.12.31账面金额 |
及产品交流。该笔股权投资属于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杭州方便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天顶星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SHULEX LTD.属于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产业链公司,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性,对上述公司的投资系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属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发行人转让该公司部分股权后,该公司成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在该事项中不存在新增对外投资的情况,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系转让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且该公司从事的电商代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的其他投资项目拟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2024年末,合计金额为42,633.34万元。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以及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业务相关性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2024.12.31账面金额 |
1 | 广州蓝深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主要从事乐器、音频类产品销售 | - | 是 | 3,525.71 |
2 | 深圳市智岩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主要从事智能灯具、小家电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与公司智能扫地机、智能安防等产品同属于智能家居行业,消费群体和市场的重合度较高,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是 | 9,244.58 |
3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 | 模拟与嵌入式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专注于电源及电池管理领域,产品已覆盖充电管理芯片、DC- | 系公司充电器、移动电源等充电储能类产品的产业链上游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 | 否 | 68,15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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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业务相关性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2024.12.31账面金额 |
DC芯片、AC-DC芯片、充电协议芯片及锂电管理芯片等。 | 务性投资。 | |||||
4 | Etop Group Limited | 2021年 | 一家品牌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 | - | 是 | 0.16 |
5 | 珠海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车载充电器、氮化镓充电器、户外储能电源和智能插排等设备。 | 系公司充电器、移动电源等充电储能类产品的产业链上游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2,263.42 |
6 | 广州市拿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智能乐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 | 是 | 597.19 |
7 |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 | 锂/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公司,核心产品有:锂离子电芯、钠离子电芯和超级电容器等,广泛应用于动力、储能、消费、航天、医疗、军工等领域。 | 公司移动电源产品的供应商,系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产业链上游企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5,778.89 |
8 | 华源智信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2021年 | 从事ACDC数字控制芯片、PMIC电源管理芯片等各类消费电子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可为充电器等产品提供协议芯片、开关电源以及快充解决方案,系公司充电器产品的产业链上游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3,311.94 |
9 | 创络(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一家数据技术和AI公司,致力于差异化地为中大型B2C企业提供AI驱动的客户数据技术解决方案。 | 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准分析洞察客户和数字化销售的能力,与公司有业务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10.05 |
10 | 深圳市倍思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一家经营家庭影音设备、人体工学办公设备、家具等家居类产品的跨境电商。 | 与公司智能扫地机、智能安防等产品同属于智能家居行业,消费群体和市场的重合度较高,但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项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是 | 6,208.59 |
11 | 深圳迈塔兰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专注于超透镜设计、制造及其应用系统开发,超透镜产品可应用于消费电子类、安 | 系公司投影仪等智能影音类产品的产业链上游企业,其超透镜产品可用于公司投影 | 否 | 69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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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投资时间 | 主营业务 | 业务相关性 |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 2024.12.31账面金额 |
防监控、汽车电子等行业。 | 仪的光学镜头,与公司业务具备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
12 | 北京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 | 人工智能的研发、应用,无人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无人机相关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服务业务。 | 与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同属于消费电子行业,有利于公司及时了解创新类消费电子产品的技术与行业发展动态。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 是 | 7,339.31 |
13 | 重庆物奇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 | 一家短距通信芯片设计公司,提供SoC芯片和软件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数传WIFI芯片,蓝牙音频芯片等。 | 系公司蓝牙耳机产品的产业链上游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4,054.33 |
14 | 深圳波赛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 | 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渔具类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卡斯丁KastKing。 | - | 是 | 2,827.70 |
15 | 杭州和谐超越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 | 一家股权投资合伙平台。 | - | 是 | 1,254.62 |
16 | 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21年(认购时间) | - | - | 是 | 4,457.69 |
17 | 星迈创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24年 | 泳池智能清洁机器人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 泳池智能清洁机器人产品与公司的智能清洁产品在目标客户、市场开发、供应链等方面具有业务协同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 否 | 7,308.67 |
上述对外股权投资中,对广州蓝深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岩科技有限公司、Etop Group Limited、广州市拿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倍思奇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波赛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和谐超越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为财务性投资。除上述企业外,其他公司均属于发行人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产业链公司,与发行人的业务具有协同性,对上述公司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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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于2021年认购了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底层资产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集团”)旗下长沙中泛置业有限公司的“阳光城·长沙尚东湾”项目,资金实际投向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因阳光城集团发生债务违约风险,导致该信托产品的本金及部分利息未能如期兑付,因此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该产品出现违约主要系底层资产受地产行业波动及项目方管理不善导致,具有一定的偶发性。
截至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涉及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35,455.55万元。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主要内容为预付购买长期资产款项及公司购置房产产生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8)衍生金融负债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以外币结算,为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采用普通外汇远期合约工具对外币汇率风险开展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2024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1,105.98 万元为公司持有的已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尚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的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根据金融机构月末提供的金融市场公允价值估值报告评估确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交易性金融负债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以外币结算,为应对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采用普通外汇远期合约工具对外币汇率风险开展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指定为套期工具的未交割的外汇远期合约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4,190.38万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为84,021.16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38%,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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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成果概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2,471,008.03 | 1,750,720.31 | 1,425,051.98 |
营业利润 | 237,691.58 | 180,564.96 | 127,452.68 |
利润总额 | 234,834.85 | 181,251.21 | 126,779.84 |
净利润 | 221,112.40 | 169,393.87 | 118,534.3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442.95 | 161,487.20 | 114,348.62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25,051.98万元、1,750,720.31万元和2,471,008.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8,534.33万元、169,393.87万元和221,112.4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总体呈持续增长趋势,盈利能力良好,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在聚焦重点战略品类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和布局新的智能消费电子品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下游市场及消费者的认可。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2,469,591.80 | 99.94 | 1,743,074.74 | 99.56 | 1,411,039.50 | 99.02 |
其他业务收入 | 1,416.23 | 0.06 | 7,645.57 | 0.44 | 14,012.48 | 0.98 |
合计 | 2,471,008.03 | 100.00 | 1,750,720.31 | 100.00 | 1,425,051.9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25,051.98万元、1,750,720.31万元和2,471,008.0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11,039.50万元、1,743,074.74万元和2,469,591.8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线上代运营服务收入、云服务收入和租金收入等,占比较低。
1-1-10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上升,主要原因包括:
(1)消费电子细分领域市场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品的创新持续发展。1)随着快充产品的普及及充电产品性能的持续提升,原本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充电的产品使用范围不断拓宽,高功率快充产品可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多种充电场景,数码设备充电市场容量有所增加;2)在蓝牙、Wi-Fi等无线通信技术发展的带动下,无线音频技术已较为成熟,在移动办公、运动健身和娱乐等场景无线耳机、无线音箱的运用逐渐普及,消费需求不断增长;3)报告期内,智能设备产品技术持续升级迭代,能够覆盖更多的应用场景和消费群体,智能家居、智能清洁等智能设备市场规模相应上升;4)新能源技术持续变革,能源的获取、储存、使用技术不断发展,消费级储能市场如便携储能、户外储能、阳台光伏储能等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2)公司高度重视研发能力与技术创新。凭借对产品及市场的深入洞察,公司针对客户需求不断推陈出新,丰富产品矩阵,推出了多款适配性较强、品质较高的充电储能类、智能创新类、智能影音类产品,挖掘高端用户需求,平均产品销售单价不断上升;在保持核心业务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公司着力培育新能源技术研发能力,布局便携式储能、阳台光伏储能、户外储能领域,在储能业务品牌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3)公司拥有全覆盖的销售渠道。公司建立了“线上+线下”的立体式销售模式,与多个线上知名电商平台及线下大型商超、专业销售渠道等进行合作,在美国、欧洲、亚洲、中东等地区树立了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忠诚度,并持续开拓东南亚国家、南美洲国家、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客户,覆盖的销售地区持续增加;
(4)公司建立了产品研发质量管控、供应链质量管控和售后质量管控等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把控和检验,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优良、性能稳定,具备核心竞争力,能够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划分的情况如下:
1-1-10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充电储能类 | 1,266,700.68 | 51.29 | 860,358.23 | 49.36 | 687,625.50 | 48.73 |
智能创新类 | 633,647.69 | 25.66 | 454,129.09 | 26.05 | 382,510.09 | 27.11 |
智能影音类 | 569,242.71 | 23.05 | 428,527.21 | 24.58 | 338,831.36 | 24.01 |
其他 | 0.72 | 0.00 | 60.21 | 0.00 | 2,072.55 | 0.15 |
合计 | 2,469,591.80 | 100.00 | 1,743,074.74 | 100.00 | 1,411,039.50 | 100.00 |
注:为更清晰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构成情况,同时便于投资者理解,2023年以来公司对品类名称及口径进行了调整:将充电类名称调整为充电储能类;将无线音频类名称调整为智能影音类,并将投影仪从智能创新类调整至智能影音类中;为保证数据的可比性,募集说明书中2022年度数据按2023年度口径进行了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充电储能类产品、智能创新类产品及智能影音类产品,三类主要产品收入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的99%以上。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储能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687,625.50万元、860,358.23万元和1,266,700.6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73%、49.36%和51.29%。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储能类产品销售金额保持上升趋势。公司凭借对创新技术、高品质、极致用户体验的不懈追求,在充电储能类产品领域不断创新,持续推出多款适配性较强、品质较高的新产品,如Anker Prime系列的智能多口桌充、充电器、Anker MagGo磁吸无线充系列、Anker SOLIX系列便携式储能产品、Solarbank阳台光伏储能产品等,获得了市场及消费者的认可,产品销量及平均销售单价整体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382,510.09万元、454,129.09万元和633,647.6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11%、26.05%和25.66%。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主要包括eufy智能家居、AnkerMake 3D打印产品及其他创新类产品系列,在智能清洁、智能安防、智能3D打印等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矩阵,实现收入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影音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338,831.36万元、428,527.21万元和569,242.7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01%、24.58%和23.05%,整体略有波动。报告期内,公司已基于不同的使用场景推出了多个智能影
1-1-104
音产品系列,如入耳式耳机音质标杆Liberty系列、防汗运动耳机Sport系列、睡眠耳机Sleep系列、Nebula户外智能投影产品等,通过产品创新持续挖掘用户需求。
除上述三类产品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类别为零配件、空调净化器等产品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 | 销售 模式 | 平台 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线上B2C | 第三方平台 | 亚马逊 | 1,339,532.91 | 54.24 | 993,920.67 | 57.02 | 794,751.18 | 56.32 |
其他 | 151,961.75 | 6.15 | 93,098.59 | 5.34 | 68,322.64 | 4.84 | ||
独立站 | 250,369.54 | 10.14 | 124,353.81 | 7.13 | 67,632.85 | 4.79 | ||
小计 | 1,741,864.21 | 70.53 | 1,211,373.07 | 69.50 | 930,706.67 | 65.96 | ||
电商平台入仓及其他 | 18,161.41 | 0.74 | 19,316.74 | 1.11 | 14,612.05 | 1.04 | ||
线上销售小计 | 1,760,025.61 | 71.27 | 1,230,689.81 | 70.60 | 945,318.72 | 66.99 | ||
线下销售小计 | 709,566.19 | 28.73 | 512,384.93 | 29.40 | 465,720.78 | 33.01 | ||
合计 | 2,469,591.80 | 100.00 | 1,743,074.74 | 100.00 | 1,411,039.50 | 100.00 |
注:第三方平台中,其他平台包括日本乐天、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独立站系公司自建的线上平台,包括Anker官网、soundcore官网、eufy官网、Nebula官网、AnkerWork官网、AnkerMake官网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线上渠道进行销售,线上销售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945,318.72万元、1,230,689.81万元和1,760,025.6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在线上销售平台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运营,依托亚马逊等线上销售平台进驻更多新兴市场,并深化了与日本乐天、天猫、京东等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持续扩大现有消费电子市场的销售份额。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线下销售渠道,建立“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格局,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销售体系,向全球消费者销售自有品牌的消费电子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465,720.78万元、512,38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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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709,566.19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与全球范围内的大型商超卖场、专业渠道销售及经销商等渠道建立合作关系,线下产品推广顺利。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北美 | 1,188,098.29 | 48.11 | 835,305.59 | 47.92 | 716,610.04 | 50.79 |
中东 | 111,555.34 | 4.52 | 90,779.14 | 5.21 | 76,182.29 | 5.40 |
日本 | 343,477.65 | 13.91 | 248,219.39 | 14.24 | 179,417.33 | 12.72 |
欧洲 | 568,084.95 | 23.00 | 367,951.48 | 21.11 | 282,511.37 | 20.02 |
其他 | 170,719.43 | 6.91 | 137,458.56 | 7.89 | 105,537.52 | 7.48 |
境外小计 | 2,381,935.67 | 96.45 | 1,679,714.15 | 96.37 | 1,360,258.55 | 96.40 |
中国大陆 | 87,656.13 | 3.55 | 63,360.59 | 3.63 | 50,780.96 | 3.60 |
境内小计 | 87,656.13 | 3.55 | 63,360.59 | 3.63 | 50,780.96 | 3.60 |
合计 | 2,469,591.80 | 100.00 | 1,743,074.74 | 100.00 | 1,411,039.50 | 100.00 |
注:线下销售收入以客户所在销售地区统计,线上销售收入以平台所在销售地区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360,258.55万元、1,679,714.15万元和2,381,935.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95%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北美、欧洲、日本和中东地区,四个地区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88.92%、88.48%和89.54%,前述地区经济较为发达,消费能力较强,消费电子市场规模较大,因此公司在前述地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天猫、京东等平台在境内市场进行产品销售,加大境内市场推广投入力度,以提升渠道覆盖面和稳定性,境内销售收入金额呈上升趋势。
(4)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的情况如下:
1-1-106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季度 | 437,622.53 | 17.72 | 332,088.22 | 19.05 | 283,453.84 | 20.09 |
二季度 | 526,705.85 | 21.33 | 367,141.37 | 21.06 | 299,144.99 | 21.20 |
三季度 | 679,662.12 | 27.52 | 471,810.92 | 27.07 | 361,395.46 | 25.61 |
四季度 | 825,601.31 | 33.43 | 572,034.23 | 32.82 | 467,045.21 | 33.10 |
合计 | 2,469,591.80 | 100.00 | 1,743,074.74 | 100.00 | 1,411,039.50 | 100.00 |
公司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公司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8.71%、59.89%和60.95%,主要原因系欧洲、北美等地区主要法定假日和购物节日在下半年居多,下半年为前述地区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旺季,具有合理性。
3、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绿联科技 | 616,967.37 | 28.46 | 480,264.62 | 25.09 | 383,932.14 |
华宝新能 | 360,552.60 | 55.82 | 231,383.20 | -27.76 | 320,290.63 |
睿联技术 | 未披露 | - | 208,016.92 | 25.89 | 165,237.89 |
科沃斯 | 1,654,222.85 | 6.71 | 1,550,207.35 | 1.16 | 1,532,476.28 |
平均值 | 877,247.61 | 42.07 | 617,468.02 | 2.83 | 600,484.24 |
公司 | 2,471,008.03 | 41.14 | 1,750,720.31 | 22.85 | 1,425,051.98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均值变动趋势总体而言保持一致,但具体变动情况及增长幅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
1-1-107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1,391,454.67 | 99.97 | 981,781.73 | 99.32 | 862,731.83 | 98.81 |
其他业务成本 | 385.70 | 0.03 | 6,744.24 | 0.68 | 10,367.64 | 1.19 |
合计 | 1,391,840.37 | 100.00 | 988,525.98 | 100.00 | 873,099.47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873,099.47万元、988,525.98万元和1,391,840.37万元,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呈上升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充电储能类 | 741,520.31 | 53.29 | 496,781.87 | 50.60 | 399,780.22 | 46.34 |
智能创新类 | 339,130.39 | 24.37 | 242,959.38 | 24.75 | 241,866.62 | 28.03 |
智能影音类 | 310,803.60 | 22.34 | 242,024.21 | 24.65 | 217,821.38 | 25.25 |
其他 | 0.37 | 0.00 | 16.27 | 0.00 | 3,263.61 | 0.38 |
合计 | 1,391,454.67 | 100.00 | 981,781.73 | 100.00 | 862,731.8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62,731.83万元、981,781.73万元和1,391,454.6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及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及变动趋势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情况如下:
1-1-108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毛利 | 1,078,137.13 | 99.90 | 761,293.01 | 99.88 | 548,307.68 | 99.34 |
其他业务毛利 | 1,030.53 | 0.10 | 901.33 | 0.12 | 3,644.84 | 0.66 |
合计 | 1,079,167.66 | 100.00 | 762,194.34 | 100.00 | 551,952.5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综合毛利551,952.51万元、762,194.34万元和1,079,167.66万元,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在99%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充电储能类 | 525,180.37 | 48.71 | 363,576.37 | 47.76 | 287,845.28 | 52.50 |
智能创新类 | 294,517.30 | 27.32 | 211,169.71 | 27.74 | 140,643.47 | 25.65 |
智能影音类 | 258,439.11 | 23.97 | 186,503.00 | 24.50 | 121,009.98 | 22.07 |
其他 | 0.35 | 0.00 | 43.94 | 0.01 | -1,191.06 | -0.22 |
合计 | 1,078,137.13 | 100.00 | 761,293.01 | 100.00 | 548,307.6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毛利548,307.68万元、761,293.01万元和1,078,137.13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充电储能类产品、智能创新类产品及智能影音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金额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产品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上升所致。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其他产品的毛利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尝试泛品类的跨境电商业务,当年拓展不及预期,因此将该部分业务逐步剥离,低价对外出售了空调净化器等库存商品。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1-1-109
单位:%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占比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43.66 | 99.94 | 43.68 | 99.56 | 38.86 | 99.02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72.77 | 0.06 | 11.79 | 0.44 | 26.01 | 0.98 |
合计 | 43.67 | 100.00 | 43.54 | 100.00 | 38.7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73%、43.54%和43.67%,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86%、43.68%和43.66%,各年之间波动幅度较小。2023年及2024年,受到公司持续推出销售单价和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汇率波动和公司加强成本控制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分产品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除汇率波动等整体影响因素以外,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①充电储能类产品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平均销售单价 | 152.34 | 138.26 | 125.29 |
平均单位成本 | 89.18 | 79.83 | 72.84 |
毛利率 | 41.46 | 42.26 | 41.86 |
报告期内,公司充电储能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1.86%、42.26%和41.46%,整体呈稳定趋势,不存在重大变化。
②智能创新类产品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平均销售单价 | 657.40 | 656.53 | 606.66 |
1-1-110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平均单位成本 | 351.84 | 351.24 | 383.60 |
毛利率 | 46.48 | 46.50 | 36.77 |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6.77%、46.50%和46.48%;2023年,公司更多聚焦中高端市场智能产品市场,推出了多款创新性智能创新类产品,如智能双摄门铃系列、智能安防摄像头eufyCam 3系列、深度清洁扫拖一体机、第二代高速3D打印机等,其平均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相对较高;同时公司加强产品成本控制,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成本有所下降,使得智能创新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2024年,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毛利率较2023年保持稳定。
③智能影音类产品
单位:元/件、%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平均销售单价 | 244.75 | 302.24 | 329.19 |
平均单位成本 | 133.63 | 170.70 | 211.62 |
毛利率 | 45.40 | 43.52 | 35.71 |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影音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5.71%、43.52%和45.40%。2023年,公司推出了多款适配不同消费者需求的运动耳机、头戴式耳机等性价比较高的耳机产品和各类激光智能投影产品,同时由于国际货运成本下降以及公司加强产品成本控制,公司智能影音类产品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2024年,公司销售的智能影音类产品中,平均单价相对较低的TWS耳机和头戴式耳机等销售占比上升,使得当期智能影音类产品平均单价有所下降;公司通过供应链优化和实现规模效应等方式加强产品成本控制,使得公司智能影音类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幅度高于平均单价下降幅度,毛利率有所上升。
2)分销售模式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销售模式划分统计如下:
1-1-111
单位:元/件、%
销售 模式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平均 单价 | 平均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平均 单价 | 平均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平均 单价 | 平均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线上 | 253.72 | 134.46 | 47.00 | 250.27 | 133.70 | 46.58 | 234.48 | 130.55 | 44.33 |
线下 | 152.01 | 98.27 | 35.35 | 150.00 | 94.93 | 36.71 | 149.44 | 107.95 | 27.76 |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33%、46.58%和
47.00%。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模式毛利率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不断推出高品质的新产品,其单价及毛利率相对较高,以及汇率波动和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76%、36.71%和
35.35%,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在北美、欧洲、日本等多个市场的知名优质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不断拓宽线下销售地域,并因地制宜地开发适合当地客户的创新产品,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销售金额及占比保持增长态势,线下销售定价能力增强,毛利率也相应有所上升。2023年,公司线下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优化线下渠道,扩大优质客户合作规模,向其提供了高质量、高毛利的产品,以及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所致。2024年,公司线下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2023年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线下销售模式,主要分析如下:
①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模式下的产品平均单价均高于线下销售模式,除两种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差异外,主要原因系公司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入驻各类电商平台向终端消费者实现,电商平台将收取一定的销售平台费用,且公司持续线上平台投放广告等方式进行销售推广,后续将产生较多的销售费用,因此为确保公司的盈利能力,线上销售产品定价相对较高,使得产品毛利率较高;而公司线下销售主要系面对大型商超、卖场等批量采购,后续产生的销售费用较少,因此线上销售的定价一般高于线下销售的同类产品。
②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模式下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均高于线下销售模式,除两种模式下产品销售结构差异外,主要原因系公司线上销售主要为线上B2C模式,需要将产品配送至终端消费者处,运输成本更高,而线下销售主要系销往企业
1-1-112
客户,批量化运输能够降低运输成本,且部分客户自行承担运输成本,因此平均单位成本较低。
③公司线上销售模式毛利率高于线下销售模式,主要系:线上B2C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较高的电商平台费、市场推广费等销售费用,为覆盖较高的线上销售费用,公司线上销售模式采用毛利率较高的定价方式;而线下销售模式下由大型商超、卖场等负责后续的销售推广,公司需要留存部分利润给大型商超、卖场等客户,使其销售予终端用户时能够获取利润,因此毛利率较低。3)分地区毛利率波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地区划分统计如下:
单位:元/件、%
地区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平均 单价 | 平均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平均 单价 | 平均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平均 单价 | 平均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境外 | 227.31 | 127.56 | 43.88 | 222.23 | 124.50 | 43.98 | 207.89 | 126.95 | 38.94 |
境内 | 77.84 | 48.65 | 37.50 | 81.71 | 52.52 | 35.72 | 83.96 | 53.10 | 36.76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94%、43.98%和43.88%,境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76%、35.72%和37.50%,境内外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系:
①产品定价影响:公司一般基于各地区市场需求、消费习惯、价格水平、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各项费用后进行定价,境外产品的定价通常高于境内产品,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平均单价均高于境内销售。其毛利率也相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平均单位成本均高于境内销售,除产品销售结构差异外,主要系受到跨境运输成本的影响。公司跨境运输成本金额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跨境运输成本 | 111,867.39 | 63,348.03 | 61,141.00 |
跨境运输成本/境外营业收入 | 4.70% | 3.77% | 4.49% |
注:上述跨境运输成本包含关税。
1-1-113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跨境运输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4.49%、3.77%和4.70%。为应对跨境运输成本的影响,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定价通常高于境内。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公司境内销售规模持续扩大,销售的高毛利率产品占比有所上升,因此境内销售的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
②销售模式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模式存在差异,境内收入中来源于京东电商平台入仓模式较高,占比为18%-24%,该模式下京东负责公司产品的后续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而境外收入中销售收入以线上B2C模式为主,定价较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③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销售结算的货币包括美元、英镑、欧元、日元等,而公司采购主要通过人民币和美元进行结算。因此报告期内,各结算币种的汇率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采购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对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2、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
公司简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绿联科技 | 37.38 | 37.59 | 37.38 |
华宝新能 | 44.05 | 39.71 | 44.32 |
睿联技术 | 未披露 | 51.58 | 44.80 |
科沃斯 | 46.52 | 47.50 | 51.61 |
平均值 | 42.65 | 44.10 | 44.53 |
公司 | 43.67 | 43.54 | 38.73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73%、43.54%和43.6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存在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资产规模、销售模式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2)2023年,华宝新能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主动加大产品促销力度,叠加库存原材料价格较高因素
1-1-114
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受2023年国内行业产品均价下行影响,科沃斯扫地机器人及洗地机产品毛利率水平均较2022年同期有所下降,因而2023年科沃斯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而公司2023年毛利率上升,主要系持续推出销售单价和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汇率波动及公司加强产品成本控制影响所致;3)2024年,绿联科技、科沃斯和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较2023年保持稳定;华宝新能因原材料采购成本的优化控制、产品的迭代升级,2024年度毛利率同比有所上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产品销售规模、销售模式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销售费用 | 556,979.09 | 22.54 | 388,661.29 | 22.20 | 293,780.11 | 20.62 |
管理费用 | 86,873.19 | 3.52 | 58,318.14 | 3.33 | 46,526.58 | 3.26 |
研发费用 | 210,844.46 | 8.53 | 141,386.74 | 8.08 | 108,046.28 | 7.58 |
财务费用 | 2,495.40 | 0.10 | 8,646.59 | 0.49 | 6,711.07 | 0.47 |
合计 | 857,192.14 | 34.69 | 597,012.76 | 34.10 | 455,064.05 | 31.93 |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55,064.05万元、597,012.76万元和857,192.14万元,随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而同步增长,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和行业经营特点。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93,780.11万元、388,661.29万元和556,979.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2%、22.20%和22.54%,整体保持上升态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1-1-11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销售平台费用 | 195,499.52 | 35.10 | 137,146.94 | 35.29 | 110,523.42 | 37.62 |
市场推广费 | 222,555.80 | 39.96 | 151,166.62 | 38.89 | 108,835.91 | 37.05 |
工资薪酬 | 95,063.52 | 17.07 | 70,867.65 | 18.23 | 54,912.26 | 18.69 |
仓储及租赁费 | 12,940.14 | 2.32 | 8,703.57 | 2.24 | 4,831.89 | 1.64 |
折旧及摊销费 | 3,035.69 | 0.55 | 3,352.83 | 0.86 | 3,461.08 | 1.18 |
保险费 | 2,152.86 | 0.39 | 1,227.32 | 0.32 | 1,025.84 | 0.35 |
交通及差旅费 | 5,026.45 | 0.90 | 3,289.74 | 0.85 | 1,392.76 | 0.47 |
劳务费 | 4,435.86 | 0.80 | 1,955.78 | 0.50 | 538.68 | 0.18 |
专业服务费 | 985.66 | 0.18 | 1,067.61 | 0.27 | 1,519.59 | 0.52 |
股份支付费用 | 980.51 | 0.18 | 1,006.55 | 0.26 | 431.37 | 0.15 |
办公费 | 1,377.48 | 0.25 | 803.53 | 0.21 | 615.56 | 0.21 |
其他 | 12,925.61 | 2.32 | 8,073.14 | 2.08 | 5,691.76 | 1.94 |
合计 | 556,979.09 | 100.00 | 388,661.29 | 100.00 | 293,780.1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平台费用、市场推广费、工资薪酬、折旧及摊销费、仓储及租赁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6.18%、95.52%和
94.9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平台费用、市场推广费、工资薪酬等费用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长而有所上升,销售费用率有所增长。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增长幅度较高,主要系2023年公司线上B2C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产生的销售平台费用增加以及公司持续加强渠道建设,扩大广告宣传力度,市场推广费较2022年相应增长所致。2024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与2023年全年不存在显著差异,销售费用主要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平台费用主要为向主要电商平台支付的平台佣金及其他杂费,市场推广费主要为向电商平台、广告媒体及线下推广渠道支付的推广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线上B2C模式主要通过电商平台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支付的平台佣金较高;公司主要通过线上平台、新媒体广告及线下渠道进行市场推广,自行举办市场推广活动较少;前述两个因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平台费用及市场推广费占销售费用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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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6,526.58万元、58,318.14万元和86,873.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6%、3.33%和3.52%,管理费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的增长而有所上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资薪酬 | 52,311.63 | 60.22 | 35,282.83 | 60.50 | 27,123.83 | 58.30 |
专业服务费 | 10,538.07 | 12.13 | 6,642.15 | 11.39 | 6,550.60 | 14.08 |
折旧费及摊销 | 5,626.73 | 6.48 | 5,757.58 | 9.87 | 5,609.40 | 12.06 |
股份支付费用 | 3,810.30 | 4.39 | 2,340.76 | 4.01 | 935.92 | 2.01 |
交通及差旅费 | 943.82 | 1.09 | 660.97 | 1.13 | 409.28 | 0.88 |
招聘费 | 2,280.04 | 2.62 | 1,630.53 | 2.80 | 1,220.23 | 2.62 |
租赁费 | 827.82 | 0.95 | 316.94 | 0.54 | 77.04 | 0.17 |
办公费 | 1,961.04 | 2.26 | 959.93 | 1.65 | 1,019.17 | 2.19 |
劳务费 | 3,170.27 | 3.65 | 592.73 | 1.02 | 877.28 | 1.89 |
其他 | 5,403.47 | 6.22 | 4,133.72 | 7.09 | 2,703.84 | 5.81 |
合计 | 86,873.19 | 100.00 | 58,318.14 | 100.00 | 46,526.5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专业服务费、折旧费及摊销,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4.43%、81.76%和78.82%。2022年至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率相对较小,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公司管理费用率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管理人员数量有所增加,整体工资薪金有所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8,046.28万元、141,386.74万元和210,844.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8%、8.08%和8.53%,呈持续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资薪酬 | 142,863.80 | 67.76 | 96,964.08 | 68.58 | 77,617.74 | 7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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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网络及系统使用费 | 9,409.15 | 4.46 | 6,203.12 | 4.39 | 6,385.92 | 5.91 |
模具费 | 12,977.31 | 6.15 | 9,150.61 | 6.47 | 6,768.78 | 6.26 |
认证测试费 | 8,100.45 | 3.84 | 5,960.92 | 4.22 | 2,749.56 | 2.54 |
折旧费及摊销 | 4,227.61 | 2.01 | 2,908.99 | 2.06 | 2,064.82 | 1.91 |
竞品样品费 | 5,343.32 | 2.53 | 3,239.44 | 2.29 | 1,883.82 | 1.74 |
股份支付费用 | 4,700.69 | 2.23 | 2,876.37 | 2.03 | 1,245.07 | 1.15 |
交通及差旅费 | 4,282.93 | 2.03 | 2,856.30 | 2.02 | 1,666.75 | 1.54 |
商标和专利费 | 1,523.17 | 0.72 | 845.69 | 0.60 | 1,122.28 | 1.04 |
专业服务费 | 4,004.93 | 1.90 | 1,479.62 | 1.05 | 2,078.82 | 1.92 |
其他 | 13,411.10 | 6.36 | 8,901.61 | 6.30 | 4,462.73 | 4.13 |
合计 | 210,844.46 | 100.00 | 141,386.74 | 100.00 | 108,046.2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网络及系统使用费、模具费、认证测试费,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6.56%、83.66%和82.2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项目数量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及人均薪酬有所上升,带动研发费用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研发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 2,486.56 | 2,431.87 | 889.14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289.44 | 236.78 | 341.77 |
减:存款及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 | 4,481.82 | 3,474.33 | 1,376.43 |
净汇兑亏损 | -5,347.73 | 3,262.56 | 4,603.50 |
手续费及其他 | 9,744.68 | 6,599.55 | 2,884.76 |
现金折扣 | -195.74 | -409.84 | -631.67 |
合计 | 2,495.40 | 8,646.59 | 6,711.07 |
1-1-118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及手续费支出等。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711.07万元、8,646.59万元和2,495.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7%、0.49%和0.10%。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有所波动,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各个地区,结算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存在一定的外币敞口,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益相应变动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用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与2022年相比基本保持一致,2024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为
0.10%,主要系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公司获得净汇兑收益为5,347.73万元,使得财务费用较2023年有所下降。
(五)利润表其他科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5.90 | 195.90 | 195.9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224.89 | 7,371.38 | 3,959.85 |
涉税手续费返还及其他 | 285.80 | 654.69 | 179.65 |
合计 | 4,706.59 | 8,221.97 | 4,335.40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4,335.40万元、8,221.97万元和4,706.59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 | 1,0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高新区“一事一议”奖励 | 820.6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4年湘江新区“一事一议”奖励 | 8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政府补助 | 386.80 | - | - | 与收益相关 |
宝安区商务局鼓励进出口贸 | 203.70 | - | - | 与收益相关 |
1-1-119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易奖励 | ||||
深圳市商务局政府补助 | 129.6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长沙市人工智能发展专项资金 | 102.68 | - | - | 与收益相关 |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第五次会议) | 1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度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项目) | 100.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长沙市发展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扶持 | 67.8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第四季度软件增产增效奖励项目 | 57.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4年度中央资金(服务贸易事项) | 52.00 | - | -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跨境电商业绩奖励资金 | - | 3,484.68 | -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湖南省研发财政奖补 | - | 971.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一事一议”兑现 | - | 8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度深圳市商务局中央资金(服务贸易事项)拟资助计划 | - | 304.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项目资助资金 | - | 285.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 | - | 122.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一批资助资金 | - | 12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12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第八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 | 1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湖南省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1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3年度长沙市文化产业“四雁引领”白名单资金 | - | 1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度服贸处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第一批)奖励 | - | 1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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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2年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下拨文化企业“四雁引领”白名单资金 | - | 1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首贷户拨付补助 | - | 8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度湖南湘江新区先进制造业政策扶持资金 | - | 60.00 | - | 与收益相关 |
长沙市2023年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扶持 | - | 6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湖南省研发业绩奖励 | - | - | 1,510.88 | 与收益相关 |
湖南省研发奖补资金 | - | - | 896.36 | 与收益相关 |
中央服务外包专项资金 | - | - | 266.00 | 与收益相关 |
数字经济关键环节 | - | - | 201.00 | 与收益相关 |
新兴产业扶持计划(人工智能) | - | - | 144.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留工补贴 | - | - | 143.54 | 与收益相关 |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第一批拨款 | - | -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
出口信用保险 | 200.00 | 200.00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山区研发奖补 | - | -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产业发展计划(第三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8.76 | 108.76 | 108.76 | 与资产相关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产业发展计划(第五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7.14 | 87.14 | 87.14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 | 204.71 | 264.70 | 498.07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420.79 | 7,567.28 | 4,155.75 |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62.13 | 3,183.51 | 1,377.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740.32 | 378.21 | 540.8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05.48 | -105.13 | - |
处置远汇金融工具产生的损益 | 1,035.68 | -5,158.00 | 3,858.86 |
1-1-121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收益 | 8,941.87 | 8,854.18 | 6,065.8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 880.37 | - | - |
合计 | 15,465.86 | 7,152.77 | 11,842.67 |
注:上表中负号表示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1,842.67万元、7,152.77万元和15,465.86万元,主要包括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远汇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购买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等。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便电、Cell Robotics INC.、JOYIN HOLDING LIMITED等的投资,随着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而产生相应的投资收益。2023年5月,公司为优化资产质量和资源配置,剥离线上代运营业务,对外转让了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部分股权,产生投资损失101.59万元;2023年及2024年,公司为对冲汇率波动而持有远期外汇合约的无效套期部分,分别产生投资损失5,158.00万元和投资收益1,035.6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主要受公司理财购买规模及金融市场环境影响而存在一定波动。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理财产品投资 | 2,504.35 | 1,640.01 | 913.96 |
权益工具投资 | -2,959.32 | 1,317.46 | -3,490.54 |
衍生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172.60 | 754.99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中:理财产品投资 | -563.84 | -978.47 | -4,000.00 |
权益工具投资 | 14,115.06 | 16,343.09 | 34,465.0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 -3,396.90 | -730.19 | - |
1-1-122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计 | 12,871.95 | 18,346.89 | 27,888.51 |
注:上表中负号表示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27,888.51万元、18,346.89万元和12,871.95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致。2022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会议审核并提交注册,公司以其A股可比公司的估值情况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公允价值较原来估值水平有较大幅度的上升;2023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上市,截至2023年末,其公开市场公允价值较原来估值水平有较大幅度上升;2024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Navitas、美芯晟等股权价格因二级市场波动,公允价值有所下降,以及公司用于对冲汇率波动风险的衍生金融负债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此外,2021年6月,公司认购了“中航信托·天启【2019】651号长沙中泛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亿元,截至2022年末,该信托产品无法如期兑付本息,公司依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对该信托产品于2022年末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相应计提了4,000万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截至2024年末,该信托产品尚未兑付本息,公司依据折现现金流量的方法对该信托产品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了5,542.31 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51.08 | -2,442.81 | -230.3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0.18 | -842.44 | -424.84 |
合计 | -690.91 | -3,285.25 | -655.19 |
注:上表中负号表示损失。
1-1-12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655.19万元、3,285.25万元和690.91万元,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23年末,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合计3,285.25万元,较2022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着营业收入增加而有所上升,相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也有所增加。2024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851.08万元,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的增长,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坏账损失计提也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12,410.04 | -14,156.87 | -11,647.96 |
应收退货成本减值损失 | -2,278.88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52.37 | - | -527.09 |
合计 | -14,841.28 | -14,156.87 | -12,175.06 |
注:上表中负号表示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2,175.06万元、14,156.87万元和14,841.28万元,为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应收退货成本减值损失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损失持续上升,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同步增加,根据存货跌价计提政策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也相应增加。2024年末,公司计提应收退货成本减值损失2,278.88万元,主要系公司预期未来销售退回的存货将可能产生退货相关的检验、重新入库等成本,基于谨慎性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7.64 | 75.96 | -7.56 |
注:上表中负号表示损失。
1-1-12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2022年,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为7.56万元;2023年及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75.96万元和
7.64万元,金额较小。
6、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赔偿及罚款收入 | 222.07 | 446.98 | 247.34 |
违约金收入 | 34.49 | 22.01 | 4.7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 79.19 | 27.69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 | 541.92 | - |
其他 | 35.54 | 140.83 | 76.05 |
合计 | 292.11 | 1,230.92 | 355.79 |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55.79万元、1,230.92万元和292.11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8%、0.68%和0.12%,占比较小,主要包括赔偿及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等。2023年6月,公司因诉讼案件和解相应冲回原计提预计负债的无需支付的部分,产生营业外收入541.92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对外捐赠 | 1,019.53 | 6.68 | - |
和解支出 | 1,845.10 | 385.18 | 870.03 |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废损失 | 22.94 | 22.34 | 4.53 |
其他 | 261.28 | 130.47 | 154.07 |
合计 | 3,148.84 | 544.67 | 1,028.63 |
1-1-125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捐赠、和解支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废损失等,分别为1,028.63万元、544.67万元和3,148.84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81%、0.30%和1.34%,占比较小。2024年,公司因境外诉讼和解产生和解支出1,845.10万元和对外捐赠1,019.53万元,使得当期营业外支出有所上升。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0.18 | 27.68 | 15.6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06.59 | 8,221.9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 | 4,335.4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446.22 | 10,494.19 | 2,979.7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023.98 | 11,927.0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35,374.2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33.80 | 629.40 | -696.0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34.89 | 3,862.47 | 5,529.0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1.89 | 307.27 | 302.31 |
合计 | 22,666.38 | 27,130.59 | 36,177.72 |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36,177.72万元、27,130.59万元和22,666.38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1.65%、
16.80%和10.72%,主要由政府补助、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组成。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27,130.59万元,主要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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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构成,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1、公司投资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上市,截至2023年末,其公开市场公允价值较原来估值水平有较大幅度上升,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大;2、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获得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0,494.19万元,较2022年度有所上升。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22,666.38万元,主要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构成,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1、截至2024年末,公司投资的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市场公允价值较2023年末公允价值上升,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大;2、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获得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为11,446.22万元。
(七)净利润分析
1、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69,393.87万元,较2022年增长50,859.53万元,增幅
42.91%,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新产品的推出及销售推广,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期有所上升;(2)2023年,受公司持续推出销售单价和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汇率波动及公司加强产品成本控制的影响,公司毛利率较2022年有所上升。
2024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21,112.40万元,较2023年增长51,718.53万元,增幅
30.53%,主要原因系:(1)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14%,带动营业毛利同比上升;(2)受公司2024年期间费用有所上升,其他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23年同期减少,2024年净利润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
2、报告期内扣非前后净利润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4,348.62万元、161,487.20万元和211,442.95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8,170.91万元、134,356.61万元和188,776.57万元,扣非前后净利润差分别为36,177.72万元、27,130.59万元和22,666.38万元,主要差异在于公司报告期内部分政府补助、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损益与日常经营无关,应当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具体详见本节之“七、盈利能力分析”之“(六)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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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主要税收优惠情况
(1)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3000654号、GR202243001278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201232号、GR202244202430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海翼智新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司报告期内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的子公司列示如下:
序号 | 主体名称 | 是否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1 | 深圳海翼翱翔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2 |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是 |
3 | 湖南安克智瑞制造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4 | 海翼智慧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 - | 是 |
5 | 安克智造 | 否 | 否 | 是 |
6 | 安克创新商务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7 | 深圳市马赫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8 | 上海海翼领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是 |
9 | 深圳市悠飞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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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体名称 | 是否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10 | 深圳市海翼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否 | 是 |
11 | 深圳安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是 | 是 |
12 | 苏州悠飞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安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14 | 深圳市安克荟聚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15 | 深圳市安克智才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16 | 深圳市声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7 | 深圳市安克旭创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18 | 深圳市安克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19 | 深圳市安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20 | 深圳市安克惠和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是 |
21 | 深圳市安克智高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 | - |
22 | 深圳市安克旭创外贸有限公司 | 是 | - | - |
23 | 深圳市安克旭创电子有限公司 | 是 | - | - |
注1:2023年5月,公司对外转让了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2024年末,上表中湖南海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翼智慧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海翼领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安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注2:2023年末及2024年末,深圳市安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荟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智才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汇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惠和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资产总额已超过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故不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3)根据长沙市国家税务局于2016年11月10日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税通[长国税通[2016]2808号]),公司就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税南通[2017]20171130174405204865号),海翼智新就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增值税。
(4)根据马耳他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可以适用特定的优惠税率。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本公司的马耳他子公司Anker MaltaHoldings Co., Ltd.和Anker Innovation (Malta) Co., Ltd.符合享受上述优惠税率的条件。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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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海翼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所获税收优惠政策均属于国家颁布的国家战略、行业及社会福利类支持政策,不存在对税收优惠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4、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2,471,008.03 | 41.14 | 1,750,720.31 | 22.85 | 1,425,051.98 |
营业利润 | 237,691.58 | 31.64 | 180,564.96 | 41.67 | 127,452.68 |
利润总额 | 234,834.85 | 29.56 | 181,251.21 | 42.97 | 126,779.84 |
净利润 | 221,112.40 | 30.53 | 169,393.87 | 42.91 | 118,534.3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442.95 | 30.93 | 161,487.20 | 41.22 | 114,348.62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2.85%,净利润同比增加42.91%,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系:2023年,受公司持续推出销售单价和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汇率波动及公司加强产品成本控制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1.14%,净利润同比增加30.53%,净利润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系:(1)2024年,因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上升,整体工资薪金有所提升,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比有所上升;(2)2024年,其他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较2023年同期减少42.76%和29.84%。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1-13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37,343.48 | 1,484,750.16 | 1,258,384.7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591.83 | 99,183.08 | 67,946.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01.42 | 16,935.54 | 7,190.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62,536.72 | 1,600,868.78 | 1,333,521.6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85,278.01 | 1,009,397.44 | 817,363.8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1,281.81 | 169,754.18 | 149,419.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325.50 | 64,939.51 | 58,920.1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105.53 | 213,786.30 | 165,425.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87,990.85 | 1,457,877.44 | 1,191,12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545.87 | 142,991.34 | 142,392.55 |
净利润 | 221,112.40 | 169,393.87 | 118,534.33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392.55万元、142,991.34万元和274,545.87万元。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销售额同比增长,销售回款相应增加,且期末存货余额同比降低所致。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在2023年末新推出了多款储能产品和智能影音产品,主动增加备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略高于净利润,主要系2024年公司营收规模持续增长,销售回款速度较快,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27.57 | - | 2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62.23 | 9,463.34 | 11,445.0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21.80 | 21.2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6,951.30 | 316,995.93 | 529,386.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5,341.11 | 326,581.07 | 541,052.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2,888.20 | 7,029.66 | 114,416.23 |
1-1-131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254.70 | 7,000.00 | 16,381.7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5,546.07 | 312,996.56 | 599,420.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5,688.96 | 327,026.22 | 730,218.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347.86 | -445.15 | -189,166.13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金额分别为541,052.51万元、326,581.07万元和375,341.11万元,主要包括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和理财产品取得收益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赎回购买的银行理财、银行定期存单等收回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730,218.64万元、327,026.22万元和525,688.96万元,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购买房产支付的预付款、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股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的现金支出。2022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9,166.13万元,主要系当年为购买用于办公和项目建设的房产支付了购房款,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且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购买理财产品现金支出较多所致;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445.1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流出金额较为接近;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347.86万元,主要原因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购买了银行理财、大额存单等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且购买金额大于赎回金额,使得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高于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66.27 | - | - |
1-1-132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240.79 | 44,489.04 | 128,554.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607.06 | 44,489.04 | 128,554.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1,048.18 | 43,827.73 | 59,881.2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811.20 | 53,830.91 | 34,748.6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363.43 | 2,666.12 | 1,671.9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31.07 | 8,148.38 | 14,212.1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590.45 | 105,807.03 | 108,842.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983.39 | -61,317.98 | 19,712.40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股东增资投入的现金、银行借款融资。202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入主要系公司向合作银行借入的出口信贷及固定资产贷款。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分红款和偿还到期银行借款。2023年及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租赁负债相关的本金及利息。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4,416.23万元、7,029.66万元及42,888.20万元。2022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金额持续上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有所增加;2023年以来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相关支出有所减少,主要系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等已大部分于2023年之前支付,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需求减少所致;2024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有所上升,主要系为向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购房尾款及购置了电子设备等资产所致。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报告期末,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前次募集资金
1-1-133
投资项目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一)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三)主要在研项目”。
(三)保持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
公司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五)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需要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以下尚未了结的推定集体诉讼及其他主要诉讼,该等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法律障碍。
1-1-134
1、相关推定集体诉讼及其他主要诉讼的基本情况
(1)Sloan诉讼
2022年12月20日,美国居民Trevor Sloan(作为原告,并意愿代表其他适格原告)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东部地区法院提起推定集体诉讼,并于2023年4月6日提交了修正后的诉状,增加了其他原告并合并了其他同类案件。原告购买了被告(包括Anker HK、Fantasia和PML US)销售的摄像头产品(“eufy” branded CameraProducts),诉称被告关于其摄像头产品的安全性和隐私特性的声明不准确,因此以被告存在虚假、误导性宣传为由起诉被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非法行为、赔偿损失等(“Sloan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Sloan诉讼仍在初期审理阶段(法院尚未批准该诉讼作为集体诉讼)。
根据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出具的意见,其认为,该诉讼被认定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较小,原告的诉求缺乏索赔的充分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被驳回。
(2)Fundamental专利诉讼
2021年3月5日,Fundamental Innovation Systems International LLC(作为原告)以被告(Anker HK和Fantasia)相关充电类产品侵犯其拥有的专利号为No.7,239,111、No.8,624,550、No.7,453,233和No.6,936,936的专利为由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起诉被告,请求判令赔偿损失等(“Fundamental专利诉讼”)。2025年3月12日,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认为被告侵权成立,要求被告按照0.5美元/侵权产品支付共计13,638,219美元的损害赔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 Fundamental专利诉讼尚在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Fundamental专利诉讼的涉诉原告专利均已到期,对公司涉诉产品的销售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和解事宜,即使败诉,赔偿金额较小,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Shakya诉讼
2023年8月4日,Jyotindra Shakya 和Thanh Tran(作为原告并意愿代表其他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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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以被告(Fantasia、Anker Technology Corporation(该公司已于2015年注销,原为发行人的子公司))销售的摄像头产品(“eufy” branded Camera Products)实际的分辨率与宣传营销不符为由,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地方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非法行为、赔偿损失等(“Shakya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Shakya诉讼仍在初期审理阶段(法院尚未批准该诉讼作为集体诉讼)。
经征询境外诉讼律师意见,公司认为该诉讼被认定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较小。
(4)Sheppard诉讼
2023年11月27日,Isiah Sheppard、Hilscio Rivera、Helene Lauzier-Meyer 和Bernabe Benitez(作为原告并意愿代表其他适格原告)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推定集体诉讼,并于2024年2月12日提交了修改后的诉状。原告认为在其履行物流送货的正常工作职责的过程中,收货方安装于其家门口的被告(Fantasia)摄像头产品对其脸部和手部进行扫描,被告就前述行为未履行告知、取得提前同意的信息收集行为违反了美国伊利诺伊州Biometric Information Privacy Act相关规定,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Sheppard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禁止其重新起诉。
经征询境外诉讼律师意见,公司认为该诉讼被认定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较小。
2、Sloan诉讼、Shakya诉讼、Sheppard诉讼等推定集体诉讼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可能性较小
针对上述Sloan诉讼、Shakya诉讼和Sheppard诉讼推定集体诉讼,公司已聘请境外律师积极应对该等诉讼。根据公司境外律师说明,在法院批准该等诉讼为正式集体诉讼之前,该等诉讼仍为推定集体诉讼,即以一个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的方式进行。基于下述,公司认为Sloan诉讼、Shakya诉讼及Sheppard诉讼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较小:
(1)根据公司境外律师说明,在美国提起集体诉讼的门槛相对较低,特别是消费品公司涉及隐私或营销问题的推定集体诉讼较为常见。有关集体诉讼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但联邦法院在判断原告所提诉讼是否满足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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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诉讼的要求时非常严格,原告必须通过优势证据充分论证该诉讼同时满足《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a)条项下规定的集体诉讼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众多性”、“共同性”、“典型性”及“充分代表性”,论证过程非常具有挑战性。此外,即便被批准认定为正式集体诉讼,此类案件很少会进入审判程序,案件双方通常通过谈判的方式和解来解决案件。
(2)公司已就前述各诉讼聘请专项诉讼律师积极应对。根据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出具的意见或经公司征询境外律师的意见判断,公司在前述各诉讼中有较强的抗辩事由(包含原告不满足任一四个构成要件的抗辩理由)论证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且无法被认定为正式集体诉讼;原告的诉求缺乏索赔的充分依据并应被驳回。即使前述任一诉讼案件被法院批准为正式集体诉讼,该案件进入审判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亦正在或拟结合每个诉讼案件具体情况与对方进行和解谈判,预计和解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此,该等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过往被提起的推定集体诉讼均未被法院批准转化为集体诉讼,且已成功应对并解决了六起类似诉讼。
3、未决诉讼计提情况
2024年末,公司基于诉讼结果的可能性和最佳估计,对未决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进行计提,计提金额合计为16,604.35万元。POWERMAT专利诉讼、NEC诉讼和Resight专利许可案件不属于推定集体诉讼事宜,亦不属于“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且从案件类型以及预计诉讼金额角度,该等诉讼对公司的实际影响有限,因此未在主要未决诉讼部分列出。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如下:
序号 | 诉讼 | 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
1 | Fundamental专利诉讼 | 基于谨慎性,计提预计负债合计16,604.35万元 |
2 | POWERMAT专利诉讼 | |
3 | Sloan诉讼 | |
4 | Shakya诉讼 | |
5 | NEC诉讼 | |
6 | Resight专利许可案件 |
注1:鉴于公司正在就上述诉讼与相对方协商和解事宜或已达成和解意向,为避免披露单项预计负债对公司推进与相关方和解进程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表暂不单独列示各个未决诉讼案件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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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金额;注2:针对公司的未决推定集体诉讼,公司均获取或征询其境外诉讼律师意见,相关诉讼案件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进入集体诉讼审判的可能性较小。且基于推定集体诉讼的特殊性及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集体诉讼的潜在原告范围无法进行预估。
(1)Fundamental诉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Fundamental专利诉讼仍在审理中,原告未主张具体的诉讼金额,其涉诉原告专利均已到期,对公司涉诉产品的销售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和解事宜并就具体和解金额展开谈判,该等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5年3月12日,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认为被告侵权成立,要求被告按照0.5美元/侵权产品支付共计13,638,219美元的损害赔偿。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陪审团裁定的损害赔偿金额并结合双方谈判沟通情况估算的最终和解金额计提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2)POWERMAT诉讼
2023年6月5日,POWERMAT TECHNOLOGIES, LTD.(作为原告)主张了无线充电技术(Qi标准)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并以此请求判决Anker HK专利侵权及支付赔偿。具体涉诉专利包括原告拥有的专利号为8,283,812、8,626,461、8,981,598、9,006,937、9,083,204、9,048,696以及8,049,370等7项专利,涉及的公司产品为部分充电器、充电宝产品,其在美国地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POWERMAT诉讼涉及的部分充电器、充电宝产品 | 54,830.44 | 2.22% | 50,240.70 | 2.88% | 32,660.83 | 2.31% |
如上表所示,POWERMAT诉讼涉及的部分充电器、充电宝产品在美国地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销售收入约为32,660.83万元、50,240.70万元和54,830.4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1%、2.88%和2.22%,销售占比较小。
自POWERMAT专利诉讼立案至今,POWERMAT专利诉讼已经历了如下主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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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马克曼听证会(系在美国专利侵权案件中的一种审前听证会);证据发现程序中的动议、答复及补充证据收集和提交;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多方参与复审(Inter PartesReviews)等。截至目前,诉讼双方正在准备证据开示以及证人庭外取证等程序,预计POWERMAT专利诉讼将于2025年第二季度进行庭审(时间可能有调整),公司就该等诉讼已聘请诉讼律师,并同步在与对方沟通和解,预计该等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POWERMAT专利诉讼的诉讼文件,该诉讼的原告未主张具体的诉讼金额,双方对事实认定存在争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POWERMAT专利诉讼尚在审理中,预计该等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POWERMAT诉讼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系根据公司最可能需要支付的专利许可费用进行估算,具体而言,预计许可费用为相关产品的销量乘以单个产品的许可费用;公司定期对该专利相关产品的历史销量进行估算,结合截至最近一期末相关产品历史销量数据并参考POWERMAT网站披露的该专利单个产品许可费用,公司估算该专利相关的最可能需要支付的许可费用计提预计负债,具备谨慎性。受限于最终和解协议约定,如后续公司与原告按照该预计负债金额达成和解,该费用为一次性和解费用,但公司预计会争取进行分期支付。根据公开信息,Powermat与Nanami、Yootech均已达成和解,但具体和解金额非公开披露信息。就上述预计负债金额的合理性,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亦征询了公司就POWERMAT诉讼聘请的诉讼律师意见,其认为,基于其从美国法律角度对专利诉讼的审查考虑到POWERMAT的许可历史,上述预计负债是对公司在POWERMAT诉讼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的估算,具有合理性。基于上述并经查询POWERMAT网站的关于专利许可费用的披露信息,公司估算该专利相关的最可能需要支付的许可费用来计提预计负债,是具有合理性的。
(3)Sloan诉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Sloan诉讼仍在初期审理阶段,根据公司的说明并与境外律师确认,该诉讼被认定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较小。即使该诉讼案件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案件,其进入审判的可能性较小,公司拟采用和解方式与对方进行谈判沟通,预计和解金额不会对被告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或被告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就该诉讼向法院多次递交了相关材料,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案件的可能性有所增加,结合历史经验估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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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相关产品在美国地区的用户数及单位用户的赔偿/和解金额确认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4)Shakya诉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Shakya诉讼仍在初期审理阶段,根据公司的说明并与境外律师确认,该诉讼被认定为集体诉讼的可能性较小。即使该诉讼案件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案件,其进入审判的可能性较小,公司拟采用和解方式与对方进行谈判沟通,预计和解金额不会对被告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或被告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就该诉讼向法院多次递交了相关材料,被法院批准为集体诉讼案件的可能性有所增加,结合历史经验估算诉讼相关产品赔偿/和解金额确认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
(5)NEC诉讼
2024年9月3日,NEC Corporation(作为原告)以发行人、Anker HK(作为被告)侵犯其专利为由向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等(“NEC诉讼”)。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案件诉讼流程仍处于相对早期阶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各方初步谈判沟通情况估算的和解金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实际和解金额将不会超过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具有合理性。
(6)Resight专利许可案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Resight专利许可案件仍处于相对早期阶段,公司与原告刚开始就和解金额进行沟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各方初步谈判沟通情况估算的和解金额计提预计负债,预计实际和解金额将不会超过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具有合理性。
2024年末,公司对于前述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共计16,604.35万元,对2022年-2024年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为16,604.35万元,占公司2022年-2024年利润总额均值的比例为9.18%,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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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品牌打造、渠道销售等方式塑造享誉全球的智能硬件品牌,覆盖了充电储能类、智能创新类、智能影音类等多个产品品类,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产品技术水平及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水平,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发行人具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偿还债券本息。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1.46%、36.12%及44.92%,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348.62万元、161,487.20万元及211,442.95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392.55万元、142,991.34万元及274,545.87万元,现金流量整体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余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914,451.92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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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2.08%,未超过50%。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变化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品牌打造、渠道销售等方式塑造享誉全球的智能硬件品牌,覆盖了充电储能类、智能创新类和智能影音类。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产品品类的拓展、产品矩阵的完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三)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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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482.00万元(含110,48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804.61 | 20,104.00 |
2 |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055.08 | 20,554.00 |
3 |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 14,699.00 | 13,998.00 |
4 |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 23,827.08 | 22,726.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3,100.00 | 33,100.00 |
合计 | 123,485.77 | 110,482.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和环评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募投项目备案、环评备案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文件 | 环评备案文件 |
1 |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S-2023-C39-504408) | 本项目已取得《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宝备(2023)712号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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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文件 | 环评备案文件 |
2 |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本项目已取得《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S-2023-C39-504409) | 本项目已取得《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宝备(2023)713号备案) |
3 |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 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7-441900-04-01-598000) | 不适用 |
4 |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 本项目已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登记备案编号:湘新审投备(2023)0374) | 不适用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1)把握储能行业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为切实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趋势已不可逆转,清洁能源的发展迫在眉睫。同时光伏、风电由于本身受自然条件限制,天然需要与储能搭配来实现电力供给的持续稳定。伴随电化学储能成本的持续下降以及各国政策的大力支持,也同时受益于户外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以及消费者习惯的逐步培养,全球储能市场蓬勃发展,尤其便携储能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数据,全球便携式储能设备的出货量从2016年的5.2万台,快速增长到2021年的483.8万台,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0.6亿元快速增长到2021年的111.3亿元。根据Precedence Research的预测,2024年全球便携式储能设备的市场规模约为45.1亿美元,预计2034年其市场规模将达到66.1亿美元。在户用储能方面,受益于产品经济性的提升以及各地的政策鼓励,全球户用储能市场步入发展快车道。根据储能领跑者联盟(EESA)的数据,预计2024年全球户用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到17.8GWh。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的数据,未来在传统能源价格上涨、各国多地区对新能源推出优惠政策、极端天气多发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预计2024年全球户用家储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2GWh,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公司拟围绕便携储能和户用储能领域,通过本项目进行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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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把握储能市场良好的发展机遇,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储能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
(2)推动储能产品及技术升级迭代、丰富产品矩阵,加快公司在储能领域业务布局
储能行业的技术导向型特征决定了行业内企业的研发技术水平是其参与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随着储能行业不断发展,消费者对储能产品的安全性、轻量化、性能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使得企业需要在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不断创新以满足自终端消费者传导而上的新需求。针对便携储能产品,本项目将围绕产品安全性、产品轻量化和产品智能化等领域深入开展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工作,在保障产品安全性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升级实现产品能量密度和充放电效率的有效提升,增加产品交互性功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在户用储能领域,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加大在户用储能领域的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应用于家庭储能应用产品的逆变器、电池管理及能量管理系统等有关技术,构建起行业领先的自研能力,面向全球尤其是海外市场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户用储能产品。
通过本项目,公司将开发更加安全、性能更优以及应用场景更丰富的储能产品,进一步丰富储能产品矩阵,满足用户多元化需求,实现储能业务多场景覆盖,推动公司储能业务持续发展。
2、项目可行性
(1)良好的技术储备及产品开发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作为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公司坚持高研发投入,对技术储备工作保持高度重视。在储能领域,公司在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以及功率变换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积累。在储能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目前已经成功开发出搭载自研双向逆变技术的储能产品并实现上市销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同时,公司已建立起一套基于消费者洞察的智能赋能体系,能够快速准确捕捉消费者痛点并应用于产品创新设计,敏锐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为未来新产品开发提供重要参考。公司在储能产品领域积累的技术成果、产品开发经验以及公司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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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的严格监督程序贯穿产品研发设计、委外生产、产品检测和销售服务全流程。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公司深入论证产品结构、功能等,对样品进行测试,从源头避免设计缺陷;在委外生产环节,公司严格执行生产监督、把控和检验,确保产品出品质量;在产品检测方面,公司具备对储能类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运营稳定性等基本检测能力,能够自主完成诸如产品耐温、材料老化等检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产品检测的技术和经验;在销售运营和售后服务环节,公司及时汇总客户对产品问题的反馈,以提升公司前端研发、外协生产及检测环节的品控能力。得益于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能够持续为市场提供质量过关的优质产品,公司多款产品连续多年在亚马逊平台上位列最畅销产品(Best Seller)和推荐产品(Amazon’s Choice),产品质量获得全球用户的广泛认可。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为本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保证将优质产品推向市场,为公司业绩增长注入持久动力。
(二)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顺应智能硬件行业发展趋势,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智能硬件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2019中国智能硬件产业演进及投资价值研究》,预计2025年全球智能硬件终端产品出货量将达到90.58亿台,从2019年至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81%,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伴随着更多市场参与者的加入以及行业技术的日新月异,智能硬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受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稳步增长等因素驱动,智能硬件产品消费升级的需求持续增长,消费者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质量,对高端化、智能化的智能硬件产品更加青睐。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公司业务长期增长目标,通过加大对智能硬件领域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技术升级,同时丰富产品种类,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助推公司智能硬件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基于公司对智能硬件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自身的研发优势,拟针对3D打印设备、智能投影仪和智能安防产品加强研发建设,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满足市场和用户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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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助力解决行业痛点,实现高速、高质、多彩的3D打印
随着各国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和产业化推广速度的加快,3D打印迎来快速发展,行业内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3D打印领域尤其是桌面级3D打印产品存在打印时间过长、打印精度不高、打印色彩单一等亟待解决的行业痛点。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解决行业痛点为导向,坚持通过研发投入带动产品与技术的升级迭代。针对上述行业痛点和需求,公司拟将高速运动的软件控制算法与自研的软硬件产品深度结合,实现高倍速的3D打印,有效降低打印所需时间;拟通过采用高速精准运动控制技术,提高产品成型精度,实现高质量3D打印;积极开发彩色打印喷头,并根据配套机器的性能采用适合的性能材料,最终实现多颜色3D打印。
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解决行业痛点,拟通过本项目实现速度快、高精度、多颜色的新一代3D打印产品,助推3D打印行业技术、产品的迭代升级。
(3)实现核心零部件自研自控,提升智能投影仪产品综合竞争力
光机主要由镜头、光源和芯片构成,是智能投影仪的核心零部件,从成本构成上来看,光机整机构成投影仪硬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投影仪产品中的光机部件均由外部采购,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投影仪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为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实现产品成本的进一步优化,公司拟通过建设光机研发实验室等方式并配置相关设备及研发人员,自主开发光机整机产品,实现核心零部件自研自控。
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用户对家用影音娱乐的需求呈现追求极致体验的发展趋势,市场对投影仪产品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产品在软件系统以及感知、画质方面的技术水平。本项目将加大在智能感知调整与智能画质优化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自动对焦、无感对焦、自动避障、环境光自适应等智能投影感知能力,并在运动补偿、动态对比度等方面实现智能画质优化,为全球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使用体验。
本项目通过自主研发光机以及研究智能感知、画质方面的新技术,降低产品成本同时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助推公司智能投影业务持续发展。
(4)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巩固和提升公司智能安防领域市场地位的需要
智能安防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到产品软硬件技术、音视频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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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管理技术、网络通讯技术及应用功能开发技术等多个领域。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来看,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精准识别能力,更好地实现安全防护功能,智能安防产品正朝着“影像高清化”、“系统智能化”等方向发展。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智能安防产品的研发投入,在提升产品影像、AI应用、远距离图传等方向展开深入研究,逐步开发具备高性能、多功能的高度智能化安防产品。与此同时,公司将基于安防产品的底层技术,针对特定应用场景,开展产品的迭代和创新。例如,公司针对婴儿看护场景,拟研究开发具有健康监测、婴儿病状跟踪及警报等功能的新产品,满足用户特定需求,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
本项目通过底层技术的研发创新和新产品的开发,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智能安防领域的市场地位,促进智能安防业务的长远发展。
2、项目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硬件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支持政策引导智能硬件行业的健康发展。2023年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四十七、智能制造,6、智能产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列为鼓励类。2020年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到,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到,大力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202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保护发展中华老字号,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率先在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
综上,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出台为智能硬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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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产品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5G、人工智能、连接技术的成熟,智能硬件的外延和边界不断突破,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展,行业整体规模持续增长。在智能3D打印方面,据Protolabs预测,2024年全球3D打印市场规模将达到248亿美元,202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71亿美元,3D打印行业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良好趋势。在智能投影方面,根据Dataintelo数据,全球智能投影仪市场规模有望从2021年的32.7亿美元增加到2028年的107.9亿美元,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在智能安防方面,根据Juniper Research数据,全球智能家居安防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12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3年的45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30.26%,市场规模增长迅速。
本项目将对3D打印设备、智能投影仪、智能安防产品进行技术研发及创新,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为项目产品消化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项目建设具备市场可行性。
(3)公司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深耕智能硬件领域多年,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在3D打印方面,公司采用智能AI切片技术,通过智能的识别模型自动匹配合适的配置参数,对于不同部位和细节设置合适的打印参数,大幅降低了用户使用门槛;公司采用智能彩色控制技术,通过建立和云端服务器的连接,可以实现打印任务的远程控制,在对接专门的彩色控制系统后,可以实现彩色打印控制。此外,公司在流量动态补偿算法、双皮带传动、静音驱动控制算法等方面均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成果。在智能投影方面,公司利用多TOF传感、智能感应人眼保护、触摸式移动控制应用等核心技术,成功开发出Nebula激光智能投影产品系列,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开发经验。在智能安防方面,公司基于无线电池摄像机长续航、嵌入式AI人脸识别、人行运动感应、本地自学习大小脑架构等核心技术架构,成功研发并向市场推出一系列安全、可靠、高品质的家庭安防产品,获得全球用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长期以来的自主研发积累的丰富技术储备,将为本次项目的产品研发提供重要支持,项目建设具备技术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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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打造智能化仓储中心,提升公司仓储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信息的获取与共享已经成为企业供应链竞争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公司在电商领域深耕多年,对电商企业而言,随着行业内差异化需求日益增加,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完善的信息化、智能化仓储,是企业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现有仓库为普通仓库配置,而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具有品类多样化、销售地区广泛、交付周期快等特点,因此,公司亟需建立协同管理与规范化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来实现信息化、数字化的仓储管理。相比于传统仓库,智能化仓储中心能够实现对大量、多批次、多品类订单的高效处理,信息化的智能仓储系统能够收集仓储物流环节的各类数据,通过将数据及时传送至公司ERP系统和数据中台,使公司实现对仓储空间利用率、库存现状等信息的实时掌握。公司可以通过中台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形成更加科学的采购计划、库存方案和配送方案,提升公司仓储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仓储智能化是企业信息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立符合自身业务发展的信息化智能仓储系统,实现数据共通和数据联动,形成数字化的仓储管理流程,保障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
(2)提高仓储管理效率和空间利用率,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随着公司产品品类不断丰富,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公司需要提升仓储管理效率和产品的存储能力,以满足客户对物流效率进一步提高的需求。公司现有的仓库操作主要依赖传统的人力和普通叉车等设备,操作耗时较长且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现有的软硬件设施未在系统层面整体考量未来自动化和智能化需求,从而导致在拣选、库内空间优化等方面难以进一步提升。目前的仓储运营效率已不能满足公司持续的业务发展需求,仓储管理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为避免因仓储管理不善等问题影响库存商品安全、进出库效率等方面,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进行仓储中心的智能化升级,为仓储中心配备先进的安全监控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提高公司产品存放的安全性,避免因偷盗等情况产生的货物损失风险;通过为仓储中心配套自动化设备,实现自动化分拣、搬卸、装运,推动全流程仓储作业效率的提高;通过智能仓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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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进行库位最优分配,实现拣选路径和仓储空间利用率优化。本项目拟进行系统层面的规划设计,通过对仓储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采购、仓储、物流运输、发货全流程信息一体化管理。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仓储管理水平,提升供应链效率,为客户提供更敏捷高效的供应链服务。
2、项目可行性
(1)国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现代化、智能化的仓储中心建设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建设现代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的仓储物流中心。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提出,针对电子商务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2019年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提出,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标准化、处理电子化、交互自动化。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2020年工信部办公厅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提到,产业数字化方面,深化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仓储物流、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推动设备联网数据采集,提升生产效率。
综上,国家不断推出智能仓储相关利好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提升仓储自动化、智慧化水平,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国内智能仓储行业进一步发展,智能仓储技术应用日趋成熟
在产业数字化的大趋势下,我国的智能仓储行业正在由集成系统阶段向智能自动化仓储阶段迈进,不再局限于搬运、存取、输送、分拣等单一环节的智能化,而是在大规模应用堆垛机、分拣机、AGV等智能化设备以及MES、WMS、WCS等系统软件的基础上,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的高标仓建设。此外,受益于智能仓储市场供需共振,自动控制技术、智能机器人堆码垛技术、智能信息管理技术、自动化立体库技术等智能仓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技术水平愈发成熟。国内已形成一批优质的智能仓储解决方案服务机构,能够为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企业提供智能化的仓储系统和配套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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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化硬件设备,国内智能仓储技术的应用已处于较为成熟的阶段。另一方面,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消费电子及跨境电商行业内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智能化仓储,提升仓储物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已经成为行业趋势。
国内智能仓储行业的良好发展以及智能仓储技术的成熟应用,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公司可以借助国内优质智能仓储解决方案服务机构的技术,打造符合自身业务特点、产品特点的智能仓储中心,提高仓储物流效率。
(3)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仓储物流管理运营经验
仓储物流在供应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着力点。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充电储能、智能创新、智能影音等多个产品种类并打造了“线上+线下”全球销售网络,在仓储配送环节具有产品种类多、客户数量多、保障供应要求高的特点。公司在多年业务经营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客服管理及仓储物流管理运营经验,已形成一支仓储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在多年的订单分发运营管理中,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高效的订单运作和交付流程,逐步完善了包含分拣、拣选、包装复合、库内轻加工、存储、运输管理、仓库管理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一整套较为成熟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实现对公司采购、销售业务的良好配合,使公司有能力应对项目实施后更多管理上的挑战。
公司具备丰富的仓储、物流管理经验及健全有效的仓储物流管理体系,能够应用于本次项目建设中。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公司现有标准化、规范化仓储运营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管理信息化、作业自动化,有利于仓储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构建交互式售前解决方案能力,是推动官方独立站“技术+内容+服务”全方位升级的需要
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典型代表,网络零售保持着较快增长。根据eMarketer的数据,2024年全球网上零售额占零售总额的份额达21.9%,预计至2027年这一占比将达到22.6%,比重持续提高。除了第三方B2C平台销售外,官网独立站凭借可与客户直接交互,有利于洞察客户需求、增加用户粘性等天然优势,日益成为公司产品销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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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伴随公司持续加强官网独立站的建设以及公司产品种类的进一步丰富,官网独立站渠道收入持续增加,2024年度公司独立站渠道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1.34%。未来,公司的官网升级建设将成为重要发展方向。本项目拟通过在官网引入实时视频通话系统,将传统的线下导购环节转为线上模式,充分挖掘官网私域流量的购买需求,实现线上一对一售前导购、咨询等真人交互操作。相比目前线上展示较为传统的图文信息形式,直播或视频导购的交互式对话形式可以更为清晰地向消费者展示品牌内涵,提供更丰富的产品信息,极大地调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实现客户售前体验的优化升级。
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购物习惯的变化,为消费者提供交互式售前解决方案的新模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本项目将对公司官网技术、内容、服务进行全方位升级,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线上渠道的运营能力和竞争力。
(2)建设自有内容营销中台,是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的需要
随着流量成本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商、品牌商开始选择自行制作营销内容,降低对第三方渠道内容制作商的依赖。目前,公司较多地依靠第三方渠道实现内容营销,运营成本相对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对具有定制化特征、高质量及高转化率的营销内容的需求日益增强,预计公司现有路径将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公司拟结合行业最新发展趋势,建设自有数字化内容营销中台,通过打造专属各个子品牌直播间与短视频中心,更好地进行产品信息的营销和推广,实现与消费者的实时交互;通过建立图文、视频制作与剪辑中心以及3D建模中心,针对专属产品自主生成更具创意、更符合公司产品定位、制作精美的营销内容,提升公司获客能力;此外,公司还将通过搭建中台数据分析与反馈系统,在提升用户洞察能力的同时,以邮件、站内信息等多个方式实现对用户的多渠道触达,从多个维度实现获客率、转化率的提升。
本项目通过搭建数字化内容营销体系,扩充公司数字资产库,丰富自身的资源流量池,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同时,本项目的实施也能为公司提供一手的营销后台数据信息,基于沉淀的营销数据进行分析与预测,更好地指导公司未来业务运营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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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造智能化售后服务体系,是保证服务质量和及时性的需要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推动着其应用边界拓宽至售后客户服务场景。目前行业内对于售后客服应用的核心诉求主要在及时响应客户、有效解决问题以及同时处理多项服务需求等方面,因此在售后服务领域引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成为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拟通过本次智能化售后服务平台建设,引入AI技术,提升客户服务的智能化渗透率,从传统的人工客服逐渐转向AI智能对话。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与AI算法模型进行深度结合,实现对客户需求分析从主观经验判断到客观数据分析的转换,全面赋能售后服务领域,提升企业智能化服务水平。
公司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客户服务领域的应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AI和大数据等技术为驱动,满足公司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的需要。
2、项目可行性
(1)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是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
得益于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各类产品业务增长迅猛,营业收入从2020年的93.53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47.10亿元,整体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公司是全球化的知名消费电子品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品牌打造、渠道销售等方式塑造享誉全球的消费电子产品,目前已经成功打造由Anker、soundcore、eufy、Nebula、AnkerWork、AnkerMake、Anker SOLIX等七大品牌组成的全球化品牌矩阵。未来,公司将不断深耕主业,在聚焦重点战略品类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和布局新的产品品类,实现进一步的业务发展和突破。本项目建设的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主要服务于公司的产品业务,在不断增加的研发投入和全球化市场拓展的双重推动下,公司业务有望保持稳定发展,全方位的数字化的营销及服务能力将为公司整体业务的运转提供有力支撑。公司稳定的业绩增长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业务支持,能够确保本次项目规划的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得到有效利用。
(2)公司具有良好的数字化平台建设经验
企业数字化平台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要建成符合公司需求且有利于高效管理的数字化系统,需要公司在该领域有一定的积累沉淀。公司始终重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能力体系建设,自主开发了DDE(Data Drive Environment)大数据驱动管理平台,建立了一套统一的大数据收集、分析及管理平台(含移动端),整个平台由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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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采集系统、多维数据库、数据驱动平台、数据预警监控系统五大部分组成,平台集成多元化的沟通工具,以快速了解业务数据,及时便捷沟通互动、分析问题并推动改善闭环,已经应用于企业客户体验中心业务部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对于数字化平台开发与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具备相应的IT技术和人员储备,可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参考借鉴和有力支持。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增加营运资金,满足业务规模扩张和研发投入产生的资金需求随着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要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及时补充流动资金,为未来经营和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显著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技术更新迭代较快,其研发需要提前投入资金及人员,因此行业内企业需要投入并储备大量资金保持企业发展的持续竞争力。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合理补充流动资金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切实需求,此举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经营。
(2)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升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将流动资金投放于日常经营活动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项目可行性
(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夯实公司业务的市场竞争地位,保障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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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善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要求,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规范。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24,804.6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104.00万元,实施主体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克旭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
深圳市超库立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拟围绕便携及户用储能领域开展前瞻性、应用性的新技术与新产品研究开发,通过跟踪研究行业技术发展态势,加快产品开发速度,不断丰富公司储能产品矩阵,实现有关产品及技术的迭代升级,为公司储能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动能。
2、项目投资概算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为24,804.6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104.00万元,项目投资内容包括场地装修2,582.00万元,软硬件购置及安装17,522.61万元,基本预备费2,1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20,104.61 | 81.05% | 是 | 20,104.00 |
1.1 | 场地装修 | 2,582.00 | 10.41% | 是 | 2,582.00 |
1.2 |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 17,522.61 | 70.64% | 是 | 17,522.00 |
2 | 基本预备费 | 2,100.00 | 8.47% | 否 |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600.00 | 10.48% | 否 | - |
总投资金额 | 24,804.61 | 100.00% | - | 20,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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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项目建设投入期为3年,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36 | |||||||
1-2 | 3-5 | 6-12 | 13-15 | 16-18 | 19-23 | 24-30 | 31-36 | |
初步设计 | ||||||||
场地装修 | ||||||||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系统调试及验证 | ||||||||
正式运行 |
4、项目预计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后,预计项目可实现年营业收入235,0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25,903.43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7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15年,本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1)假设条件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3)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5)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6)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为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于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的销售。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项目第3年开始销售产品,产品销量逐渐上升,逐步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235,000.00万元。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主要结合了市场价格、公司产品定位以及对产品未来发展趋势预判等因素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产品预计销量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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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了现有市场需求及对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研判、同行业公司销量、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此外,根据公司当前销售收入区域结构,本项目收入预计以境外地区销售为主。本项目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稳定运营期 各年平均 |
1 | 便携储能相关产品 | - | - | 76,800.00 | 102,400.00 | 128,000.00 |
2 | 户用储能相关产品 | - | - | 64,200.00 | 85,600.00 | 107,000.00 |
合计 | - | - | 141,000.00 | 188,000.00 | 235,000.00 |
2)成本及费用测算本项目投入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及运输成本,本项目投入的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
①采购成本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设计+外协生产”的产品供应模式。公司预计本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将由公司自主完成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环节将由合作的外协厂商完成。本项目所用采购成本系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依据保守原则估算取得。
②运输成本
公司产品境外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完成产品销售需支付一定运输成本,本项目所用运输成本系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根据保守原则估算取得。
③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与项目产品销售相关费用,包括销售平台费、线上及线下市场销售推广费等费用,本项目所用销售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估算取得。
④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及项目折旧摊销费。研发人员工资主要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人均创收情况等因素估计本项目实际所需配置研发人员数量,参照公司相应岗位薪酬估算取得。项目相关折旧摊销采用直线法,折旧摊销年限主要参考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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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策。
⑤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估算取得。项目建设期至稳定运营期年预计收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稳定运营期 各年平均 |
1 | 营业收入 | - | - | 141,000.00 | 188,000.00 | 235,000.00 |
2 | 营业成本 | - | - | 80,949.00 | 107,932.00 | 134,915.00 |
3 | 期间费用 | 5,070.70 | 11,685.22 | 49,317.17 | 62,957.83 | 74,181.56 |
4 | 利润总额 | -5,070.70 | -11,685.22 | 10,733.83 | 17,110.17 | 25,903.43 |
5 | 所得税 | - | - | 2,683.46 | 4,277.54 | 6,475.86 |
6 | 净利润 | -5,070.70 | -11,685.22 | 8,050.37 | 12,832.63 | 19,427.57 |
7 | 毛利率 | - | - | 42.59% | 42.59% | 42.59% |
8 | 净利润率 | - | - | 5.71% | 6.83% | 8.27% |
(3)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计算期共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0年,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项目第3年开始销售产品,第5年进入稳定运营期,具体合理性分析如下:
1)与公司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对比
本项目从开始产生营业收入至计算期结束的期间内相关财务指标与公司报告期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充电储能类业务 | 本募投项目 |
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 32.29% | 35.73% | 5.24% |
平均毛利率 | 42.07% | 41.86% | 42.59% |
本项目为公司现有充电储能类业务中储能产品及业务的升级,出于保守原则估算,本项目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2022-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及充电储能类业务;本募投项目年均毛利率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充电储能类业务毛利率较为接近。综上,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系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具备一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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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本项目相应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宝新能的主营业务产品相关性较大,本项目从开始产生营业收入至计算期结束的期间内相关财务指标与华宝新能报告期经营情况的比较如下:
项目 | 华宝新能 | 本募投项目 |
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 6.10% | 5.24% |
平均毛利率 | 42.69% | 42.59% |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的数据,2022年全球户用家储装机规模达15.6GWh,预计2024年装机规模有望达到22GWh,呈现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本募投项目的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与平均毛利率与华宝新能均较为相近,效益测算具备一定合理性。
5、项目资金缺口解决方式
本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为24,804.61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0,104.00万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6、项目报批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本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400560号”。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S-2023-C39-504408”;本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备案号为“深环宝备(2023)712号”。
(二)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27,055.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554.00万元,实施主体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深圳海翼智新科技有限公司81.9968%的股权。本项目拟围绕3D打印设备、智能投影仪和智能安防产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为全球用户提供种类更加丰富、性能更加优异的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
如项目建设需要,本项目募集资金拟通过向海翼智新借款的方式投入到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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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类型属于公司智能创新类产品,海翼智新为公司智能创新类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本项目以发行人及海翼智新作为实施主体能够有效开展相关研发工作,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具备一定合理性。海翼智新的少数股东为海翼远致及刘文兵(原为海翼远致有限合伙人,后基于个人持股安排调整为直接持股形式),海翼远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翼科技作为普通合伙人控制的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有限合伙人均为对公司智能创新业务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骨干员工等。根据海翼远致、刘文兵出具的承诺函,海翼远致及刘文兵基于其自身设立目的、合伙人的资金实力、对海翼智新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考虑,决定不向海翼智新提供同比例借款。如届时发行人采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海翼远致及刘文兵同意发行人以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海翼智新收取借款利息。
2、项目投资概算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为27,055.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554.00万元,项目投资内容包括场地装修3,874.45万元,软硬件购置及安装16,680.63万元,基本预备费2,0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20,555.08 | 75.97% | 是 | 20,554.00 |
1.1 | 场地装修 | 3,874.45 | 14.32% | 是 | 3,874.00 |
1.2 |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 16,680.63 | 61.65% | 是 | 16,680.00 |
2 | 基本预备费 | 2,000.00 | 7.39% | 否 |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4,500.00 | 16.63% | 否 | - |
总投资金额 | 27,055.08 | 100.00% | - | 20,554.00 |
3、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项目建设投入期为3年,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36 | |||||||
1-2 | 3-5 | 6-12 | 13-15 | 16-18 | 19-23 | 24-30 | 31-36 | |
初步设计 |
1-1-161
阶段/时间(月) | T+36 | |||||||
1-2 | 3-5 | 6-12 | 13-15 | 16-18 | 19-23 | 24-30 | 31-36 | |
场地装修 | ||||||||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系统调试及验证 | ||||||||
正式运行 |
4、项目预计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进入稳定运营期后,预计项目可实现年营业收入418,289.93万元,年利润总额为32,166.95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1.11%,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13年,本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1)假设条件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基本假设包括: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经营业务及相关税收政策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3)实施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此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5)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项目经营的影响;6)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为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收入来源于各类型智能硬件产品的销售。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项目第3年开始销售产品,产品销量逐渐上升,逐步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418,289.93万元。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根据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产品预计销售单价主要结合了市场价格、公司产品定位以及对产品未来发展趋势预判等因素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产品预计销量主要结合了现有市场需求及对市场未来发展趋势研判、同行业公司销量、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此外,根据公司销售收入区域结构,本项目收入预计以境外地区销售为主。本项目产品包括3D打印设备、智能投影仪及智能安防产品,本项目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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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稳定运营期 各年平均 |
1 | 3D打印设备 | - | - | 84,824.46 | 98,961.87 | 141,374.10 |
2 | 智能投影仪 | - | - | 46,973.48 | 62,631.30 | 78,289.13 |
3 | 智能安防产品 | - | - | 119,176.02 | 158,901.36 | 198,626.70 |
合计 | - | - | 250,973.96 | 320,494.53 | 418,289.93 |
2)成本及费用测算本项目投入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及运输成本,本项目投入的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
①采购成本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设计+外协生产”的产品供应模式。公司预计本募投项目的相关产品将由公司自主完成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环节将由合作的外协厂商完成。本项目所用采购成本系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依据保守原则估算取得。
②运输成本
公司产品境外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完成产品销售需支付一定运输成本,本项目所用运输成本系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根据保守原则估算取得。
③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与项目产品销售相关费用,包括销售平台费、线上及线下市场销售推广费等费用,本项目所用销售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估算取得。
④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及项目折旧摊销费。研发人员工资主要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人均创收情况等因素估计本项目实际所需配置研发人员数量,参照公司相应岗位薪酬估算取得。项目相关折旧摊销采用直线法,折旧摊销年限主要参考公司现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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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估算取得。项目建设期至稳定运营期年预计收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T+3年 | T+4年 | 稳定运营期 各年平均 |
1 | 营业收入 | - | - | 250,973.96 | 320,494.53 | 418,289.93 |
2 | 营业成本 | - | - | 154,334.98 | 196,920.51 | 257,224.97 |
3 | 期间费用 | 9,462.49 | 21,136.02 | 86,111.42 | 105,544.18 | 128,898.02 |
4 | 利润总额 | -9,462.49 | -21,136.02 | 10,527.56 | 18,029.85 | 32,166.95 |
5 | 所得税 | - | - | 1,579.13 | 2,704.48 | 4,825.04 |
6 | 净利润 | -9,462.49 | -21,136.02 | 8,948.42 | 15,325.37 | 27,341.90 |
7 | 毛利率 | - | - | 38.51% | 38.56% | 38.51% |
8 | 净利润率 | - | - | 3.57% | 4.78% | 6.54% |
(3)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计算期共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0年,根据项目计划进度,项目第3年开始销售产品,第5年进入稳定运营期,具体合理性分析如下:
1)与公司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对比
本项目从开始产生营业收入至计算期结束的期间内相关财务指标与公司报告期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项目 | 公司主营业务 | 公司智能创新类业务 | 公司智能影音类业务 | 本募投项目 |
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 32.29% | 28.71% | 29.62% | 5.24% |
平均毛利率 | 42.07% | 43.25% | 41.54% | 38.51% |
本项目为公司现有智能创新类及智能影音类部分产品及业务的升级,出于保守原则估算,本项目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2022-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智能创新类业务及智能影音类业务,本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年均毛利率与公司主营业务、智能创新类业务及智能影音类业务相近。综上,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系出于保守原则进行估计,具备一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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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本项目相应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睿联技术、小米集团的主营业务产品相关性相对较大,本项目从开始产生营业收入至计算期结束的期间内相关财务指标与上述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睿联技术 | 小米集团 | 本募投项目 |
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 25.89% | 14.31% | 5.24% |
平均毛利率 | 48.19% | 19.71% | 38.51% |
注:因睿联技术未公开披露2024年度数据,上表数据选取其2022-202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及平均毛利率。
本募投项目的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速及年均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睿联技术2022-2023年增速及报告期平均毛利率;本项目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速低于小米集团增速,预测较为谨慎,但平均毛利率高于小米集团报告期平均毛利率,主要系小米集团业务板块较多,与本项目投资内容相关的硬件产品销售收入仅占小米集团整体收入的一部分。综上,本项目系出于保守原则进行效益测算,具备一定合理性。
5、项目资金缺口解决方式
本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为27,055.08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0,554.00万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6、项目报批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本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2)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400560号”。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编码为“S-2023-C39-504409”;本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备案号为“深环宝备(2023)713号”。
(三)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14,69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998.00万元,实施主体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拟通过在广东东莞打造智能化仓储中心,采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实现仓储、配送、管理等环节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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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项目投资概算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总投资为14,699.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998.00万元,项目投资内容包括场地租金3,600.00万元,场地装修1,870.00万元,软硬件购置及安装8,529.00万元,基本预备费7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场地投入 | 5,470.00 | 37.21% | 是 | 5,470.00 |
1.1 | 场地租金 | 3,600.00 | 24.49% | 是 | 3,600.00 |
1.2 | 场地装修 | 1,870.00 | 12.72% | 是 | 1,870.00 |
2 |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 | 8,529.00 | 58.02% | 是 | 8,528.00 |
3 | 基本预备费 | 700.00 | 4.76% | 否 | - |
总投资金额 | 14,699.00 | 100.00% | 13,998.00 |
3、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项目建设投入期为3年,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36 | |||||||
1-3 | 4-6 | 7-9 | 10-12 | 13-16 | 17-24 | 25-30 | 31-36 | |
初步设计 | ||||||||
场地装修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试运行 |
4、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旨在提升公司的仓储物流智能化、自动化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仓储管理运营效率,对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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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资金缺口解决方式
本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为14,699.00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13,998.00万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6、项目报批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本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0048855号”。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307-441900-04-01-598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未列入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备案的建设项目名录,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23,827.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726.00万元,实施主体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拟围绕公司售前导购系统、内容营销中台和售后服务平台三大业务板块开展数字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产品销售和品牌传播双增长。
2、项目投资概算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总投资为23,827.08万元,项目投资内容包括房产购置13,338.00万元,场地装修1,976.60万元,软硬件购置及安装费7,412.48万元,基本预备费1,1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占项目投资总额比例 | 是否为 资本性支出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场地投入费用 | 15,314.60 | 64.27% | 是 | 15,314.00 |
1.1 | 房产购置 | 13,338.00 | 55.98% | 是 | 13,338.00 |
1.2 | 场地装修 | 1,976.60 | 8.30% | 是 | 1,976.00 |
2 |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费 | 7,412.48 | 31.11% | 是 | 7,412.00 |
3 | 基本预备费 | 1,100.00 | 4.62% | 否 | - |
总投资金额 | 23,827.08 | 100.00% | - | 22,7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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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项目建设投入期为3年,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 | T+36 | |||||||
1-2 | 3-5 | 6-8 | 9-11 | 12-14 | 15-24 | 25-30 | 31-36 | |
初步设计 | ||||||||
场地购置及装修 |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
人员招聘及培训 | ||||||||
项目开发运行 |
4、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公司自主营销及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涉及效益测算。
5、项目资金缺口解决方式
本项目计划投资规模为23,827.08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2,726.00万元。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6、项目报批情况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发行人拟购置的房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发行人已与房产权属所有人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就购买该意向房产事项达成《认购意向协议》,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湘(2023)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243001号”。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备案编号为“湘新审投备(2023)03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未列入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备案的建设项目名录,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33,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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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近年来,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随着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间接融资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快速扩张对资金的需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可自由支配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运资金需求、有息负债情况、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现金分红支出等,在未考虑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及其他新增股本、债务融资的前提下进行测算,以2024年末为起算始点,可转债存续期内(未来6年内,即2025年-2030年),经测算,公司的资金缺口为238,974.52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货币资金余额 | 1 | 253,358.39 |
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余额 | 2 | 397,236.45 | |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 3 | 20,487.96 | |
截至2024年末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 | 4 | 656.11 | |
2024年末可自由支配资金 | 5=1+2-3-4 | 629,450.77 | |
未来期间新增资金 | 未来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6 | 2,631,214.75 |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 | 2024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7 | 496,997.71 |
未来期间营运资金缺口 | 8 | 1,816,333.20 | |
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 | 9 | 968,642.89 | |
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及利息 | 10 | 127,280.47 | |
2024年末已审议的投资项目 | 11 | 90,385.77 | |
未来期间总资金需求 | 12=7+8+9+10+11 | 3,499,640.04 | |
未来期间总体资金缺口 | 13=12-5-6 | 238,974.52 |
注1:为合理反映未来期间年度数据,上表中未来期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运资金缺口、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预计现金分红测算起始日为2024年12月31日,上表中未来期间为可转债存续期2025-2030年,下同;注2:上表中未来期间营运资金缺口考虑的系基于未来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基数增加的情况下,对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的需求。
(1)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629,450.77万元。其中,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53,358.39万元;易变现的各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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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期存单,余额为397,236.45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中存放于证券结算账户的存出投资款等值人民币999.26万元,存放于第三方结算平台款项等值人民币9,600.99万元,可以随时支取,其余为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20,487.96万元;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为656.11万元。
(2)未来期间新增资金
由于公司在2020年完成IPO上市,上市以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各项财务指标较为平稳可比,因此未来可转债存续期的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等财务指标估算均以2020年-2024年相关指标为参考。2020年-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7.49%,假设可转债存续期2025年-2030年,公司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7.49%,未来期间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未来期间预计营业收入合计乘以2020年-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值的平均值测算。2020年-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1%、3.57%、9.99%、8.17%和11.11%,公司结合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合理、谨慎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过去五年的平均值
6.97%。
参照前述未来期间的预测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谨慎预计2025年至203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2,631,214.75万元(此处不构成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2029年度 | 2030年度 |
营业收入 | 3,150,353.34 | 4,016,468.59 | 5,120,701.78 | 6,528,517.81 | 8,323,379.61 | 10,611,696.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 6.97% | 6.97% | 6.97% | 6.97% | 6.97% | 6.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576.45 | 279,943.80 | 356,907.74 | 455,031.10 | 580,131.15 | 739,624.51 |
2025-2030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合计 | 2,631,21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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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公司需要持有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日常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缴纳各项税费等经营活动。上市公司持有一定金额的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极端情形下,依然能保障和满足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避免发生经营风险。为保证公司稳定运营,公司通常预留满足未来3个月经营活动所需现金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结合公司业务经营经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1,987,990.85万元为基础测算,报告期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为496,997.71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A) | 1,987,990.85 |
每月度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B=A/12) | 165,665.90 |
报告期末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C=B*3) | 496,997.71 |
(4)未来期间营运资金缺口
1)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及营运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应收账款 | 165,420.01 | 152,781.75 | 122,243.26 | 109,171.21 | 86,766.55 |
预付款项 | 1,695.53 | 1,667.50 | 6,910.00 | 8,096.44 | 4,049.61 |
存货 | 323,355.42 | 241,131.10 | 147,979.07 | 206,125.65 | 158,929.23 |
其他应收款 | 12,661.22 | 9,445.66 | 4,580.44 | 3,375.90 | 2,220.64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193.61 | 166,193.86 | 152,540.18 | 147,930.80 | 151,535.56 |
经营性资产合计 | 750,325.79 | 571,219.87 | 434,252.95 | 474,700.00 | 403,501.59 |
应付票据 | 46,754.17 | 39,362.96 | 5,635.76 | 19,843.35 | 3,792.64 |
应付账款 | 177,835.92 | 115,926.99 | 72,912.06 | 67,751.67 | 52,851.15 |
合同负债 | 15,466.40 | 13,741.50 | 9,368.18 | 2,800.62 | 2,264.69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665.70 | 60,664.75 | 39,185.45 | 29,336.60 | 20,887.25 |
应交税费 | 40,103.94 | 26,810.69 | 8,795.46 | 13,275.86 | 16,93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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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其他应付款 | 72,856.00 | 37,726.77 | 34,942.06 | 31,893.42 | 18,120.53 |
其他流动负债 | 29,174.49 | 9,397.35 | 11,449.24 | 8,427.92 | 6,373.96 |
经营性负债合计 | 519,856.62 | 303,631.01 | 182,288.21 | 173,329.44 | 121,230.10 |
营运资金=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 | 230,469.17 | 267,588.86 | 251,964.74 | 301,370.56 | 282,271.49 |
公司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2,471,008.03 | 1,750,720.31 | 1,425,051.98 | 1,257,420.33 | 935,262.93 |
经营性资产 | 750,325.79 | 571,219.87 | 434,252.95 | 474,700.00 | 403,501.59 |
经营性负债 | 519,856.62 | 303,631.01 | 182,288.21 | 173,329.44 | 121,230.10 |
营运资金 | 230,469.17 | 267,588.86 | 251,964.74 | 301,370.56 | 282,271.49 |
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 | 30.37 | 32.63 | 30.47 | 37.75 | 43.14 |
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平均值 | 34.87 | ||||
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 | 21.04 | 17.34 | 12.79 | 13.78 | 12.96 |
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平均值 | 15.58 |
2)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营运资金缺口
2020年-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7.49%,假设可转债存续期2025年-2030年,公司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7.49%,未来期间各期末的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按照未来期间预计营业收入合计乘以2020年-2024年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的平均值测算,则未来期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2029年度 | 2030年度 |
营业收入 | 3,150,353.34 | 4,016,468.59 | 5,120,701.78 | 6,528,517.81 | 8,323,379.61 | 10,611,696.28 |
经营性资产占比 | 34.87 | 34.87 | 34.87 | 34.87 | 34.87 | 34.87 |
经营性资产 | 1,098,595.43 | 1,400,628.29 | 1,785,697.97 | 2,276,633.45 | 2,902,540.06 | 3,700,524.91 |
经营性负 | 15.58 | 15.58 | 15.58 | 15.58 | 15.58 | 1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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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2029年度 | 2030年度 |
债占比 | ||||||
经营性负债 | 490,949.82 | 625,924.87 | 798,008.14 | 1,017,401.63 | 1,297,112.18 | 1,653,722.54 |
营运资金 | 607,645.61 | 774,703.42 | 987,689.83 | 1,259,231.83 | 1,605,427.88 | 2,046,802.37 |
营运资金缺口 | 1,816,333.20 |
注:上表中未来期间营运资金缺口考虑的系基于未来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基数增加的情况下,对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的需求。
经测算,公司未来期间营运资金缺口为1,816,333.20万元。
(5)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
2020年至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所属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
2024年度 | 111,615.38 | 211,442.95 | 52.79% |
2023年度 | 81,305.04 | 161,487.20 | 50.35% |
2022年度 | 48,771.26 | 114,348.62 | 42.65% |
2021年度 | 32,514.18 | 98,172.72 | 33.12% |
2020年度 | 32,514.18 | 85,593.28 | 37.99% |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0年至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5.71%,现金分红政策稳定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红比例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不存在分红情况明显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异常高比例分红的情形。为增强测算结果的谨慎性,假设以30%作为未来期间现金分红比例的测算依据(仅用于测算,不构成公司分红承诺)。
2020年、2021年、2022、2023年及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5%、7.81%、8.02%、9.22%和8.56%,过去五年的平均值为8.55%,比例较为稳定,因此假设可转债存续期2025年-2030年每年公司归属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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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5%(仅用于测算,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参照前述未来期间的预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率情况,测算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2027年度 | 2028年度 | 2029年度 | 2030年度 |
营业收入 | 3,150,353.34 | 4,016,468.59 | 5,120,701.78 | 6,528,517.81 | 8,323,379.61 | 10,611,696.28 |
净利润率 | 8.55% | 8.55% | 8.55% | 8.55% | 8.55% | 8.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9,446.10 | 343,523.94 | 437,967.73 | 558,376.62 | 711,889.08 | 907,606.17 |
2025-203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28,809.63 | |||||
分红比例 | 30.00% | |||||
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 968,642.89 |
(6)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及利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为152,073.32万元,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短期借款 | 45,337.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244.38 |
长期借款 | 92,491.50 |
合计 | 152,073.32 |
公司有息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相关债务及利息偿还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还款时间 | 还款本金 | 还款利息 |
2025年 | 58,080.47 | 3,0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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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时间 | 还款本金 | 还款利息 |
2026年 | 14,267.82 | 2,296.75 |
2027年 | 12,385.86 | 1,932.34 |
2028年 | 11,337.85 | 1,627.93 |
2029年 | 10,485.77 | 1,332.74 |
2030年 | 9,434.85 | 1,066.74 |
合计 | 115,992.63 | 11,287.83 |
注:上述还款本金及利息系根据借款合同进行测算,其中短期借款的还款利息根据2024年度借款利率区间的平均值进行测算,外币借款根据2024年末汇率进行换算。
债券存续期内,公司需要偿还有息债务及利息合计127,280.47万元。
(7)2024年末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审议的投资项目包括本次募投项目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和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上述已审议的投资项目未来资金需求合计为90,385.77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拟投资总额 | 项目审批进度 |
1 |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4,804.61 |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
2 |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7,055.08 | |
3 |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 14,699.00 | |
4 |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 23,827.08 | |
合计 | 90,385.77 | - |
(8)本次融资具备必要性
1)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规模较大,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技术更新迭代较快,为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等领域加快研发和产业化布局,同时对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及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进行投资,以优化公司的售前服务、营销、仓储、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提高公司经营及运营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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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和能力,预计资金需求规模为110,482.00万元,资金需求规模较大。同时,公司需储备一定量现金以应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外,剩余资金缺口128,492.52万元拟使用银行债务融资、自有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经审慎论证,需要通过外部融资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稳健经营。
2)本次募集资金可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资产负债率的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良好,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但偿债能力指标近年来随着公司负债规模的增加而略有变动。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27倍、2.68倍和2.1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58倍、1.98倍和1.55倍,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4.92%,较2022年有所上升。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速度较快,为了满足资金周转需求,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均有所上升,使得负债总额也有所上升。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7,382.00万元,主要为场地投入、软硬件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上述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若本次融资需求全部通过外部借款满足,以发行人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测算,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由44.92%升至48.36%,负债率水平将会提高;此外,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升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补充考虑到资金成本、信贷规模、使用限制等因素,股权融资方式更适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
结合前述分析,在未考虑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及其他新增股本、债务融资的前提下,债券存续期内,公司面临的资金缺口金额为238,974.52万元,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
(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说明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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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围绕储能及智能硬件产品展开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为全球用户提供种类更加丰富、性能更加优异的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打造智能化仓储中心;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拟围绕售前导购系统、内容营销中台和售后服务平台开展数字化建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上述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经营环节,丰富公司的资金储备,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的关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充电储能、智能创新、智能影音等多个产品品类。公司战略规划清晰,在坚持深耕消费电子主业的基础上,不断巩固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对具备高增长潜力的成长型业务加大投入,同时结合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及前沿技术对公司业务经营环节进行升级,以增强公司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募投项目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加大公司在储能、智能硬件领域的投入,推动相关产品及技术升级迭代,丰富产品矩阵,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在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的竞争力及市场影响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健康长远发展。
募投项目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及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顺应行业趋势,结合前沿技术对公司的售前服务、营销、仓储、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公司经营及运营的效率和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满足业务规模扩张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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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产生的资金需求,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一)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及募集资金用于研发相关项目的情况,主要为前述研发相关项目的场地装修和软硬件购置及安装费用。
(二)研发投入的技术可行性、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投入的技术可行性详见本节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之“(一)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二)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详见本节之“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二)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内容。
(三)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部分研发方向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立项,正处于项目研发的前期阶段,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及目前研发进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1 |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完善储能系统集成、大功率电源模块、高效MPPT、高密高可靠储能PACK、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等多领域的核心技术,在高效SIC器件应用、宽范围高效率升降压拓扑、结构仿生散热技术、极致安全泄爆技术、高精度SOX算法、电池安全管理算法、系统级智能调度算法等单点技术形成突破和行业领先,实现便携储能和家庭储能产品可靠性、智能化特性的飞跃,打造行业标杆产品 | 对于储能系统集成、大功率电源模块、高效MPPT、高密高可靠储能PACK、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已完成新技术研发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正在进行高效SIC器件、宽范围高效率升降压拓扑、电池安全管理算法、系统智能调度算法等技术的技术方案论证 |
2 |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 | (1)3D打印方面:将高速运动的软件控制算法与软硬件产品相结合,实现高倍速 | (1)3D打印方面:已完成高速运动系统的技术验证及内部测试;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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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 目前研发进展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3D打印;完成高速精准运动控制技术的研发,实现高质量3D打印 (2)智能投影仪方面:完成投影光机的自主研发并形成相应的核心技术;增强公司产品在软件系统、感知及画质等领域的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增强用户体验 (3)智能安防方面:提升产品影像分辨率,完成远距离图传等技术的研发,开发具备高性能、多功能的智能安防产品;完成具备健康监测、婴儿病状跟踪及警报等功能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 完成高精度打印传感器的基本功能设计和验证,初步完成了核心组件的技术验证;已完成彩色喷头的验证和产品设计 (2)智能投影仪方面:已完成三色激光光机设计和产品发布;已完成多传感器融合微云台多TMR光变智能化系统开发与产品发布 (3)智能安防方面:已完成4K/2K/1080p等分辨率的出流,录像等影像相关的功能验证;正在验证远距离图传的射频发射功率与接收灵敏度性能;正在进行母婴产品方案设计和关键器件选型,原型验证等工作 |
(四)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场地装修及软硬件购置及安装投入均为资本性支出并形成相关资产,募投项目相关研发投入将计入研发费用,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充电储能、智能创新、智能影音等多个产品品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其中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储能及部分智能硬件业务的研发实力,丰富产品矩阵,提高产品性能,更好地满足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及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有利于对公司的仓储、售前服务、营销、售后服务等经营环节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满足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包括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全球化营销服务和品牌矩阵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在深圳或长沙建设研发中心、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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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中心、运营管理中心项目,以扩大公司研发、销售、管理团队规模,广泛支持充电储能类、智能影音类、智能创新类产品的技术创新及质量控制,以及境外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境外市场的营销推广,包括境外第三方电商平台站内以及境外线上线下各渠道等,以强化公司品牌影响力及消费者品牌认知。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近年来,全球消费电子行业稳定发展,其中便携及户用储能、3D打印、智能投影仪、智能安防产品等细分领域较整体行业发展较为迅速,公司已在上述领域建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和人才储备,各类产品的销售呈快速增长趋势,为了更好地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拟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对储能及部分智能硬件等高成长性业务的投入,将募投项目与具体的业务部门相结合,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并形成新的产品系列,以增强具体业务部门的研发实力,丰富特定品类的产品矩阵,为公司收入增长打造新的增长曲线。同时,近年来数字化、智能化趋势明显,各项新型技术与软硬件的结合更加紧密,为了紧跟行业趋势,公司拟对仓储物流、营销、售后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在原有信息系统和运营管理的基础上分别打造和构建智能化仓储中心、交互式售前解决方案、自有内容营销中台以及智能化售后服务体系,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增长。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与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需求相适应,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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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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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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