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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强联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波兴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杰畏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未发现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0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保荐代表人向被培训人员展示了培训课件,就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的重大规范事项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公司存在个别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议案中未回避表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相关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完善对应制度,并严格执行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3.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5.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其他承诺:避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等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4号),因公司存在个别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议案中未回避表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公司、肖争强、寇丛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波兴 胡杰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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