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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 董监高薪酬标准

1、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除此之外无其他报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薪,也不领取津贴。

3、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董事、监事薪酬按照其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所对应的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发放,不领取津贴。

4、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

成。

四、 董监高绩效考核标准

1、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均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3、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采取年度考评方式,围绕工作业绩、突出责任、职责履行、全局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按年发放。

五、 其他规定

1、 公司董监高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2、 董监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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