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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因此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28,839.2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3,270,232.1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56,028.3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26,341,68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968,200股的股份,即324,373,482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27,571,745.97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39%。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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