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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大华国际”)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执业能力,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华国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复生赵永德余 龙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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