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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南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1年2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至2021年3月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结合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结果及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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