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李立忠先生、张立强先生、王敏女士、陈士华先生、姚丹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阿尔特汽
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期限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天津阿尔特汽车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及时补充现金流,保持稳定经营及业务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