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追认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祥建设”)于2021年12月6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18,000,000元,后双方于2022年12月22日签署了《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根据工程量的变动情况将合同金额增加至人民币150,000,000.00元。宏祥建设与公司签署工程承包协议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与阮钟炎签署《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及《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将该项目交由阮钟炎承包,宏祥建设负责工程安全质量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阮钟炎负责具体施工,项目主体厂房工程现已竣工。阮钟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的侄子,考虑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追认与宏祥建设发生的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现对2022至2024年度公司与宏祥建设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
二、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荣涛先生、高丽君女士、阮棋江先生和阮岑泓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名 称: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49011043Q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1幢1601室注册资本:10,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洪武成立日期:2003年4月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房屋拆迁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人工造林;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设施维修;客运索道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市政设施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打捞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森林公园管理;
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绍兴上虞嘉宁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宏祥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关系说明
宏祥建设与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与阮钟炎签署《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及《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将该项目交由阮钟炎承包,宏祥建设负责工程安全质量保证及资金进出管理,阮钟炎负责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具体施工。阮钟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的侄子,考虑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从严认定与宏祥建设发生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历年交易金额
2022年以来,公司与宏祥建设就“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发生的交易金额(含税)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合计 |
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2,825,857.00 | 3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52,825,857.00 |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在确定承包价格前聘请了专业咨询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总体预算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且在项目最终工程决算时,交由信永中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决算金额为人民币152,825,857.00元,与合同金额相近,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顺海路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及自筹
(4)工程内容:施工图内厂房工程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等
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人民币118,000,000元(含税价格,大写:壹亿壹仟捌佰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总价合同
(二)《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沥海工业园区
(3)工程合同变更内容:根据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厂房建设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算,工程造价增加到1.5亿元(壹亿伍仟万圆)左右。
(4)计算方式:工程量按实际算
(5)工程款付款及结算: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追认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系公司为满足“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求,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当时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2、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且“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主体厂房工程现已竣工,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当时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金额变更补充协议》
6、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7、 《竣工结算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