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进行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