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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或“公司”)股份66,399,1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43%,以截至2025年8月21日的总股本380,902,671股计算,下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3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76,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持有公司股份63,795,3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7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高强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1,0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7%)。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肖争强66,399,19517.43%
肖高强63,795,30516.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基本内容

证券代码:300850证券简称:新强联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23161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新强联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肖争强集中竞价2,338,4930.61%
大宗交易4,676,9871.23%
2肖高强集中竞价1,470,5300.39%
大宗交易2,941,0600.77%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应进行相应的除权处理。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了相关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人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股份减持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肖高强承诺:

本人已经承诺所持新强联股份锁定36个月。本人如果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新强联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10%。因新强联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本人减持新强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减持新强联股份前,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新强联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持有的新强联股份自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本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新强联所有。

2、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自愿作出了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自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6月1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3、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发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肖争强先生、肖高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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