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下午16:00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科学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朝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