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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贾锁宝、朱建明、徐兴明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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