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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绍兴市新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凯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305.16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万元)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新凯包装采购化妆品包装配件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305.166002.77-49.14

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是基于2022年度经营计划所作出的预计,实际发生额会因市场波动需求、客户需求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睿锋 武四化

陆培明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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